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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晓推心置腹的一席话,听得程戬频频点头。心说这个小姑还够意思,人情世故说起来一套一套的;还不死板教条。看来以后和她交往应该不会有多大的风险。估计自己犯点错,她纵是看在眼里,也会睁一眼闭一眼,顶多会善意地提醒自己一下,而不会捅到宫大伯那里去。他相信宫晓的坦诚相待。
再说啦,宫晓刚到新阳,人生地不熟的,自己又与她有着亲戚关系,两个人互帮互助也是很有必要的。自己毕竟是个大老爷们儿,更应该襟怀开阔,总不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也不能和一个女孩子一般见识。宫晓再是自己的长辈,但他毕竟是个女人,一个风华正茂娇滴滴的女人,更应该受到男人的保护和照顾。自己什么事都小肚鸡肠地提防着她,也不是君子之道。
他哈哈一笑,道“小姑,你是巾帼风范,比在下有魄力。佩服佩服“
宫晓的洞察力和口才那是真的厉害,她能从细微之处看出事物的本质。更能通过自己无可辩驳的高说话技巧如行云流水般表达出来。她知道怎么拿捏住程戬的七寸和命门,怎么拉近他们二人之间的距离,怎么搏取程戬对她的好感。她天生就是做思想工作的高手,你不服不行。
宫晓也笑着提议“那咱们到外面吃点东西吧,我应请的客还没请呢。“
“你大老远的到了这里,还是我请你吧。“
“不行说我请就我请。“宫晓坚持己见。
二人来到学校外面的小吃摊前,一人一碗凉皮,两个烧饼,就算宫晓请客了。那时学生之间请客一般都是这样简单。说是请客,不如说共同吃了一次小吃,填饱了肚子而已。不像别人眼中的非得进大饭店,点几个菜,开一瓶酒,大张旗鼓地吃喝才算请客。学生之间的吃请就是简单;他们最多在地摊上要一两个菜,一人一瓶啤酒。如果有人吃不饱的话,再要碗烩面、炒米皮什么的,就算是请客了。
简单的真诚,是学生时代最浪漫也最值得怀念的日子。直到现在,宫晓总是无限留恋年轻时和程戬开开心心地在地摊上喝着啤酒、听程戬海阔天空地胡喷乱侃、牛皮哄哄夸大其词地诉说一件事情的夸张动作的往事。他们夫妻二人还是经常去地摊上吃饭,以重温年轻时浪漫时光。但此时的程戬早已变得沉默寡言,不苟言笑,少了青年时代的那种轻狂和张扬气势。但宫晓没变,依旧风姿卓越,气质高雅,端庄大气;还仍然保持着年轻人的心,依旧喜欢听程戬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还是喜欢默默地注视着程戬的细微动作。程戬就好似她永远的一个迷,像磁石一样吸引着她去关注,去倾听。她对程戬的这种变态的好奇心,在他们二人第一次见面时就已经开始了。虽然后来她与程戬历经曲折真的走在一起成了俩口子,更加耳鬓厮磨地交织着,但她仍是感觉到程戬的神秘和不寻常。正是这种奇特的吸引力,使他们夫妇的感情才一如既往地融洽和谐,彼此倾自己的所有对待着另一方。
吃过饭回到宿舍后,宫晓拿起程戬先前扔在床上的外衣一闻,眉头紧皱,问道“小戬,你这个褂子多长时间没洗了“
程戬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含糊其辞道“好像有一段时间了。小姑,我今天就把它洗了。“
有一段时间没洗了,那是真的有一段时间,甚至相当长的时间了。他平常洗衣服,也仅仅是洗洗贴身的衣服,哪想到洗外面的衣服一年半载不洗外面的衣服再正常不过。宫晓心细,又极其爱干净,凭女人特有的敏感,一闻就知道程戬的那件外衣被洗涤的历史已经很久远了。
程戬说着把床下的衣箱拉到外面,然后把那件外衣往箱内一塞,盖上箱盖又推到了里面。他边做边解释“小姑,你走后我就洗。既然你说它脏,就不叫它在外面丢人现眼。“
宫晓没接话,走向前,又把程戬刚才动过的箱子从里面拉了出来。打开一看,里面乱糟糟的,内衣内裤衬衫还散着浓郁刺鼻的汗腥味,直扑向宫晓鼻孔。哎哟宫晓差点没被熏死过去。
她强忍着浓重的味道,问“怎么这么多没洗的脏衣服“
程戬生活习惯特差,懒得出奇,平常穿脏的衣服都是往箱内一塞,换上干净的,待实在没有可替换的新衣服,就成撮地大洗一次。不到万不得已或换无可换时,他是想不起洗衣服的。他平常爱运动,出汗又多,如果都积攒在一起,怎么不馊变味呢这毕竟是他不光彩的一面,当然不想让宫晓知道他的这个臭毛病。于是自我解释道“我都是把脏衣服放到一起洗,那样有利于节约时间。这是统筹学的范畴,你应该比我懂。今天看来又该洗它们了,你走后我啥事也不干,先把它们给解决了。“
程戬说着就要再次把盖子盖上,却被宫晓阻止住“这么多脏衣服,还是我帮你洗吧。我看你未必能把它们洗干净。“
宫晓爱干净,看不得程戬的衣服不雅观不洁净。她逼程戬洗衣服,也几乎成了他们接触后的常态事情。
“万万使不得小姑,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干,哪能劳烦您呢“程戬矢口拒绝。
但宫晓不听他的,只见她麻利地把那些衣服裹在一起,见箱子底有一个黑色的方便袋子,就随手把这些脏衣服装入了袋子里面。
她一面做一面说“你还是把时间都用在学习上吧;反正我上学的课余时间没什么事,正好洗你的衣服打时间。“
程戬急道“不行不行小姑。你说你一个姑娘家,拿回去一个大老爷们儿的衣服去洗,你的同学问这事,你该怎么回答那会影响你的形象的。同学们岂不非议你“
宫晓一笑“实话实说就是了。我说是大侄子的衣服,他学习忙,没时间洗衣服,我帮他洗不是很正常的吗别人还会说什么“
这愈使程戬窘迫汗颜,自己哪是学习忙顾不上洗衣服而是自己太懒的缘故不想洗衣服。
程戬这人真有福气,上小学初中时有他娘洗衣服;上高中后自己只洗了一年衣服,宫晓开始给他洗衣服;结婚后他媳妇给洗衣服;后来住了几年监狱,又迫不得已地自己洗了几年衣服,出狱后还是宫晓给他洗衣服,直至如今。除了他单独一个人的时候必须独自洗衣服外,其他时候都是别人洗他的衣服。这就使他对所洗衣服的质量要求那是宽松得令人乍舌他本人洗衣服向来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似的一带而过。他把所有的脏衣服在大盆里泡上若干时间一天或者半天,然后囫囵吞枣地鼓捣搓洗几下,就拿到水管里冲洗片刻,这就算洗了一次衣服。程序简化简单得惊煞人眼。别人刚看到他洗衣服,他就在人家眨眼的工夫完成了整个洗衣过程。他不懂得深浅不同颜色的衣服要分开来洗,纵是知道也不会那样麻烦,来个大杂烩简单且节约时间。所以他洗出来的衣服总是那么不干不净,再好的布料也被他洗得灰不拉叽的。
几个月后他与宫晓的关系非常熟稔无话不说无话不谈时,宫晓突然有一天沉下脸问他“老实交代我第一次帮你洗的那件外衣有多长时间没洗了“
程戬答道“一两个月吧。“
“不可能吧“
程戬装模作样地好似遥想片刻,又道“那可能有三四个月。对,三四个月没洗“他见宫晓还是一副不相信的神色,又改口道“估计有五六个月吧。真的,小姑,顶多五六个月没洗,千真万确“
宫晓还是摇头不接他的话茬,而是一字一句说道“继续给我好好想想,到底多长时间没洗。“
程戬见瞒不过,只得实话实说上高中前他娘给他买了那个褂子后,一次也没洗过。那个穿了一年多的褂子竟在理论上还是新衣服。一次水也没见过嘛假使见过水,也是碰上了下雨天,侥幸沾上了些幸运昂贵的水分子而已。
经程戬一坦白交代,宫晓也算找出了答案,才恍然大悟那件她费了八辈子劲才洗干净的衣服用洗衣粉洗了三次,又用肥皂搓洗了两次,用清水漂洗了十一次。简直是个特大工程。
这也令宫晓纳闷且百思不得其解这衣服是用什么特殊材料做的,竟如此耐脏她施尽所有脑细胞尽情地想象,也绝对想不到程戬一年多不洗这件衣裳。
她嘲笑程戬说就你这种造型,这种旷古未有的邋胡腌臜,竟有女同学看上你,人家真是瞎了眼。
宫晓指着程戬的鼻子好一阵数落。这件事令她终生难忘。不过也成了她经常取笑程戬的又一经典借口。直到如今,宫晓还时不时地突然对程戬说道
“小戬,你那件外衣真让我长眼界啊“
程戬只是耸耸肩,辩解道“有你说得那样玄乎吗请您不要夸大其词中不中我那衣服是一年没洗不假,但我不是天天穿它呀你想想,夏天穿不着它,秋天也只是时不时穿一次,冬天也不是整天穿着它,折算下来,实际穿的时间没有十天。十天啊十天没洗的衣服竟被你老人家谴责了几十年有这样的吗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
宫晓嘴一撇“你的一天至少一百个小时,佩服“说着她就大笑起来,指着程戬的脑瓜“这世上除了我能容忍你的那些臭毛病外,当真是找不到第二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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