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过此时的朱英还不知道自己真正身份,仍觉得自己就是个普通地主家的傻儿子,只不过他那地主爹早死,留下了他们祖孙两个而已。
朱元璋此刻正在书房里批阅奏折,看着几份奏折接连说着天灾导致今年粮食歉收,明年恐怕会是个旱年的事,这是提前跟朝廷通气,求支援的。
毕竟这时候的人,既没办法排云布雨,又没办法在大旱之年让河道充盈起来,更没有可以在旱年丰收的粮食种子。
除了有一些老农有经验,提前就预感到了来年可能会有大旱,给一些警示外,地方官也是无可奈何。
朱元璋皱着眉给了批示,让他们趁着冬日到来之前,尽量开凿水井,来年开春后,也尽量开凿出更多水井。
但开凿水井其实也不是在任何地方都有用的,有些地方水源没那么充沛,仅仅靠着一些河来过活,打井却很难打出地下水来。
不是没有,而是不好测量出哪里能打出水来。
这方面的人才,大明现在还是稀缺的。
一想到这种事,朱元璋就忍不住又想要骂朝堂上的那些人了。
当然了,除了给他惹麻烦让他想要除之后快的功勋集团外,那些只会侃侃而谈的文臣,在朱元璋眼里就更是没什么用了。
真是的,武将还能派出去打仗,这些文臣既不能上前线打仗,又不能在这种灾年拿出什么有用的方案来提前布置,他也不知道这些人有什么用!
明初本就是重武轻文,文臣地位极低,这既与明朝建国的原因有关,也与洪武大帝自己的出身有关。
反正他的确是不怎么喜欢文臣,唯一能入他眼的几个,也是至少能做谋臣的强悍全能大佬。
像是方孝孺这样的,起码还能教书,教书水平也还不错,所以朱元璋也能忍。
但一些既不能做点实事,又不能好好展地方的,他的容忍度就极低。
若这样的人还贪污,朱元璋是万万不能容忍的。
这种人活着都是浪费粮食!
“去备马车!”
好不容易忍着怒气批完了所有折子,该下去的都下去了,朱元璋看了看天色,已是傍晚时分了,时间过得可真是够快的。
他起身向外走去,换了衣裳,就直接回了朱府。
才到府邸,就听到里面传来汪汪汪的声音,竟是小狗的叫声。
结果一进正院,就现正院的台阶前摆着几个大箱子,里面就堆着不少小狗。
它们都一动不动,唯有一只小狗正在这些箱子旁边跳来跳去,叫个不停。
“这是……什么?”朱元璋走近了才现,那几个箱子里堆着的小狗,竟不是活物,但毛茸茸的,大多是乳白色,看起来真像是真的小狗。
朱英恰好走出来,没去理会围着他脚边转悠的小狗,拿着一个玩偶,对朱元璋解释道:“爷爷,这是毛毡做的玩偶。”
“毛……毡?”
朱元璋不愧是做皇帝的,听到“毛”这个字后,立刻就收起了轻慢之心,也跟着拿起一个,拿在手里仔细端详着。
入手的感觉软乎乎的,现在已是秋天,傍晚微凉,但手触摸着这毛毡,却给他一种温暖之感。
朱元璋立刻就联想到了另一样东西:棉花!
他迟疑着问道:“这是羊毛做成的?”
简介关于带子逃离后,冷戾锦衣卫追妻万里什么!赐婚?她一个现代主厨怎会让古代人左右她的婚姻。名场一夏侯瑾,我我给你绣了一个香囊,希望你能收下。夏侯瑾冷脸走人。名场面二夏侯瑾,我给你准备的情歌你喜欢吗?叶媚儿继续表演着花痴女。夏侯瑾眼神阴冷看着她。这哪是情歌,分明就是嚎丧。当丞相夫妇死后,叶媚儿离开了叶家,机缘巧合进了神狐门。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神狐门的门主破天荒的收了她做徒弟。门规有一条便是不能嫁人。正好她也是不婚一族,这条件她满口答应。突然有一天,叶媚儿现她这不婚族女主喜欢上了这个古代师父,思索再三,既然嫁给他不可能,那就偷他个种好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她看着浑身无力的师父,对他施行了她的恶行,事后便连夜逃了。在她以为要带着偷来的种过一辈子时,那个倒追过的锦衣大人总找她麻烦。有一天,某大人想跟她进一步时,叶媚儿一脸严肃道大人,我有喜欢的人。某大人俊脸一黑他是谁?他是我师父,虽然我们不能在一起,可我喜欢他。某大人闻言,嘴角抑制不住的笑了你不觉得为师眼熟吗?...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沈颜当我男朋友。韩洋不,我们还是结婚吧!马路上捡到一枚快递小帅哥,准备参加前男友婚礼时撑撑场面,结果帅哥竟帮她办一场婚礼,婚礼上快递小哥秒变天价总裁。。。。婚后,沈颜以为韩洋和她结婚仅仅只是一场契约婚姻,可是他却对她百般呵护。夕阳下,两大两小在海边散着步子,哥哥拉着妹妹的手在海边捡贝壳。沈颜你看孩子super婚礼狼性总裁太嚣张...
简介关于穿成女频年代文里的男炮灰末世的第一异能者成为了一本年代文里面的炮灰。在饥荒的年代,还带着两个拖油瓶,自己又是个身体不好的主。苏寒表示这都不用慌,带着两个小豆芽吃饱穿暖,然后承包整座山,给我搞种植业。饥荒,在木系异能眼中,这算什么问题。肥硕的野鸡,还有新鲜的菌子,吃不完的美味。苏寒咽了咽口水,这个开局我喜欢。两个拖油瓶养着养着,一个去搞科研,一个去经商。成功之后,记者采访他们俩。科研大佬妹妹都是大哥教得好。富弟弟都是大哥教得好。苏寒本人勿cue,种田中!无cp...
作品简介...
交换人生敬业爱岗系统穿书女VS重生女沈云姝穿书了,穿进一本以沈云秀为女主的年代文里,书里,沈云秀是重生的,重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堂姐换亲,她设计嫁给和堂姐互相喜欢的食品厂厂长儿子孟珏,而堂姐则代替她冲喜嫁进大杂院季家,倒霉的是,沈云姝就是女主的堂姐!沈云秀没想到自己会重生回到1977年,既然重生了,那这一次,她绝对不要嫁给季淮南。上辈子,因为婚约,她嫁进季家冲喜,没想到当天晚上,季母就死了,大杂院的人都说她是克星,没多久,季淮南又出任务走了,沈云秀没耐住寂寞和一个回城的知青跑了,却被卖了直到死的那一刻,她才电视上看到自己那嫁给孟珏的堂姐沈云姝,如今当了首富夫人有多幸福。重来一次,沈云秀发誓,要夺走孤女堂姐的一切。首先就从换亲开始吧沈云秀如愿嫁给孟珏,沈云姝也冲喜嫁进了季家,只是为什么后面的发展和她上辈子看到的不一样。为什么季母没有死?还能乐呵呵帮沈云姝和季淮南带孩子?为什么季淮南没有死,而是转业当了刑侦大队队长,还屡破奇案?为什么原本会考上大学的孟珏,考了三次都考不上,甚至对妻子一心一意的他,居然和他的青梅搞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