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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秋”
梅开二度,苏糖忽然觉得这种冷意似曾相识。
没等他想明白,“咔嚓”一声清脆在耳边炸开。
手腕粗细的金柱被对方轻描淡地拉断。
苏糖:!!!我勒个乖乖隆地动。
苏糖脑海里瞬间闪过四个字——西装暴徒!
他很想礼貌问,漂亮美人,你是吃菠菜长大的吗?
浅茶色的瞳仁颤了颤,苏糖不由自主地咽了下口水,吞下口中的惊讶和尖叫。
目光不受控制地看向自己的手,钦佩羡慕坏了,忍不住想要拍手为他呱唧呱唧。
水光潋滟的桃花眼像是会说话,承载着满满的夸赞,一片清澈,真诚,看不到一点伪装的痕迹。
如果苏糖能说话,恨不得当场为他创作一篇一千字夸奖小作文,不带重样的那种,比他高考写作文还要用心。
一举一动皆在掌握中的白叙自然没有放过对方眼中一闪而逝的惊恐。
害怕就离他远一点,不然他会忍不住先动手。
金色的瞳仁微微一沉,继而转身离开。
??
美人,你转身的态度是认真的吗?
我是什么洪水猛兽嘛?
你这样会失去你聪明漂亮又美丽大方的老婆,你知不知道!!!
这招不管用?不应该啊,恋爱指南里不是说a1pha都喜欢听omega撒娇,夸他吗?
是他不够软,还是不够甜?
一定是不能说话,耽误了他的挥,还有房间太黑了,对方看不见他精湛的演技。
苏糖摸了摸脸蛋,甚至开始有点怀疑对方眼光有问题。
对方的离开就像是带走了人气。
乱糟糟的房间,地上还躺着几个苟延残喘的人,即使苏糖心大也遭受不住,幸好对方走之前把手电筒留给了他。
浓郁的血腥味熏得他几乎作呕,好在胃里空荡荡,没有一点存粮,不然休怪他不体面。
“你们安详的去吧,千万别诈尸啊。”
成人的世界很复杂,不被喜欢,被放弃才是常态,被偏爱才是罕见。
像是习惯了被抛弃,苏糖眨眨眼,似乎并没有太多的失落,手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揪着地毯上的毛毛。
走吧走吧,下一个更乖,下一个更听话,下一个更好看。
好吧,更好看似乎有点难度。
光脚踩在地毯上的苏糖摸了摸胳膊上此起彼伏的鸡皮疙瘩,颇为纠结地蜷缩了下脚趾。
他身上穿的衣服比纸还要薄,似乎是为了迎合某些特殊人群的喜好,几乎一扯就破。
就算他一个omega不在意在人前袒胸露乳,绑在脚上也根本不顶用啊。
从那几个躺尸哥们脚上扒鞋子穿。
no,no,no,想到臭烘烘的脚汗,一股难以言喻的干呕涌上喉咙。
小命重要,脚重要。
问题来了,如果脚受伤,他也走不远啊。
几秒后。
手脚软苏糖心一横,咬咬牙,颤颤巍巍地站起来,就像刚从病床上苏醒,正试图重新驯化四肢的植物人。
信息素使用过度,没力气了。>︿<
短短几步路程,愣是被他走出了唐僧前去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艰险。
苏糖抖着脚迟迟踩不下去。
倒计时剩余22分钟。
嘿,让他死吧,天塌下来,他今天还就要摆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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