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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做的也用不了五百里吧?”
方解一边在心里骂一边讨价还价:“五十两,最多了。就算是长安城里最有名的悦祥记做工精致的棉布成衣,最多也就这个价钱。”
他说的确实没错,而事实上,一件棉布衣服能卖到五十两银子甚至更离谱价格的,也就长安悦祥记能卖得出去。大隋帝都里从来不缺世家大户,更不缺商贾富豪。没有功名的人,哪怕再富有也不准身穿锦衣。而且商人的社会地位并不高,谁要是穿了一身锦衣那就是在挑战大隋国律的威严。轻则杖责,重则发配。
而商人们有的是钱,必须要显示自己和普通百姓的不同。坐在一起谈生意的时候,也不想掉了自己的脸面。所以,针对这些富人们的心里,悦祥记推出了一系列做工精致款式新颖而且穿着舒服的布衣,最主要的是看起来和锦衣一样光鲜,但售价昂贵。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很成功的营销方案,自从悦祥记推出精工布衣系列之后,商人们趋之若鹜,以身上穿一件悦祥记的衣服为品味的象征。将布衣做出锦衣的味道来,而且还不违纪犯法,可以说悦祥记的老板是个商业人才。
“悦祥记的布衣能救你吗?”
胖子问方解。
“不能。”
方解摇头。
“这不就得了,悦祥记的锦绣布衣卖五十两银子一件的是最普通款式,而且还是去年的老款积压品。你看到我身上这件非常帅气儒雅的月白色长袍了吗,足足花了我三百六十两银子。所以我只能说你没见识,然后我要说你太不拿自己的命当回事了。”
“一百两。”
“四百八十两。”
“一百五十两。”
“四百五十两。”
方解实在和这个胖子没办法斗下去,狠心说道:“三百六十两,就按你身上这身衣服的价格。”
“行啊。”
胖子笑着点头,然后把自己身上的月白色长袍脱下来甩给方解:“一分钱一分货,童叟无欺。”
这件衣服上的汗馊味,几乎在瞬间将方解击翻,方解坚信,即便是大犬的臭脚也没有如此的威力。而且因为这件衣服是按照那死胖子的身材做的,方解咬牙忍受着钻进鼻子里的味道穿好才醒悟,这件衣服穿在自己身上,就好像穿了一件勉强盖住膝盖的连衣裙,还特么的是加肥加大款的。
胖子脱了长衫,只穿了里面的白色衣裤数了数方解递过来的银票,嘿嘿笑了笑道:“出门带这么多银子,你看来也不是个普通人。不过我做生意讲究信用,拿了你的银子保你平安而且为客户保密,放心,我不会追问你是什么身份。”
说完这句,他忽然醒悟了什么连忙对前面马车说道:“东主,这笔买卖是我自己做的,出的货是我自己银子买来的,和咱们货通天下行没关系吧?这三百六十两银子,我可收下了……”
马车里的浑厚男声不屑地哼了一声后问道:“在悦祥记买这件衣服的时候,悦祥记的伙计是不是因为你是我货通天下行的人而给你打了折扣?折了多少银子?你省下的钱,就是我货通天下行的名头带来的好处。所以……折了的银子,算是我在你刚才买卖里入的股。”
胖子脸色变得极精彩,从银票里抽出来一张一百两的依依不舍的塞进前面马车里。
方解看的眼睛都直了,忍不住感慨道:“这样做生意,想不发财都难啊。”
“你错了。”
胖子把剩下的银票塞进衣服里,认真地对方解说道:“这样做生意的,普天之下也就只有我们东主一个人发财了。因为其他人如果敢这样跟他算计,最后都被他算计的连裤头都剩不下一条。”
前面马车的帘子打开一条缝隙,一张纸飞了出来。
“马屁拍的好,东主赏。”
那浑厚的男声微显得意地说道。
胖子从马背上飞了出去,身子在半空中如雨燕绕墙一样打了个回旋,抓着那张他刚递进去的一百两银票又飞回马背上,动作快的不可思议,完全违背了人体力学和重力学。
就在这个时候,后面那辆马车里探出一颗小脑袋,看了看前面,有些好奇。这是一个看起来十四五岁的小女孩,眉目精致清秀,标志的一个美人坯子。虽然还没有完全长开,下颌上还带着些婴儿肥,但毫无疑问二三年之后绝对能迷死不少男人。
她看了几眼之后又把头缩回去,然后有些小兴奋地对坐在马车里闭目养神的女子说道:“小姐小姐,花一千一百两银子买路的那个傻子,竟然是个帅气少年郎,眉清目秀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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