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远处,潘博士看着吴仁爱和小女孩的肉搏战。
兴奋又愤怒。
兴奋是现了吴仁爱这个异类,他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人类能像他一样,死死的缠着囡囡,要知道在囡囡身上,他移植了多种异种的能力。
无论是力量、度、能量方面,都是碾压一众异种和职业者的。
可吴仁爱却以肉搏的方式,跟囡囡打倒下来。
这让他对吴仁爱身体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要是能够解剖一下就好了。。。”潘博士目光渴望的,咬着唇自语着。
这时候他并不担心囡囡的安危,尽管吴仁爱拖到现在,可他不认为吴仁爱能够,打败囡囡。
他的囡囡已经是完美的生物了,无论从哪种方面来说,都是强大的。
他曾经测验过了。
哪怕是将囡囡放置岩浆中,囡囡也不会立即死去,在接触熔浆的那一刻,她的求生本能,会促使她身体产生一层硬质化的隔膜,夹层中有空气,这可以阻挡热量的快传递。
然后她就可以趁此时间,离开岩浆。
唯一的缺点是,低温。
是的,这是任何生物都难以摆脱的弱点。
只要是碳基生物,多细胞结构的生物,都无法彻底抵抗低温。
温度降低,会使细胞休眠。
不过好在吴仁爱没有这样的能力。
“那就让你替我,好好的验证一下,完美生物的厉害吧。”
潘博士欣赏着战斗,却不知道身后,正有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
回到吴仁爱这边。
两者以伤换伤的战斗,打得是汁液横飞,这简直是野蛮原始的战斗,就像两只野兽,在争夺谁是森林之王。
两者越打越是激烈,越打越是残暴。
吴仁爱在恶灵缠身下,无休止的转化痛苦,以痛苦的力量,挥击成吨的拳头。
小女孩同样不简单,每次攻击过后,都会优化增强下一次攻击,宛如智能ai不断在提问中,修正自己的程序。
阿奴看着吴仁爱,心中非常急迫,她想要做些什么。
随后她看到了潘博士,心想,小女孩受潘博士操控,只要拿下潘博士,吴仁爱这边就能解决了。
想到就立马去做。
阿奴大步流星,转身直奔潘博士所在。
小女孩自然现她的意图,想要去救援她的爸爸,可在吴仁爱的纠缠下,她根本无法脱身。
但作为感染原体,她并不是一个人。
尖叫声响起。
周围挺尸的感染者,一个个的重新站了起来,哪怕是残缺的身体,也都爬了起来,通通的朝阿奴围了上去。
望着眼前的感染者,阿奴很想一把火烧个清光。
可想到他们原本都是人类,万一他们还能变回去,她可就成杀人犯了。
为了避免给吴仁爱造成不必要麻烦,她并没有使用龙焰。
因为作为龙种异人,她本身就是个强大的战兵!
横冲直撞!
阿奴奔跑起来,就像一头疯的野牛,将挡在身前的感染者,逐一的撞开,笔直的冲向潘博士。
潘博士也看到了朝他奔袭而来的阿奴,可他并没有紧张,反而打量起阿奴。
“罕见的龙种异人类啊。。。”
“身体密度是常人的数倍,血液是珍贵的补药,而且本身还是极强的战士,就是不知道她的内部构造,跟人类有什么区别。。。”
简介关于带子逃离后,冷戾锦衣卫追妻万里什么!赐婚?她一个现代主厨怎会让古代人左右她的婚姻。名场一夏侯瑾,我我给你绣了一个香囊,希望你能收下。夏侯瑾冷脸走人。名场面二夏侯瑾,我给你准备的情歌你喜欢吗?叶媚儿继续表演着花痴女。夏侯瑾眼神阴冷看着她。这哪是情歌,分明就是嚎丧。当丞相夫妇死后,叶媚儿离开了叶家,机缘巧合进了神狐门。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神狐门的门主破天荒的收了她做徒弟。门规有一条便是不能嫁人。正好她也是不婚一族,这条件她满口答应。突然有一天,叶媚儿现她这不婚族女主喜欢上了这个古代师父,思索再三,既然嫁给他不可能,那就偷他个种好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她看着浑身无力的师父,对他施行了她的恶行,事后便连夜逃了。在她以为要带着偷来的种过一辈子时,那个倒追过的锦衣大人总找她麻烦。有一天,某大人想跟她进一步时,叶媚儿一脸严肃道大人,我有喜欢的人。某大人俊脸一黑他是谁?他是我师父,虽然我们不能在一起,可我喜欢他。某大人闻言,嘴角抑制不住的笑了你不觉得为师眼熟吗?...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沈颜当我男朋友。韩洋不,我们还是结婚吧!马路上捡到一枚快递小帅哥,准备参加前男友婚礼时撑撑场面,结果帅哥竟帮她办一场婚礼,婚礼上快递小哥秒变天价总裁。。。。婚后,沈颜以为韩洋和她结婚仅仅只是一场契约婚姻,可是他却对她百般呵护。夕阳下,两大两小在海边散着步子,哥哥拉着妹妹的手在海边捡贝壳。沈颜你看孩子super婚礼狼性总裁太嚣张...
简介关于穿成女频年代文里的男炮灰末世的第一异能者成为了一本年代文里面的炮灰。在饥荒的年代,还带着两个拖油瓶,自己又是个身体不好的主。苏寒表示这都不用慌,带着两个小豆芽吃饱穿暖,然后承包整座山,给我搞种植业。饥荒,在木系异能眼中,这算什么问题。肥硕的野鸡,还有新鲜的菌子,吃不完的美味。苏寒咽了咽口水,这个开局我喜欢。两个拖油瓶养着养着,一个去搞科研,一个去经商。成功之后,记者采访他们俩。科研大佬妹妹都是大哥教得好。富弟弟都是大哥教得好。苏寒本人勿cue,种田中!无cp...
作品简介...
交换人生敬业爱岗系统穿书女VS重生女沈云姝穿书了,穿进一本以沈云秀为女主的年代文里,书里,沈云秀是重生的,重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堂姐换亲,她设计嫁给和堂姐互相喜欢的食品厂厂长儿子孟珏,而堂姐则代替她冲喜嫁进大杂院季家,倒霉的是,沈云姝就是女主的堂姐!沈云秀没想到自己会重生回到1977年,既然重生了,那这一次,她绝对不要嫁给季淮南。上辈子,因为婚约,她嫁进季家冲喜,没想到当天晚上,季母就死了,大杂院的人都说她是克星,没多久,季淮南又出任务走了,沈云秀没耐住寂寞和一个回城的知青跑了,却被卖了直到死的那一刻,她才电视上看到自己那嫁给孟珏的堂姐沈云姝,如今当了首富夫人有多幸福。重来一次,沈云秀发誓,要夺走孤女堂姐的一切。首先就从换亲开始吧沈云秀如愿嫁给孟珏,沈云姝也冲喜嫁进了季家,只是为什么后面的发展和她上辈子看到的不一样。为什么季母没有死?还能乐呵呵帮沈云姝和季淮南带孩子?为什么季淮南没有死,而是转业当了刑侦大队队长,还屡破奇案?为什么原本会考上大学的孟珏,考了三次都考不上,甚至对妻子一心一意的他,居然和他的青梅搞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