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安东尼没有想到的是,在他来到“死河”组织的第一项团队活动,居然是去黑夜女神的教堂做祷告。
在迷茫中,他与五位管理着咖啡厅的魔女们一起坐上马车,离开了乔治街,在天色接近傍晚的时候,到达了格林西街的黑夜女神教堂。
由于大型马车的车厢不适合驶入这样狭小的街道里,他们只能选择在格林西街的东面下车。
刚下车,他就看见整条市场上都布满了艳丽的花束,整条街上人山人海,充满了喜庆的味道,似乎是在准备庆祝什么重大的节日一般。
“今天是风华节,小安东尼,你正好碰上好日子咯。”,卡莎凑在安东尼的耳边,笑嘻嘻地说道:“看来教堂里面今天会人满为患呢!”
安东尼眯了眯眼,在记忆里搜寻了一番,很快就想起了这个“风华节”。
风华节是金雀花帝国的一个重要节日,这是为了纪念伟大的奥古斯都大帝的诞辰,就是金雀花帝国的那位开国皇帝。
作为维林诺神学院历史与地理系的学生,安东尼曾经在历史书上看过他的事迹。
如果说整个大陆上有谁真正地做到了前无古人的伟业,那么无疑只有这位皇帝有资格参加评选——据说他曾经在战场上,一举击杀了敌国大将,那可是当时一位闻名大陆的高级骑士……
而最离谱的事情还远不止如此,金雀花帝国的历史书上记载着,在奥古斯都大帝开国前的最后一场大战中,在原本他初具规模的领地受到了周围三个国家的围攻,已经是岌岌可危的情况下,奥古斯都居然在正面战场之上,提起了三国统帅的头颅!
没有人知道他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暗杀了他们,但是自那以后,金雀花帝国开国的形势才一片明朗
总而言之,奥古斯都大帝,被史官们塑造成了一名无敌的统帅,他带着他的军队战无不胜,灭国无数,只花费了不到十五年的时间,就从一个底层的骑士爬到了皇帝的位置,在三大帝国的夹缝之中,硬生生地挤出了一块领地,插上了镌刻着芬花的旗帜!
后来人们敬仰这位大帝的绝代风华,便用他生前最喜欢的花朵为这个节日命名,可惜芬花这种花朵极为罕见,在几十年前便在大陆上彻底消失了,上一任皇帝索性便将“芬花节”改成了“风华节”,倒也无伤大雅。
对于平民来说,风华节意味着焕然一新。
他们庆祝节曰的方式很简单,多是给家里的每个人换上一套新衣裳,若是还有余钱,就会将家里的旧家具之类的东西换一换。
当然,对于奴隶来说,节曰永远都是他们讨厌的曰子,因为在节曰那几天,他们总会有永远都干不完的活,他们所受到的节曰待遇也仅仅只是吃上一顿稍微较好的食物罢了。
不过作为贵族,庆祝方式便截然不同了。
在安东尼的记忆里,以往的风华节这天,都会有仆人早早地将他唤醒,给他准备一身非常考究正式的礼服,然后由管家领着他到最近的教会去做一次虔诚的祈福和祷告,接受牧师们的洗礼与祝福。
只有结束了晨课以后,安东尼才有机会在教会之中享用一顿并不能算上丰盛的早餐美食:面包与牛奶。
早餐之后,管家会与他同乘一辆马车,来到维林诺中央的一个会所度过充实的下午。
每年的这个时候,他都有机会观看一场属于各类职能者们的盛典。
那些早已经准备十足的超凡者们会通过对战的方式向贵族们展示自己的神奇的力量,以示金雀花帝国勇猛的尚武之风。
不论是骑士们之间真刀真枪的决斗,亦或者是超凡者们对自然力量不可思议的控制,都会让人感受到职能的奇妙与不可揣测。
随后的是各种奇人异事的表演,他们的表演总会让所有贵族错愕,亲不自禁的感叹世界的无奇不有。
这一切结束之后会提前进入晚宴,晚宴过程便是贵族们的狂欢,不管是安逸的享受美酒和食物,还是大胆的去邀请贵族夫人和小姐们共舞,抑或从容的与各个社群高谈阔论……
总之,这是一个展示自己对艺术的才华,展示自己个人魅力的时段,完全属于贵族方式的社交庆宴。
而今年嘛安东尼看了一眼陪伴在自己身边的五位魔女,忍不住苦笑着摇头。
人山人海,他正准备小声提醒周围的几位魔女们小心那些眼睛歹毒的小偷,却发现卡莎小姐在进入长街的第一眼,看到集市入口处的一家大型珠宝店后就挪不开脚步了。
她正贴在玻璃窗外,死死盯着一条戴在一位金发丰腴女性蓝修长脖子上的宝石项链。
温妮叹了口气,走过去拍了拍卡莎挺翘的屁股,显然已经是习惯了她的这副模样:“走吧,别丢人了。”
安东尼忍不住继续摇头。
其实他到现在都没搞得明白,为什么“魔女”们居然像信徒一样去黑夜女神的教会做祷告?
这根本就不符合常理!
“怎么了?”,温妮注意到了安东尼飘忽的眼神,忍不住开口问道:“天气太热了吗?你可以把帽子摘下来,在这种场合不用那么拘谨的。”
“没有”,安东尼叹了口气:“我只是在想,原来我们也是黑夜女神的信徒吗?”
“当然了!”,温妮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向了安东尼,她看了眼四周,确定没有人注意到这里以后,这才凑在安东尼的耳边,低声道:“黑夜女神的教义是厄难与恐惧、安眠和寂静,这正是‘死河’所需要的,也是我们所信奉的。”
安东尼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将这几条教义在嘴里念了几遍以后,他突然反应了过来。
正如温妮所说,这样的教义非常符合“死河”,只是“死河”理解这些教义的角度,和信徒们是完全不同的。
信徒们追求的是“安眠和寂静”,而死河的话
“厄难与恐惧,安眠和寂静”,安东尼苦笑道:“这是‘死河’想要施加给别人的东西吧?”
简介关于带子逃离后,冷戾锦衣卫追妻万里什么!赐婚?她一个现代主厨怎会让古代人左右她的婚姻。名场一夏侯瑾,我我给你绣了一个香囊,希望你能收下。夏侯瑾冷脸走人。名场面二夏侯瑾,我给你准备的情歌你喜欢吗?叶媚儿继续表演着花痴女。夏侯瑾眼神阴冷看着她。这哪是情歌,分明就是嚎丧。当丞相夫妇死后,叶媚儿离开了叶家,机缘巧合进了神狐门。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神狐门的门主破天荒的收了她做徒弟。门规有一条便是不能嫁人。正好她也是不婚一族,这条件她满口答应。突然有一天,叶媚儿现她这不婚族女主喜欢上了这个古代师父,思索再三,既然嫁给他不可能,那就偷他个种好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她看着浑身无力的师父,对他施行了她的恶行,事后便连夜逃了。在她以为要带着偷来的种过一辈子时,那个倒追过的锦衣大人总找她麻烦。有一天,某大人想跟她进一步时,叶媚儿一脸严肃道大人,我有喜欢的人。某大人俊脸一黑他是谁?他是我师父,虽然我们不能在一起,可我喜欢他。某大人闻言,嘴角抑制不住的笑了你不觉得为师眼熟吗?...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沈颜当我男朋友。韩洋不,我们还是结婚吧!马路上捡到一枚快递小帅哥,准备参加前男友婚礼时撑撑场面,结果帅哥竟帮她办一场婚礼,婚礼上快递小哥秒变天价总裁。。。。婚后,沈颜以为韩洋和她结婚仅仅只是一场契约婚姻,可是他却对她百般呵护。夕阳下,两大两小在海边散着步子,哥哥拉着妹妹的手在海边捡贝壳。沈颜你看孩子super婚礼狼性总裁太嚣张...
简介关于穿成女频年代文里的男炮灰末世的第一异能者成为了一本年代文里面的炮灰。在饥荒的年代,还带着两个拖油瓶,自己又是个身体不好的主。苏寒表示这都不用慌,带着两个小豆芽吃饱穿暖,然后承包整座山,给我搞种植业。饥荒,在木系异能眼中,这算什么问题。肥硕的野鸡,还有新鲜的菌子,吃不完的美味。苏寒咽了咽口水,这个开局我喜欢。两个拖油瓶养着养着,一个去搞科研,一个去经商。成功之后,记者采访他们俩。科研大佬妹妹都是大哥教得好。富弟弟都是大哥教得好。苏寒本人勿cue,种田中!无cp...
作品简介...
交换人生敬业爱岗系统穿书女VS重生女沈云姝穿书了,穿进一本以沈云秀为女主的年代文里,书里,沈云秀是重生的,重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堂姐换亲,她设计嫁给和堂姐互相喜欢的食品厂厂长儿子孟珏,而堂姐则代替她冲喜嫁进大杂院季家,倒霉的是,沈云姝就是女主的堂姐!沈云秀没想到自己会重生回到1977年,既然重生了,那这一次,她绝对不要嫁给季淮南。上辈子,因为婚约,她嫁进季家冲喜,没想到当天晚上,季母就死了,大杂院的人都说她是克星,没多久,季淮南又出任务走了,沈云秀没耐住寂寞和一个回城的知青跑了,却被卖了直到死的那一刻,她才电视上看到自己那嫁给孟珏的堂姐沈云姝,如今当了首富夫人有多幸福。重来一次,沈云秀发誓,要夺走孤女堂姐的一切。首先就从换亲开始吧沈云秀如愿嫁给孟珏,沈云姝也冲喜嫁进了季家,只是为什么后面的发展和她上辈子看到的不一样。为什么季母没有死?还能乐呵呵帮沈云姝和季淮南带孩子?为什么季淮南没有死,而是转业当了刑侦大队队长,还屡破奇案?为什么原本会考上大学的孟珏,考了三次都考不上,甚至对妻子一心一意的他,居然和他的青梅搞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