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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她就在阿飞面前,开心地嘟着嘴,道:“没想到你这么长时间才来,我还以为我和寻欢的酒请不动你呢。”
她虽好似在怪罪,却没有一丝埋怨的意思,反而带着关心和问候。
这是李寻欢和阿飞难得的见面,阿飞绝不会无缘无故地迟到三天,若不是她和李寻欢都执意要等,可能真的会错过。
李寻欢将阿飞面前的酒杯倒满,才露出温和的笑容:“无论如何,来了总是好的。”
这并不是三年之约,三年之约已经过去很久了,如今,是江南,他们在江南的再次相遇。
阿飞伸出手,稳稳地握住酒杯,目光只细细描绘着白瓷酒杯上青色的花纹线条,一遍又一遍。
就好似在细细描绘心中那些曾经的景象,不错过每一道线条。描绘完毕,便能尘封,数年前,他便已有了大哥,也有了一个大嫂。
他不用告诉大哥,为了赶回来,他连夜出海,遇到大风暴,若不是及时而机智的自我拯救,他几乎丧生海面。
他也不用告诉大哥,在孤独的尘世里漂泊的数年,他几乎夜夜记挂着曾经孤独世界里的那抹温和的微笑。
他更不会告诉大哥,他早已很少喝酒,只因为心中那些没有消除的伤疤,往往在举起酒杯时,就会提醒他它们的存在。
他于暴风雨的海面返航,在漫天风雪中而来,于茫茫夜色中出现,他松开披风坐下,他用冰冷粗糙的手举杯,他破了平时的例,只是为了一个微笑,只是为了说一句话,只是为了喝一杯酒。
他的微笑就如同突然划破沉重乌云的一道阳光:“大哥,大嫂,我敬你们。”
语毕,举杯,仰头,一饮而尽。
酒,带着热流和说不出的堵塞,通过血液漫过全身,涌进心脏,一下一下地刺激着那个沉重的地方,带来麻木的刺痛。
孙小红的面上露出了羞红的微笑,亮晶晶的目光看着阿飞,这个比从前更加沉稳内敛的男子。
李寻欢也微笑着,看着他,就像看着自己的亲兄弟,自己的儿子,然后他和孙小红相视一笑。
世人说,李寻欢有孙小红,而阿飞有李寻欢和足够的时间。
可阿飞却知道,早已在李寻欢成亲之时,他便没有李寻欢,只有关于李寻欢的回忆,和用他最够的时间细细地描绘,装在心中不时拿出来的那些曾经。
他一直描绘着,直到所有的景象画面渐渐模糊,只留下一双温和的眼睛和一抹温和却充满力量的笑容。
这时候,他便回来,与他们相遇,只为了不忘记对方已渐渐衰老却依然不变的容颜。
阿飞仰起头,再次将孙小红重新斟的酒一饮而尽,抹嘴起身,淡淡地道:“我该走了。”
李寻欢嘴角边的微笑一滞,连带拿起酒杯的手也停住了,有些担心和怀疑地道:“马上?这么早?”
看着李寻欢的面容,阿飞心中封埋数年的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但他只是平静地笑了笑:“我还有些要紧之事,告辞。”
李寻欢知道,在阿飞心中,他的分量已高于一切,他们的见面本不该简单到只喝两杯酒,但阿飞既已经这么说,就必定是有更紧急的事情。
他们这种友情,本已无所不至,无论他们到了什么地方都一样。
可也许,这么多年,阿飞经历了种种他不知道的冒险经历和多彩的生活,已不再以他为重要主心。
想到这里,李寻欢心中突然有种强烈的失落感,却举杯盖过嘴角边一抹寂寥的微笑:“既然如此,就此别过罢。”
分离是为了更好的相遇,他们都为江湖中人,自然没有细细多言离别之伤。
阿飞系上披风,慢慢地走出去,走出了门,深吸一口气,大步没入了沉重苍茫的夜色之中。
只是已经感受到眼中的那份湿润,正渐渐地溢满眼眶,那是李寻欢和孙小红无法知道的。
他们当然不会知道!
风中有酒馆,酒馆的旗帜就在夜风中飞舞。
傅红雪拖着自己的一条腿,慢慢地走进了酒馆。
他刚进酒馆,就看见了阿飞。
阿飞身上并没有带任何令人觉得可怕的凶器。但他却实在是个可怕的人。他的沉默就很可怕;不说话并不能算是绝对沉默,可怕的是那种绝对的沉静。
傅红雪的眼睛看过了阿飞的腰带上,那根随随便便地插着的短棍。
一丝惊讶在他的眼中划过,之后,他的目光顿时充满了崇敬。
就像他们上次在边城相遇一样,阿飞依然在吃面,吃得很慢,嚼得很仔细,就好像这碗面是他平生所吃过的最好吃的一碗面,又好像这就是他所能吃到的最后一碗面。
他拿着筷子的手,干燥而稳定,手指很长,指甲却剪得很短,有着与他不拘小节的性格不符合的干净整洁。
桌上有酒,也有酒杯,他却连碰也没有碰过。
他的眼睛很亮,有很多人的眼睛都很亮,但他的眼睛却亮得特别,比任何人都特别,亮得就好像一直能照到你内心最黑暗的地方。
这双眼睛正看着傅红雪。
曾经被这双眼睛看着时,傅红雪心里充满了说不出的恐惧,就好像在黑夜中走进一个陌生的地方,忽然发现有条狼在等着你—样。
但现在他的心中只有温暖,因为那双眼睛充满了友善。
曾经,他是去杀阿飞的,现在,他只是来飞前辈这里做客的晚辈。
阿飞用手里的竹筷指了指对面的椅子,道:“请坐。”
傅红雪的心没来由得跳得很快,他又想起了边城的那一天,想起了阿飞仅用一根短棍便击断了路小佳的剑,一种热血充斥着他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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