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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站在原地喘气,平复呼吸,有些想笑自己了,他这是在干什么啊?
看看时间,苏越和教授约定时间还有两个小时,也不打算上楼了,走在校道上,他给宁波回电话,宁波那边刚一接通,就开始咋呼到:“你这是看见鬼了,还是看见天仙了,说挂就挂,震得我耳膜疼。”
苏越没回话,总不能说,他无意中拍到了一个女子,因为长得漂亮,又很特别,刚才在c大看到一女子像她,所以才会跑下楼去寻。他这么一说,十有八~九会被宁波冠上“见色忘友”之类的罪名,所以不说。
宁波火气来得快,消失得也很快,自己在手机那端叨叨了半天,总算是消停了下来,最后他对苏越说:“sayer,其实我是想在回美国之前,让你和我哥见一面,你怎么说也是我好朋友,到了c市,总要有人罩着你才行。”
苏越失笑,又不是混黑社会,需要有人罩着他吗?
另外,宁波的表哥,苏越不认识,但名字却没少听。在美国,宁波常常提起他这位表哥,俨然把他当成了偶像,苏越只知道宁波表哥在国内金融界很出名,是个很著名的企业家;直到他来到c市,方才意识到宁波表哥在当地的影响力,报纸上,财经杂志上,常常能够目睹宁波表哥的风采。
傅寒声,对于c市市民来说,可能见过他的人并不多,但他的名字绝对是无人不知。
有雨滴砸落在苏越的手背上,下雨了。
“见面这事,不急。”有些人相遇,相见,相识,讲究的是缘分,太刻意,苏越觉得不好。
☆、这男人,不是一般的阴晴难测【4ooo】
萧潇在傅家住了五天,温月华说要给萧潇好好补补身体,下雨那天还专门带她去看了老中医,动机是好的,但一碗苦苦的中药刚被萧潇喝完,就被她悉数吐了出来。
温月华一看,这还得了,打了一通电话给老中医,询问之下,中药苦寒败胃,叮嘱中药里添加几片生姜,便能止呕潼。
萧潇原就身体虚,温月华心里想,是药三分毒,药补还不如食补健康,询问萧潇意见,萧潇吐得也实在是难受,惨白着一张脸,也不愿再喝那黑漆漆的苦药,于是药补这事也就到此作罢。
那几天,傅家厨房里常常能够闻到葱香蒜香食物香,只闻味道,已让人垂涎欲滴。
傅寒声没有再打电话过来,倒是华臻来过两次,都是在说转校这件事,最后告诉萧潇,事情安排妥当,只等开学萧潇过去报道。
其实,萧潇对读研这件事,兴致不太高,当初在南京考研,是因为暮雨,他希望萧潇能够继续读书,他有他自己的考量,若是有一天他离开了,学校氛围好,也热闹,没有他拖累她,说不定萧潇还能结识一两个志同道合的好朋友,有人陪着她,总归是好的。
那张研究生通知书,对于萧潇来说,唯一的存在价值,就是让萧暮雨开心了许久,萧暮雨离世后,她收拾那张通知书时,只觉得讽刺,仿佛之前所做的一切努力,不过是徒劳。
去c大读研,表面看来,她是为了避开婚礼,仓促之下应付傅寒声的挡箭牌,事实非然,她和傅寒声既已结婚,她不可能每天都待在山水居里无所事事,她需要有事情做,但她也不能否认,她决定读研,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削减她和傅寒声的见面时间。
傅寒声吸烟时,她注意到一个小细节:他抽烟时,习惯手掌打开,用食指和中指夹烟。
这种人有着很高的警戒心和攻击性,通常喜恶分明,喜欢一个人,你怎么样都是好的;不喜欢一个人,你对他来说,可能连个陌生人也不如;目标性强,为了达到目的,他会经过详细计划方才出手,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桎。
他把唐氏定为博达盘中餐,心里比谁都清楚,这块骨头比石头还难啃,他不急,若是没有经过慎重考虑,他是不会冒然出手的。
萧潇也不急,眼下局面颇像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唐氏是“蝉”,博达是“螳螂”,而她一定要成为那只蛰伏不动的“黄雀”。
c大就读,让人以为唐家长女无心商事,专攻学业也不错。
这日,萧潇陪温月华待在卧室里听了半天戏,也唠了半天家常,周曼文很少开腔,心里免不了对萧潇有些挑剔,但她的挑剔又是毫无根由的,这女孩有家世,有文化,有教养,有礼貌,说话也妥帖,在佣人面前更加没有大小姐派头,但她只有21岁,她能在生活上关心履善吗?她又是否能在山水居掌家理财,成为履善的贤内助?
温月华喜欢萧潇,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现在的温月华显然早已忘了多年前她曾对周曼文说过:“庄颜这孩子温雅大方,配给履善,倒也合适。”
想到庄颜还不知履善已结婚,想到女儿尚未完全放下履善,周曼文不由在心底叹了一口气。
温月华口渴了,让周曼文泡两杯茶端过来,周曼文没听到。温月华见她低头,似是想事情出了神,这次声音高了一些,“曼文——”
周曼文这才意识到,温月华在跟她说话,有些尴尬了,眸子无意中对上萧潇,萧潇也在看她,似笑非笑。
“什么愣?”温月华笑道:“口渴了,你去泡两杯茶端过来。”
周曼文连忙应了,又看着萧潇,问道:“少奶奶平时喜欢喝什么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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