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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文章(第1页)

“好的总编。但是确认之前,我还想请总编看看另外一篇。我觉得,待确认的地方还不少呢。”

“嗯”韦盛又拿起另外一篇,现字迹和前一篇一样:“同一个作者”

“而且写的还是同一个人。”小肖想起里边的内容就忍不住想笑:“那篇才是我更想向总编推荐的,取材角度,简直绝了!”

韦盛戴上眼镜:“一名……特殊的党员”

这篇则是一个短篇小说的体裁,主角还是刚刚那位老人,但是时间背景却是二九年到三五年那段风起云涌的斗争年代。

而事件背景,则是夹川党史上的两件大事——夹川红水赤色联合特支的建立,与石顶山农民起义斗争。

当时古井苏家有一名大人物,哥老会的清水袍哥,蛮州开午风银楼的大商贾,国府蛮州党部的审查委员——苏华轩。

夹川地处川滇黔三省交界,二九年的时候,在这位清水袍哥老大的掩护下,夹川红水赤色联合特别支队,在古井乡通往贵州要道小镇——五通场建立。

石顶山起义,则是联合特支以“川滇黔边区游击纵队”的名义,在三五年的国统区内,起的一次武装起义。

起义历时一个多月,给川黔边区国府军及地方军阀以沉重打击,钳制了一个团,四个营,一个清乡大队,三十个团练中队的兵力。

起义最后失败了,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却也成功了。

因为它有力地策应和支援了当时正在进行的红水第三渡,同时也在川黔边区,播下了火种。

从特支建立到起义失败,五通场到古井乡一带,一直是运动活跃地区。

当时到五通场负责工作的也是一名苏家人,名叫苏天均。

苏天均在当地展了不少同志,并在古井乡到五通场的要道上,修建起一座较高的土楼,在上面工作,并且监视前后。

在那座当地人称为“青瓦碉楼”的地方,向夹川方向看去,视线的尽头处,有一座卖豆花饭的鸡毛店。

那是苏天均的一位堂兄和堂嫂开的,在那里,又能够看到更前方,夹川方向来路上的动静。

后来那个小店就成了一处联络点和观察哨,而那个鸡毛店女主人,也秘密宣誓加入了组织,成为了一名同志。

因为都是单线联系,起义失败之后,这名鸡毛店的女主人也就和组织失去了联系,从此隐藏起了自己的身份,直到很老了,才会同外孙偶尔讲起那段激情岁月。

这就是故事背景,在这篇名为《一名特殊的党员》的小说里,那位女主人公,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觉悟和理想。

她做的那些事情,只是出于对夫家小叔子的爱护。

加入组织,也只是为了让来往的同志更加信任她,好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放心交流的安全场所。

目的并不高大上,完全是因为害怕他们去其它地方集会,容易被人告,在自己这里就不至于。

抛开那个特殊的身份,她其实就是一个待人热情,爱护亲族,善良周道,有些聪明智慧,甚至有些幽默狡黠的普通妇人。

在那名外孙的笔下,这个豆花饭店女主人的故事,并不像传统斗争故事那么热血澎湃,慷慨激昂,故事里边应该是正面的角色,也不是个个光明正派。

比如苏天均在堂嫂眼中,就是一个从小顽皮捣蛋,胆大包天,让家里头痛的小叔。

但是越是这样,她越偏心他,不过从来不给好脸,和他打招呼的时候,喜欢带上一句“砍脑壳的”。

比如那些同志,在她眼里都是饥肠辘辘的饿鬼,吃饭的时候,她会特意多添一勺。

大家都很喜欢,还给那团冒起的饭取了个名字,叫“船儿尖”。

会紧张地看着他们狼吞虎咽,谁要是把筷子直接插到碗中间去舀米汤。她就会悄悄上去把那人的筷子拔出来。

因为老礼儿不能那样做,那样子像上坟,她担心会不吉利。

晚上屋里开会,也不是老电影里那般永远团结昂扬,他们也会吵架,吵凶了甚至还会动手。

遇到那种时候,她就会拿擀面杖敲墙,大喊“许叫不许咬”,让里面先是突然安静,然后哄堂大笑。

从外孙的文章里能够看出,这个特殊的党员,并没有接受过党员该有的思想教育,她的思想和行为,依旧是一个标准的旧式农村妇女该有的样子,称不上什么“觉悟”。

她的“革命”,只是出于一种关怀,甚至是一种同情。她只是觉得这些“饿饭人”都不应该饿饭,只是觉得他们和她,都是“同类”。

仅此而已。

这个故事,和当时能够看到的所有红色故事都不一样,颇有司马迁《史记》的风采。

故事中那些本该是英雄的人物,却一个个满身的缺点。

有的邋遢,有的粗鄙,有的暴躁……

但是正因为如此,却显得那样的真实,那样的有血有肉。

而女主人公那些对同志戏谑嘲骂的下面,更是流动着实实在在,血脉交融的真情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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