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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比赛(第2页)

他们去了当有名的服装城,林秋想着顺带给猴子他们买点衣服,三个孩子还在长个,比较费衣服。

周晓彤来过北京,是跟着父亲来开会,从来没有逛过这里,现在感觉物价好像比镇上高了不少,款式也更加颖靓丽。

她连着试了两套毛呢大衣,林秋都觉得很好看,就全买了,林秋给自己买了两个毛衣,给每个人买了羽绒服,还给陈清秀买了保暖,给三个小孩买了几身秋衣秋裤和棉服。

女生好像都喜欢消费,周晓彤前几还在为音乐社和班级的事苦恼,今买了衣服,明显高兴多了。

林秋今大出血,他需要进点账了。

他前几在股市看中了一支,决定去试试水,等他到了证券交所,现这里有个熟人。

正是詹意远,他戴了一个鸭舌帽,穿的很时髦,在都是秃顶大叔的交所非常显眼。

他很明显也现了林秋,就过来打招呼:“你果然没有忍住来买股票了。”

林秋也笑笑,他之前只说进金融社学习,又没有说不会去炒股了。

“我感觉时候到了。”他的意思是,他觉得他学的差不多了。

詹意远一转鸭舌帽,露出了完整的脸:“你才学了多长时间,那里就时候到了,我看你还是把怀里的钱拿好,不要霍霍父母的血汗钱。”

林秋听到这句话也不恼:“我们大可以比比。”

詹意远玩味笑,已经好久没有人和他在这个领域比赛了,除了上一届社长,不过。。。。。。那个人再也不会和他比了。

“好啊,你想怎么比?我乐意奉陪!”

周围的几个中年人走了过来,拍拍林秋的肩膀:“别看詹意远年轻,他厉害着呢,自打来了交所,基本上稳赚不赔。你比不过他的。”

林秋知道詹意远厉害,但是没有想到他这么厉害。股场本身就瞬息万变,能做到每次都稳赚,想来商业头脑是很好的。

要是能和他处成好兄弟,林秋肯定收益颇多。到时候他要是开公司,就把这个人挖过来。

他这时候看向詹意远,詹意远穿着时髦利落,应该是有钱人家培养出来的后生,他的炒股手段应该也是家庭耳濡目染所致。

不过他也不赖,来了大学之后,他每都在图书馆泡着。每都在学习股票的知识。而且还有上一世的记忆。

“我和他认识。我们就是比着玩玩儿的。”詹意远笑着说。这一句话就把他的挑衅变成了朋友间的玩笑,林秋看得出来詹意远不想为难他,只是想搓搓他的锐气。

“你不会是因为刘叔的一句话就退缩了吧?”詹意远把手搭在林秋肩膀上。

“是我先提出来的比赛,当然不会临阵脱逃。”林秋看得出来,詹意远在这里很有人心。

这是碰上老手了。

“咱们按一个月为期限吧,看最后谁的收益多,怎么样?”詹意远把林秋带到来一个一本书面前,这是九零年买股票的方式,大家每会在交所排队,等着买票。

詹意远拿起书推给林秋:“都是你没见过的东西吧?先熟悉熟悉。”

他看得出来林秋对这个场合很陌生,就默认他没有买过股票了。

还别说,林秋的确不会用这种老旧方式,上辈子当他可以接触到炒股时,国家已经有电脑,可以网上炒股了。

詹意远给林秋展示在京城买股的方法,林秋也学得很认真,估计未来几个月,都要来交所排队了。

京城的人对待股票很热情,交所每的人数很多,比起镇子里的小商铺,这里的交所直接占了写字楼的一层,有好多桌子上摆着纸,也有好多人爬在桌子上写写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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