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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寒暄和自我介绍后,季榆正式加入了两人的晚餐。
“老板,加副碗筷。”林枳对着后厨吆喝着,转头询问:“季榆学姐,你喝什么?”
“哦,我随便。”季榆一直低着头,心思并不在这餐饭上:“不要总是学姐学姐的了,叫我季榆就好,或者鲫鱼也行,反正都是我的名字。”
季榆是简单直接的人,她不喜欢弯弯绕绕。她心里尘封幻化的那个人在遇到林枳的瞬间重新具象了起来,把她原本放弃的执念又重新捡拾起,她一秒也不想多等地切入主题。她掏出手机,点亮屏幕,一阵翻找后她把手机举到温霜和林枳眼前。
屏幕上是一张像素不那么高清的照片,这照片上的人正是林枳和沈沐。两人抱着篮球,对着镜头龇牙笑着,初中那年沈沐和林枳所在的篮球社代替繁星出征去隔壁雾市参加比赛,两个城市之间距离也就4oo来公里,坐动车只需要1个来小时。
林枳和沈沐那时都还是小愣头青,沈沐留着寸头,第一眼看过去还以为是哪里来的小痞子。
“这不是我们繁星和雾市一中的友谊赛吗?你怎么会有这张照片?”林枳盯着照片看了一阵子,似是回忆起了当年的事。
“这张照片我也是找了好久。”季榆收回手机,眸底透出一丝小小的羞涩:“四五年前不像现在,新媒体还没这么达,只能在搜索网页上找关键词什么的……”
“所以……”
“我想找你身边的人。”季榆试探性地询问,她的神情很紧张,像是很担心自己听不到想要的那个结果:“你和她……还有联系吗?”
“沈沐?”
“她叫沈沐啊……”季榆的眼睛里泛着兴奋的神采,定定地盯着前方,仿佛陷入了回忆。
那年季榆还是一名高二的学生,就读于雾市一中。午餐间隙她听闻初中部下午和隔壁百水市有一场友谊赛,朋友们都嚷着要去看小帅哥学弟。刚好那天是周五,因为学校有比赛提前放学,季榆也正是喜欢凑热闹的年纪,就决定跟着大伙一起去看比赛。
“那天,我对下午的球赛很感兴趣,因为枯燥的学习生活里终于能有一些新奇的事情生了。”季榆眼神里满是温柔,和对面的两人讲述着自己和沈沐的相遇:“可没想到我还能遇到更让我眼前一亮的人。”
那天下午,第二节课结束后,季榆去图书馆给大家领图书卡。图书馆距离季榆所在的教学楼大概5分钟的路程,季榆走在小路上,心思早就飘到了九里之外。一想到这节自习课结束后就可以去看比赛,恰好明天又是周末,可以和姐姐妹妹去市中心溜达一圈,连续的快乐接二连三,想想就让人感到兴奋。
小路的两边种满了高矮不一的树,每到夏天就会有一种会吐丝的毛毛虫悬挂在树上,点儿背的人还会被不慎掉落的毛毛虫砸到脑袋,所以大部分人都会加快度经过这里。季榆也不例外,她抱着头匆匆路过时却被一边摇晃的树吸引了目光,那树被摇晃得窸窸窣窣地掉落着树叶。
“说起来也很好笑,她可能也是被我吓到了,一下就从树上掉下来了。”季榆说到这里忍俊不禁,声音都有些颤抖:“我还以为是什么坏学生在破坏绿植呢。”
“后来呢?”林枳回想起那次比赛,一群人下车后沈沐就闹口渴,说要请大家喝饮料,擅自离队到处寻找小卖部,回来还受了伤,原来这家伙这么短的时间内也可以打动一个女孩的心啊,她不禁打趣:“你对她也是一见钟情?”
“算是?”季榆小心翼翼地点点头。
从树上跌落的沈沐膝盖受了伤,季榆把自己兜里的卡通创口贴给了沈沐。
由于两人都有事在身,只能简单的聊了几句。
季榆那时一本正经地教育着沈沐,破坏公务要被记名还要赔偿。没想到沈沐拍拍身上的灰后起身,抬手指了指树杈。一个鸟窝呈现在季榆眼前,两只圆溜溜的小鸟吱吱叫着探出了头。原来是一只小鸟从树上跌落,沈沐只是想帮鸟宝宝回家。
只是那时,既诚恳又可爱的沈沐并没有让季榆动心,她只是觉得这个女孩有些奇怪,明明长相清秀,这五官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女孩子。可她的型却这么个性,洒脱。初中剃寸头意味着什么学生们都明白,意味着不良、意味着另类、意味着不听话、意味着不守规则。
可她并不怕,也从不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整个人透出一种抓不住的自由气息,不自觉地令人向往。那时的季榆还有些惊叹,没想到这样外表下的沈沐,竟然也会有一颗如此柔软的内心。
之后,她们只是匆匆一面便分别了,原本以为两人之间再无故事,直到后来季榆在球场上再一次看到了沈沐。她直直地看着沈沐打球的样子,看她膝盖上贴着粉色的可爱创口贴,认真又充满着朝气,恣意挥洒青春的样子让人为之动容。
也有可能是阳光刚好照射在这个充满活力的少女脸上,让季榆再没能够忘记。
她知道,那一刻才是她真真正正的心动。
心动,就是那么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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