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章 这个江湖1(第1页)

第4章这个江湖(1)

第4章这个江湖(1)

“掌柜的,我脑子不好,我来安宁镇的时候把脑子给饿坏了。不如你告诉我这是个什么地方吧。”

用这种方式,沐吻一有闲工夫就死皮赖脸地缠着路老抠,最后路老抠不得不投降。

于是,来到江湖小楼的第一个月,沐吻终于知道,她现在处于一个中国历史中并不存在的朝代——名曰北辰国。

正如国名所知,此国是由皇族北辰氏治理,不过沐吻所处的并非天子脚下,而是天高皇帝远的一个小镇,名曰安宁镇。所以,这朝代的皇帝姓谁名甚,有几个大老婆,又有几个小老婆,或是生了几个儿子,都与她无关,她也懒得理会。

不过,话说回来,这安宁镇其实也并不像名字那样安宁。这里远离帝都,因此也成为了江湖人士流通最广的一个地方。自古以来,江湖与朝廷两立,江湖只要不损害朝廷的利益,朝廷是断然不会干涉江湖之事的。

换句话说就是,江湖与朝廷之间是存在一种平衡的。

北辰国先皇仿佛有先见之明,深知这种平衡难以维持良久,于是,北辰国的先任皇帝派出官员与江湖的武林盟主谈判协商。通过长达几个月的谈判,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就此,武林盟主又多了一项职务,那便是调节江湖与朝廷之间的矛盾。

自那以后,朝廷与江湖两不相扰。甚至有时,在国家利益方面,江湖中人可与朝廷中人共进退,如抵挡外敌侵略。双方也曾多次谋求共同利益,以求双赢。

然——好景难久。

那座城的出现,打破了朝廷与江湖之间的平衡。

那座城的出现,无疑是武林腥风血雨将至的前奏。

因为,它是以谋杀武林盟主而被世人皆知的。

一夜之间,“魔教”“魔城”成为了那座城的代名词。

那座城就在安宁镇以南的几百里处,并且,那座城历年来不受朝廷管辖。

那座城,名曰——

绯连城。

绯连城被认为是魔教中人的盘踞之地,因此也被称为“魔城”。绯连城中人,在江湖中为人霸道、嚣张跋扈,处事风格阴狠毒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为此,绯连城在江湖中饱受骂名,但人人恃于绯连城的威望,人人都是明哲保身,敢怒而不敢言。只求能有能人志士站出,能高举“魔教中人,得而诛之”的口号,领导一场“诛魔教”的革命。

绯连城高调虐杀武林盟主,无疑是在向朝廷和江湖两方宣战。传说,三年前,武林盟主惨死的那天,绯连城城主携自己的心腹——“连城四使”将武林盟主包围。五人合力,以极其残酷的手法,将武林盟主凌虐而致死。

武林盟主惨死,让武林盟主之位悬空三年之久。武林盟主之位也变得可望不可即,仿佛有谁坐上了武林盟主之位,就是无声地向绯连城宣战。

绯连城精英荟萃,只是一座城而已,行事居然如此乖张霸道。可奈何北辰一个泱泱大国,竟找不出几个敢与绯连城为敌的人。

为此,朝廷震怒,开始连连公开插手江湖之事。但这同时也导致了江湖人士纷纷对此表示不满。

“停停停——诶我说小褐啊,这魔教的四使真有那么厉害吗?”

“那当然了!连城四使可是那魔教教主的心肝宝贝儿啊!”

沐吻瞬间满脸黑线,心肝宝贝儿啊……呵呵呵……心肝宝贝儿……小褐哥啊,“心肝宝贝儿”这词儿应该不带这么用的吧?其实你是想说“心腹”这个词吧,唉……估计又是听客人们讲这些事的时候给听差了……

现在正是下午的安逸时光,江湖小楼来往的客人不多,所以才有了沐吻和路小褐坐在江湖小楼门口的石阶上谈天论地这么一出。

“连城四使都是天赋异能的旷古奇才,他们才能卓越,都是在江湖上鼎鼎大名的大人物啊!在连城四使的辅佐下,绯连城在短短几年内就凝聚势力,在整个北辰国中崛起,名震江湖。这些是常人不能做到的啊!”

“连城四使可以说是绯连城城主的左臂右膀。江湖上的人都说,正是因为绯连城城主得了连城四使,才能在整个江湖里这样霸道行事的。所以也有了一个说法就是——‘得四使者得天下’!”

“我偷偷告诉你啊——他们都说,朝廷近几年如此明目张胆地干涉江湖之事,就是因为朝廷想得到连城四使啊!”

热门小说推荐
带子逃离后,冷戾锦衣卫追妻万里

带子逃离后,冷戾锦衣卫追妻万里

简介关于带子逃离后,冷戾锦衣卫追妻万里什么!赐婚?她一个现代主厨怎会让古代人左右她的婚姻。名场一夏侯瑾,我我给你绣了一个香囊,希望你能收下。夏侯瑾冷脸走人。名场面二夏侯瑾,我给你准备的情歌你喜欢吗?叶媚儿继续表演着花痴女。夏侯瑾眼神阴冷看着她。这哪是情歌,分明就是嚎丧。当丞相夫妇死后,叶媚儿离开了叶家,机缘巧合进了神狐门。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神狐门的门主破天荒的收了她做徒弟。门规有一条便是不能嫁人。正好她也是不婚一族,这条件她满口答应。突然有一天,叶媚儿现她这不婚族女主喜欢上了这个古代师父,思索再三,既然嫁给他不可能,那就偷他个种好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她看着浑身无力的师父,对他施行了她的恶行,事后便连夜逃了。在她以为要带着偷来的种过一辈子时,那个倒追过的锦衣大人总找她麻烦。有一天,某大人想跟她进一步时,叶媚儿一脸严肃道大人,我有喜欢的人。某大人俊脸一黑他是谁?他是我师父,虽然我们不能在一起,可我喜欢他。某大人闻言,嘴角抑制不住的笑了你不觉得为师眼熟吗?...

穿到三千小世界里当炮灰

穿到三千小世界里当炮灰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super婚礼:狼性总裁太嚣张

super婚礼:狼性总裁太嚣张

沈颜当我男朋友。韩洋不,我们还是结婚吧!马路上捡到一枚快递小帅哥,准备参加前男友婚礼时撑撑场面,结果帅哥竟帮她办一场婚礼,婚礼上快递小哥秒变天价总裁。。。。婚后,沈颜以为韩洋和她结婚仅仅只是一场契约婚姻,可是他却对她百般呵护。夕阳下,两大两小在海边散着步子,哥哥拉着妹妹的手在海边捡贝壳。沈颜你看孩子super婚礼狼性总裁太嚣张...

穿成女频年代文里的男炮灰

穿成女频年代文里的男炮灰

简介关于穿成女频年代文里的男炮灰末世的第一异能者成为了一本年代文里面的炮灰。在饥荒的年代,还带着两个拖油瓶,自己又是个身体不好的主。苏寒表示这都不用慌,带着两个小豆芽吃饱穿暖,然后承包整座山,给我搞种植业。饥荒,在木系异能眼中,这算什么问题。肥硕的野鸡,还有新鲜的菌子,吃不完的美味。苏寒咽了咽口水,这个开局我喜欢。两个拖油瓶养着养着,一个去搞科研,一个去经商。成功之后,记者采访他们俩。科研大佬妹妹都是大哥教得好。富弟弟都是大哥教得好。苏寒本人勿cue,种田中!无cp...

换亲后,绝色美人成大杂院团宠

换亲后,绝色美人成大杂院团宠

交换人生敬业爱岗系统穿书女VS重生女沈云姝穿书了,穿进一本以沈云秀为女主的年代文里,书里,沈云秀是重生的,重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堂姐换亲,她设计嫁给和堂姐互相喜欢的食品厂厂长儿子孟珏,而堂姐则代替她冲喜嫁进大杂院季家,倒霉的是,沈云姝就是女主的堂姐!沈云秀没想到自己会重生回到1977年,既然重生了,那这一次,她绝对不要嫁给季淮南。上辈子,因为婚约,她嫁进季家冲喜,没想到当天晚上,季母就死了,大杂院的人都说她是克星,没多久,季淮南又出任务走了,沈云秀没耐住寂寞和一个回城的知青跑了,却被卖了直到死的那一刻,她才电视上看到自己那嫁给孟珏的堂姐沈云姝,如今当了首富夫人有多幸福。重来一次,沈云秀发誓,要夺走孤女堂姐的一切。首先就从换亲开始吧沈云秀如愿嫁给孟珏,沈云姝也冲喜嫁进了季家,只是为什么后面的发展和她上辈子看到的不一样。为什么季母没有死?还能乐呵呵帮沈云姝和季淮南带孩子?为什么季淮南没有死,而是转业当了刑侦大队队长,还屡破奇案?为什么原本会考上大学的孟珏,考了三次都考不上,甚至对妻子一心一意的他,居然和他的青梅搞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