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杨欣怡的话让张孝安猛然回想起了那段不堪回的经历……
大概是一年多将近两年前,离他飞升失败还有不到七天时间的时候。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
张孝安难得有心情去外地旅游。
他悠闲的走在当地的人工湖岸边,看着眼前这座城市的美景,他心生感慨。
马上就要飞升了。
飞升前。
他势必要再游走一遍祖国的大好河山,看尽这世间的繁华美景!
就在他自我沉醉之际,耳边忽然听见一名年轻女子的呼救声。
“来人呐!我儿子掉水里了,快救救我儿子!”
“来人呐!救命啊……”
张孝安秉着救人一命收获七个功德的想法。
他连犹豫都没犹豫,直接一个猛子扎进湖里。
他在湖里面咔咔一顿狗刨,然后从里面捞出来一条哈士奇。
张孝安浑身湿漉漉的回到岸边,他看着杨欣怡,十分无语且无奈的问道:“大姐,你能看出来我刚才用的是狗刨式吗?你不知道狗会游泳吗?”
“对不起对不起……我太着急了,我忘了……”杨欣怡连连道歉。
“看好你祖宗!”张孝安气愤的把哈士奇往地上一丢,然后转身离去。
下水一顿狗刨救了条狗上来。
真他妈阿弥陀佛了!
后来他飞升失败被天雷劈的失忆了,下水救狗的事情也想不起来了。
等到他恢复记忆以后已经和方墨萱在一起了,下水救狗的事情早都被他忘脑后去了,连杨欣怡这个人他都忘了。
哪怕就算能想起来下水救狗的事情,他也记不起杨欣怡长什么样子了。
……
画面切换到现实。
方墨萱一脸纳闷的看向杨欣怡,问道:“你儿子?你什么时候有孩子了?你不是连男朋友都没有吗?”
“她儿子是条狗。”
方墨萱扭头瞪了张孝安一眼:“你那张嘴能不能放点好屁?”
“萱萱你别骂他,你未婚夫说的对,我儿子真是条狗,是条血统比较纯的哈士奇……”杨欣怡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方墨萱:“……”
行吧。
人各有志。
杨欣怡看着张孝安说道:“孝安是吧?真的很抱歉,我当时真的是有些太着急了,我不是故意的。”
“我知道很多人都说我喜欢狗喜欢的有点过分了,我也知道不管怎样,一条狗的命肯定不能跟人命相提并论……反正真的很对不起,我为我当时的无脑行为向你道歉。”
在这个爱狗人士横行的社会,能像杨欣怡这样还保持着一丝冷静,知道人命比狗命重要的人确实不多见了。
从这一点上来看她的人品……还算凑合吧。
张孝安摆摆手:“算了,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
“那我请你和萱萱吃饭吧,吃什么你们两个说的算,就当我给你赔罪了,顺便替我家铜钱(哈士奇)报答一下你的救命之恩。”
方墨萱很讲地主之谊的说道:“不用的,你在望江是客人,我和孝安请你吧。”
“我们先走,出了医院再说。”
三人步伐缓慢,一边谈笑一边走出了医院。
三人刚走到医院的广场上。
“汪汪汪!”
一条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的小泰迪,奔着杨欣怡冲了过来。
可能是闻到杨欣怡身上有狗的味道,小泰迪冲她一顿狂吠。
“叫什么叫,你好烦啊!”杨欣怡抬起小脚丫,一脚给小泰迪踢的滚了两个跟头。
张孝安诧异:“你不是喜欢狗吗?”
“我是喜欢狗,但我最烦泰迪这个品种了!也很烦不栓绳的狗主人!”杨欣怡皱着眉头刚说完。
一个四十多岁,烫着一头卷的大胖娘们儿从一旁的椅子上站起身,张牙舞爪的奔着杨欣怡冲了过来。
“你个有人生没人养的贱货!你凭啥踢我儿子!我踏马挠死你!”
简介关于带子逃离后,冷戾锦衣卫追妻万里什么!赐婚?她一个现代主厨怎会让古代人左右她的婚姻。名场一夏侯瑾,我我给你绣了一个香囊,希望你能收下。夏侯瑾冷脸走人。名场面二夏侯瑾,我给你准备的情歌你喜欢吗?叶媚儿继续表演着花痴女。夏侯瑾眼神阴冷看着她。这哪是情歌,分明就是嚎丧。当丞相夫妇死后,叶媚儿离开了叶家,机缘巧合进了神狐门。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神狐门的门主破天荒的收了她做徒弟。门规有一条便是不能嫁人。正好她也是不婚一族,这条件她满口答应。突然有一天,叶媚儿现她这不婚族女主喜欢上了这个古代师父,思索再三,既然嫁给他不可能,那就偷他个种好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她看着浑身无力的师父,对他施行了她的恶行,事后便连夜逃了。在她以为要带着偷来的种过一辈子时,那个倒追过的锦衣大人总找她麻烦。有一天,某大人想跟她进一步时,叶媚儿一脸严肃道大人,我有喜欢的人。某大人俊脸一黑他是谁?他是我师父,虽然我们不能在一起,可我喜欢他。某大人闻言,嘴角抑制不住的笑了你不觉得为师眼熟吗?...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沈颜当我男朋友。韩洋不,我们还是结婚吧!马路上捡到一枚快递小帅哥,准备参加前男友婚礼时撑撑场面,结果帅哥竟帮她办一场婚礼,婚礼上快递小哥秒变天价总裁。。。。婚后,沈颜以为韩洋和她结婚仅仅只是一场契约婚姻,可是他却对她百般呵护。夕阳下,两大两小在海边散着步子,哥哥拉着妹妹的手在海边捡贝壳。沈颜你看孩子super婚礼狼性总裁太嚣张...
简介关于穿成女频年代文里的男炮灰末世的第一异能者成为了一本年代文里面的炮灰。在饥荒的年代,还带着两个拖油瓶,自己又是个身体不好的主。苏寒表示这都不用慌,带着两个小豆芽吃饱穿暖,然后承包整座山,给我搞种植业。饥荒,在木系异能眼中,这算什么问题。肥硕的野鸡,还有新鲜的菌子,吃不完的美味。苏寒咽了咽口水,这个开局我喜欢。两个拖油瓶养着养着,一个去搞科研,一个去经商。成功之后,记者采访他们俩。科研大佬妹妹都是大哥教得好。富弟弟都是大哥教得好。苏寒本人勿cue,种田中!无cp...
作品简介...
交换人生敬业爱岗系统穿书女VS重生女沈云姝穿书了,穿进一本以沈云秀为女主的年代文里,书里,沈云秀是重生的,重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堂姐换亲,她设计嫁给和堂姐互相喜欢的食品厂厂长儿子孟珏,而堂姐则代替她冲喜嫁进大杂院季家,倒霉的是,沈云姝就是女主的堂姐!沈云秀没想到自己会重生回到1977年,既然重生了,那这一次,她绝对不要嫁给季淮南。上辈子,因为婚约,她嫁进季家冲喜,没想到当天晚上,季母就死了,大杂院的人都说她是克星,没多久,季淮南又出任务走了,沈云秀没耐住寂寞和一个回城的知青跑了,却被卖了直到死的那一刻,她才电视上看到自己那嫁给孟珏的堂姐沈云姝,如今当了首富夫人有多幸福。重来一次,沈云秀发誓,要夺走孤女堂姐的一切。首先就从换亲开始吧沈云秀如愿嫁给孟珏,沈云姝也冲喜嫁进了季家,只是为什么后面的发展和她上辈子看到的不一样。为什么季母没有死?还能乐呵呵帮沈云姝和季淮南带孩子?为什么季淮南没有死,而是转业当了刑侦大队队长,还屡破奇案?为什么原本会考上大学的孟珏,考了三次都考不上,甚至对妻子一心一意的他,居然和他的青梅搞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