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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会儿用柳条给我编个花环吧。”孙明琴小时候被自家大姨领着出去踏青时,大姨给自己女儿编了一个,孙明琴内心是想要的,但是心里又有些奇怪的别扭,拒绝了大姨再给自己编一个的提议。今天看到柳枝突然想到这件往事,想要拥有那个曾经没有拥有的花环。
一向对孙明琴无所不应的孙明诗沉默了一下:“那个是只有没留头的小孩子才戴的。”
???
这言外之意很明显了,孙明琴赌气地将脚边的野草随便撸了一把朝孙明诗扔了过去,真是讨厌鬼。
不论什么年纪的女人,都听不得别人说自己老的。
以前孙昌山没成亲时,还挺喜欢在塔山上逛的,偶尔也能捉到野鸡野兔给家里加餐,自从孙昌山上山的时间少了,家里已经很久没有吃到野味了。
“孙明诗,你会逮兔子吗?等会儿逮只野兔儿回家做辣子兔来吃好不好?”孙明琴一向是想到啥就要啥的。而且一般都能够被满足,可惜这次碰到的是动手能力欠佳的孙明诗。
孙明诗听到要逮兔子,是一脑门子汗。这山上摘朵花摘点野果容易,山上的野物那都是成了精的,跑得飞快,孙明诗既不会做什么陷阱,又没有趁手的武器,让他去追着跑,哪里跑得过。
只能支支吾吾地说了不行,还怕孙明琴说他没用,偷偷红了耳根。
又掂量了一下自己的零花,提议道:“要不我去村里买只大公鸡吧?辣子鸡也好吃。”
鸡肉炒出来哪有兔肉好吃,不过本来也就是随口一说,非要吃那不是难为人嘛,孙明琴也就点头答应了。
“其实何大哥会逮兔子,上次我跟他上山就见他做了个陷阱逮了只兔子。”孙明诗虽然也多少知道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思想,但是毕竟年纪还不大,又单纯得很,生活中的人又都是干这些的,所以才并不觉得喜欢鼓捣这些不好,反而很崇拜能逮到兔子的何霄。
孙明琴是现代人,心里也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想法,认为这个时代独重读书,也不过是时代局限的驱利之选。
可这何霄到底是个什么想法,竟然喜欢这些山野村夫做的事儿,不知道是脑子不清醒,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你何大哥才艺还挺多。”每天花这么多时间在玩乐上,指定没好好读书,孙明琴安慰自己,不过好歹是玩物丧志不是莺莺燕燕,还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孙明诗早知道孙明琴不大喜欢何霄,听这话也感觉是讽刺的意味更浓一点,每次想帮着何霄说两句好话又不知从哪里说起。孙明琴从小主意就正,这种人往好里说就是独立自主,极端点就成了自负自傲。
她认定了一个人怎样,靠其他人劝说是不可能改变她的态度的,只有她自己去现去感受,才会有一丝丝可能改变对一个人的印象。
现在孙明琴就是认定了何霄是一个纨绔子弟,不论什么事,在孙明琴这里都只是更加佐证这一论断的证据罢了。
说到底何霄现在还算个外人,孙明诗也不纠结,继续带着孙明琴往山上走,一路上孙明诗也寻着了几样不错的野菜挖了。孙明琴就是纯观光,看到野花就摘两朵,有自己平时喜欢的野菜,也蹲在旁边掐点嫩叶子下来。
快走到没路的地界了,孙明琴不敢再走:“这里荒凉的很,指不定有什么蛇虫,而且枝叶也多,一会儿有什么沾到我衣服上了可咋办。”
今日为了方便,孙明琴穿着一身胡服,是比平日里的襦裙褙子方便得多,但也不适合往深山里走,孙明诗便道:“我前几日见着前面就有一片刺泡儿果,你在此处等我,我去摘了带出来。”
孙明诗山上跑惯了,孙明琴没什么可担心的,就让他去,自己在附近随便逛逛。孙明诗却怕她乱走迷路,千叮咛万嘱咐,一定不要乱跑,就在这附近走走就好。
自己又不是三岁小孩子,哪用得着这样,孙明琴一阵无语:“你怎么这么爱操心?我都多大了,你以为跟明礼似的,找个人来都拉不住。”
好不容易孙明琴才推着孙明诗走了,孙明琴自己其实也没处逛去,山上的路走着都硌脚。她就蹲在原地拔草玩。
别的种田文女主进次山,要么挖点人参灵芝卖了当第一桶金,要么捡只小狼崽看家护院。到孙明琴这里就只能摘两朵野花,连个花环都没人给自己编,好歹也是穿越人士,这也太丢脸了。
孙明琴不免一个人蹲着唉声叹气,这个穿越实在是太简陋,既没有商城也没有金手指,竹马和天降也没看到,只有不着调的弟弟和不务正业的未婚夫。
愁死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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