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时他才想起来,自己忘了给她买鞋子。
“你等我一下。”他对逐星说了一句,然后就转身往右边的一家女鞋专卖店里走去。
逐星坐在那儿,撑着下巴,看着他走进了一家店里。
那时趴在他肩头的小蘑菇们,都已经回到了她的身边,在她后颈淡金色的符纹闪烁间,隐没无痕。
逐星一直望着慕云殊走进去的那家店的门口,直到她看见他又走出来时,她才坐直了身体。
他手上提着一双白色的帆布鞋,是很简单的款式,唯一特别的,是上头绣着的精细微小的银色丝线与白色丝线交织成的星星。
零零散散,微微闪烁。
逐星看了一眼,就觉得很喜欢。
或许是一千年前,当他还是慕攸的时候,就已经习惯了给她置办各种女儿家要用的东西,要穿的衣裳,鞋子……他习惯把一切都给她准备妥当,且一丝不苟,所以他几乎可以很轻易地就知道,逐星会喜欢什么样的衣服鞋子,又或者是其它的一些小玩意。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比他更加了解逐星。
逐星这会儿已经迫不及待地蹬掉了自己脚上的绣鞋,她想自己穿,却被蹲下身的慕云殊抓住了脚踝。
他从头至尾都没有说过一句话,只是默默地替她穿好鞋子,又帮她系好鞋带,神情始终专注。
动作温柔又细致。
逐星看了看自己脚上的鞋子,又望了望这个蹲在她面前的年轻男人,她忍不住弯起嘴角,偷偷地笑。
把那双绣鞋收进袋子里,慕云殊站起来,又用湿纸巾擦了擦手,然后才朝她伸出手,“走吧。”
逐星毫不犹豫地握住他的手,然后冲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慕云殊也不由地弯唇浅浅的笑起来。
仿佛此刻,周遭所有的纷杂,所有偶尔投注过来的目光,都变得不再那么的令人无法忍受。
心里也终于有了半刻的轻松。
逐星牵着慕云殊的手,像是一只兴奋地小动物,拽着他在每一个楼层来来去去,偶尔奇地趴在玻璃橱窗前,去看里面摆放的那些她从没见过的东西。
慕云殊也纵着她,看着她不知疲倦地跑来跑去,就好像是一个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的小孩子。
巨大的水晶吊灯从这高楼的最顶层坠下来,每一颗水晶都折射出剔透的光影,在人的目光注视下,又成了一颗颗浑圆微闪的光点,偶尔零散,偶尔如簇,晃了人眼。
能想到的要买的东西,慕云殊几乎都帮她一一买好了。
在路过一楼某些护肤品的专柜时,他还替她选了几套护肤品,就连化妆品也选了一些。
化妆品的许多颜色就如同他画画时要用到的颜料一样,有的色泽看起来比矿石磨成的颜料还要漂亮。
或许是出于天生对色彩的执念,慕云殊在逐星坐在那儿吃他买给她的马卡龙的时候,他就已经帮她买好了一个口红套装,那里面集齐了许多种色号。
她吃的马卡龙也是慕云殊偶尔会让贺姨帮着买的那家,味道很不错,甜度正好。
逐星很喜欢马卡龙的颜色,每一个都很好看,在慕云殊帮她挑护肤品的时候,她已经坐在那儿吃了好几个。
后来走出商场的时候,外面的阳光已经很炽烈。
广场边的一棵棵树上叶片被阳光炙烤得更加浓绿,仿佛还透着些许的黑,投在地上的浓荫里还穿插着细碎的光线。
好像有微风拂过,擦着这里每个人的衣角溜走,却始终没能驱散半点此刻的炎热。
逐星始终被慕云殊牵着手,跟着他一直往前走。
有一个胖胖的小男孩被他妈妈牵着路过逐星身边的时候,她看见了那个男孩儿手里的甜筒。
于是她晃了晃被慕云殊牵着的手,“云殊云殊!”
慕云殊闻言,偏头看她。
逐星指着那个小男孩儿手里的冰激凌,“我也想吃那个!”
慕云殊顺着她手指指着的方向一眼就看见了被男孩儿拿在手里的甜筒,他点了点头,“好。”
商场外的奶茶店生意很好,慕云殊牵着逐星的手走过去排队。
一些排在前面的年轻女孩子始终忍不住回头去看后面那个穿着米白的短袖衫,身形修长清瘦,戴着银丝边眼镜的年轻男人。
或许有些蠢蠢欲动,但许多的目光在停驻在他牵着一个女孩儿的手时,又开始望而生怯,总有惋惜。
逐星原本是被慕云殊牵着排在他的身后的,原本她心心念念只有甜筒,但是在看见周围那许多朝慕云殊看过来的目光时,她眼珠转了转,手指忽然小幅度地动了动,淡金色的流光飞出去,所有人都好像被忽然的光线晃了眼睛。
他们刚刚还停留在慕云殊身上的惊艳目光,像是忽然之间就变了味。
因为只是这闪神的刹那,慕云殊那张漂亮的面庞在他们眼中就已经多了几分平平无奇的朦胧感。
这一刻,他们好像都开始在怀疑人生,不太确定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逐星满意地笑起来,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眼底还有几分得意。
慕云殊对这一切一无所知,他只是明显感觉到,周围少了许多落在他身上的目光。
最终,逐星拿着一只甜筒,牵着慕云殊的手,心满意足地跟着他往人群外走。
两个性格迥异同桌,插科打诨的校园日常。一个阳光开朗,犬系,运动型的痞子一个内冷外热,猫系,嘴欠型的闷子。歪歪腻腻,欢乐搞笑。...
一觉醒来,林冬至已来到了七零年代,成为了一名知识青年,空间在手商城在握,心中丝毫不慌,势必要在这里活出自己的精彩。...
简介关于骑砍2霸主之路男主穿越到骑砍2的卡拉迪亚大6,从一个流浪乞丐开始起家,地主家里打过工当过土匪跑过商,一路跌跌撞撞成长为卡拉迪亚大6上天命之子。故事没有主线,就只是主角在卡拉迪亚摸爬打滚一路奋斗的故事。...
公元1911年末,滦州起义,袁肃经历了人生重大的转折,他最终选择站在法统北洋政府的立场,经营属于自己的北洋少壮派团体,在重大历史事件中逐渐崭露头角并发展壮大,以铁血手腕统一中国,重铸北洋雄狮,捍卫中华威仪!第1章滦州郊外 已经是入冬的天气了,滦州一带早已是一片银装素裹。震惊宇内的武昌起义在一个多月前发生,给这个原本寒冷的冬天带来数不尽的火热。但凡能识得几个字的中国人都不难想象,大清国的江山总算让人给被撼动了。然而,即便革命烈火燎原之势,全国各省纷纷宣布独立,可烧到直隶时不知不觉竟弱势了不少,毕竟是靠近近畿的地方,纵然清廷的气数已近强弩之末,但总有几个实力派的身影笼罩在这里。在滦州东南荒郊的山路上,一支身穿蓝色新式冬装军服的新军小队正慢慢悠悠的前进着,队伍前面是六骑骑兵领路,马蹄和脚印在厚厚的雪地上留下一道逶迤的痕迹。一眼看去,领头的骑兵全部身穿着新军军官服饰,其中两人还披着厚实的狐裘披肩,可见职衔不低。至于跟在骑马军官后面的士兵,粗略算去也有三十多人。队伍整体上显得松松散散,士兵们一个个将双手交叉插在袖筒里,缩着脖子埋着头,就像是午后散步的乡野村夫似的,一副心不在焉的迈着步子。袁肃正是领头的六名骑马军官之一,只是此时他整个人显得神志恍惚,脸色异常惨白,微微躬着身子,让脸颊尽量躲在狐裘披肩的领子后面,彷佛大病缠身似的。倒不是因为他受不了这苦寒的天气,而是在一个月前发生的ldquo滦州兵谏事件rdquo时,被一名情绪激动的革命士兵开枪误伤,子弹正中肩窝,险些就伤在心脏要害上,抢救了大半个月才保住性命。枪伤未愈,伤口又渐起炎症,因此身体状况不是很好。...
回想起以前写小说,当中的情节真是矫揉造作,文字粗制滥造,主角被刻画的惨不忍睹,比三俗还俗不可耐。大家想怎么骂就怎么骂,我来者不拒照单全收。最后说一句,大家...
小说你个游戏设计师,天天警局备案?的主角楚生,他在穿越平行世界后,觉醒了一项神级游戏设计师系统。他通过设计破防主播观众的游戏,获得了情绪值,从而得以解锁更多精彩的游戏。然而,楚生很快现,他解锁的游戏似乎都有些过于刺激了。他先解锁了盗贼模拟器,把呆小妹虐哭,但因为盗窃过程描绘得太过逼真,结果他被警察请去喝茶。接着,他又解锁了斗地主模拟器,化身车友车行,把宝哥气疯,却因为出千手法太高明,再次被警察叔叔请去喝茶。然后,他解锁了凶手模拟器,把刘培茄吓哭,但由于尸体处理手法过于专业,再一次被请到了警察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