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两等于多少克,这个其实并不固定,因为每个时期对于‘市斤’的定义都不同,秦汉时,一斤等于二百五十六克,隋唐时一斤等于六百四十克,明清时一斤等于六百克。并且每个时期的一斤,都等于十六两,因此有半斤八两这样一个说法。
但这种兑换比例过于繁琐,非常影响阅读。再加上本书的古代异界是穿越后架空的,因此为了方便,就直接采取十进制了,比例也和现代等同。一斤等于十两,每两等于五十克,一石等于一百斤,大致如此,望周知,好为人师党勿扰。)
沈旭下意识的伸手拿过了金元宝,一斤而已,不算重。
再加上黄金的密度很高,所以这种实心的金元宝看起来也并不大。
但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东西,却拥有着独一无二的魅力!
用一句小品台词来说,就是能够上买天、下买地、中间买空气,可以让活人闭嘴、让死人喘气!
“大小姐、沈公子,白糖在长乐郡城比我想象的还要好卖。我今早上是赶着长乐郡城开城门的时辰直接入的城,然后便在城里面打听有哪些商户是卖糖的。
通过在那些商户的铺面内询问,我现长乐郡城里卖糖的商户,十家中起码有九家是没白糖卖的。极少数有白糖卖的商户,也把白糖藏的严严实实,轻易不示人。
我找到了几家有白糖售卖的,想要让他们拿白糖出来看看,大部分都直接拒绝了我,要求我先付银子,然后他们才会取白糖出来,最终就只有一家愿意先让我看。”
说到这里,夜无救撇了撇嘴,很是不屑的继续说道:“结果就连那唯一一家愿意让我看的,拿出来的白糖跟沈公子您送我们的白糖相比,都差远了!那家拿出来的白糖,色泽泛黄,还说是什么贡品级,属于长乐郡城里最好的白糖。
我也是没控制住,神态上表现得有些明显,结果那家的掌柜生了气,问我凭什么瞧不上他们家的白糖,难不成我有更好的吗?大小姐,沈公子,您二位说说,这问题问的,我能忍吗?于是我就直接把带着的白糖拿了出来。
那家商户的掌柜一见我拿出来的白糖,眼睛立马直了。沾了几粒尝了尝后,当场抓着我的胳膊不让我走,非求着我把白糖卖给他。我寻思着反正也是去探探路的,卖谁不是卖?于是就按等重黄金的价格,把白糖卖给了他。”
听着夜无救简单讲完了过程,沈旭点头道:“辛苦了,明天我会多带一些白糖过来,把你的那斤白糖补给你,那家商户有提过收购更多白糖的想法吗?”
夜无救先是同沈旭行礼道谢,然后才回答道:“有,但我没直接答应,而是说要先考虑考虑。那家商户的黄金似乎不多,就连这一次的试探,那家商户的掌柜都想用银子来买。
虽然价格一致,用银子咱们也不亏。可我想着沈公子您只是说需要金子,没说过需要银子,因此便拒绝了。听对方的意思,他们应该只能拿出百两左右的金子,再多的话就没了。”
沈旭想了想,开口问道:“如果我跟你一起去长乐郡城的话,多久能到?我现在是武道一品的境界,体力应该还行。”
夜无救怔了下,反问道:“沈公子会骑马吗?”
沈旭理所当然的摇头道:“不会。”
夜无救嘴角抽了抽,无奈道:“不会也没关系,武者想要学会骑马是很容易的。武道一品的境界,在脚程上并没什么突出之处,纯粹用双腿赶路的话,估摸着得走两天才能到。
但要是骑马的话就快了,顶多小半天吧。天亮便走的话,基本上能赶在中午之前抵达。沈公子想去长乐郡城?”
沈旭点头道:“对,我打算去郡城看看情况。不只是为了用白糖换金子,同时也是想瞧一瞧,郡城里有没有别的、我所需要的东西。这样,明天我拿白糖过来,然后你就带我一起去郡城如何?”
夜无救闻言,顿时面露为难之色的看向了一旁的宋思晴。
他倒是无所谓,只不过自家大小姐对于眼前的沈公子明显非常看重,真要大量卖出白糖的话,难保不会被人暗中盯上。
武道一品的境界,在他看来属于连自保之力都不具备的半残,虽说有他跟着,一般不会出问题,但……万一呢?
万一有个闪失,他如何跟自家大小姐交代?
宋思晴明白夜无救的顾虑。
可沈旭的要求又不过分,断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于是思量了片刻后,宋思晴开口道:“那就去吧,但要额外再带两个什,一个什在明,跟你们一起去,主要负责护卫旭哥的安全。另外一个什在暗,充当斥候的作用,同时也要随时做好接应的准备。总之,旭哥的安全不能马虎。”
一听自家大小姐答应了下来,夜无救立刻点头道:“好,我去安排。不过带这么多人去郡城,就只卖白糖吗?村子里有没有什么东西需要采买的?郡城可远不是永平镇能比的,城里面的坊市中,有不少稀罕物件呢。”
宋思晴摇头道:“旭哥给了那么多粮食,咱们村子里暂时什么都不缺,就不要节外生枝了。到时候看看旭哥有没有什么需求,如果旭哥有想要采买的东西,那就去买点。如果旭哥没有想采买的东西,那卖完了白糖就回来。总之,这算是第一次带旭哥去郡城,一切以旭哥的安全为要。”
沈旭听着宋思晴话里话外之间全都在为自己考虑,心下自然有所触动。
异界的感情很简单,没有那么多的现实考量。
他喜欢这种简单,不过表面上倒是不需要表现什么,反正两人都快要成亲了,说的太多,反而会显得生分。
“那就先这么定了,我明天一早便过来,跟你们去郡城。”
沈旭说话间,已经将那枚金元宝收了起来。
看着天色渐晚,转身回了宋思晴的厢房之中。
穿越平行世界,带着地球的文娱宝库。看于海在平行世界怎样圆润的装逼。于海觉得,自从他在全球的运动会上演唱了一victory,正式露面后,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人会不喜欢他了!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从作曲人开始的顶流巨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写作之路,过于艰险,一本假小说献给大家,全都是虚构的你说假不假,在书里作者的逻辑就是逻辑,存在即合理,不要质疑书里一切出现的可能,认真你就输了,你在哪一章人数?我是从简介开始的我在异界种地的那些年...
苏若汐嫁给了女人梦寐以求都想嫁的大总裁,结果婚后,与大总裁斗智斗勇,半夜爬床说梦游,人前虐狗说演戏,那人后没狗还演戏?妈的,老娘不干了,离婚!总裁霸气一笑那要问儿子愿不愿意!没儿子!那就生一个!总裁强势扑倒。出生的小包子极其讨厌吃梨,总裁偷偷拿着梨子逼问儿子,要梨么?小包子死死抱住老妈,尖叫盛总,你老婆又闹离婚了...
啼者凄然泪下笑者嫣然一笑妃子之间,后宫之争,权谋之术不下于棋圣博弈。当一个崇尚自由的妃子进入了皇宫之后一切都在潜移默化之下展开了或笑或哭的一场闹剧一场争斗。本文并不是正规的宫斗文,所以想看严谨的...
(七零年代不下乡空间家长里短逆袭多女主)丁可薇穿书后,现自己变成了爹妈不爱,被姐姐们欺负的可怜小趴菜!这可怎么办该苟就苟该茶就茶该刚就刚!没两把刷子,还怎么斗极品?女配真无奈就像冬天里的大白菜...
还逃吗?秦初使劲摇头不逃了。放着这么好看的男人,她再逃可能眼睛真有病,前世,因错信渣男贱女,身中剧锒铛入狱,自己最讨厌的男人为替自己顶罪而死,秦初悔不当初,重回新婚夜,秦初紧抱前世被自己伤害的丈夫大腿,改变前世悲惨人生,成为众人口中的满级大佬。人前,秦初是众人口中秦家蠢钝如猪的丑女千金,人后,秦初是身披各重生后,夫人她a爆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