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商乌若是听到这话,定会惊恐,一直以来,他都以为自己是人界最强大的妖,也是唯一的上古大妖,所以压根不会把其他厉害的妖怪放在眼里,毕竟妖界有一自然法则就是血脉压制。
当然,在达到一定恐怖实力下,血脉压制是可以反抗的。而商乌,也就是这样单纯的去低估了玄灵的身份。
……
霍为一行人刚才也注意到了天上的变化,但因为离得远看不清,众人只当是暴风雨来的前兆。
于是霍为便命全队提高度,好赶在暴风雨来临前找到合适的地方扎营休息。
约摸一个时辰后,霍为一行人巧合的来到了夷瑛之前待过的破庙,这里虽四面漏风,好在头顶遮雨,便将就住了下来,打算等到天亮再启程。
整顿休息时,林不治带着几个人出去觅食。
在漆黑的夜色里,一个小兵幸运的抓到一只兔子,只是身上带血,看起来像是受伤,命不久矣。
但有总比没有强,小兵便高兴的提着兔子去和林不治汇合。
“将军,我逮到一只兔子!”
一听到兔子,林不治就脸色阴沉,看都没看一眼,就说道:“剥皮,吃肉!”
“得嘞!”
小兵开心的拿出匕就要动手,这时,兔子突然力挣扎,小兵一时没拿稳,让兔子脱了手向林不治跑去。
走在路上的林不治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咬自己脚后跟,疑惑的低头看了一眼,当看到是兔子,下意识抬脚想要踩死,忽然瞥到兔子的毛颜色有些怪异,他迟疑的弯腰把兔子拎起来。
“你该不会是那个变态吧?”
他记得那家伙总喜欢穿的粉粉嫩嫩的,跟情窦初开的姑娘似的,而眼前这只兔子,胸前一团粉毛,额头上也有一簇,看起来可爱的紧,外形和那兔妖有些许重合了。
小兵在这时跑上来,惊慌的要接过兔子,“将军恕罪!这兔子太狡猾了,我这就把它剥皮!”
“慢着!”林不治缩回了手,锐利的目光死死盯着眼前的兔子,似乎是想找出一点蛛丝马迹。
奇怪的是,兔子在他手里出奇的安静,也不挣扎了,就与林不治这样四目相对着。
小兵被这尴尬的一幕弄得摸不着头脑,只能乖乖等在一旁。
片刻后,林不治回了神,“这小兔崽子挺可爱的,留下吧。”
“留下?将军是要救它?”小兵不敢相信。
林不治没有回复他,而是恶狠狠的举起兔子,恐吓道:“小兔崽子,以后你就是我的狗!要乖乖听话,否则……我扒了你的皮做一顶帽子!”
“将军,它是兔子,不是狗……”小兵在一旁小心翼翼的提醒。
“我说是狗就是狗,以后就叫它杂种!”林不治莫名感到一阵快意,好像这兔子就是那兔妖,他终于找到机会好好羞辱回去了。
等林不治回到破庙后,霍为一眼就瞧见他手里拎着个兔子,本以为是今晚的加餐,没想到林不治直接拎着兔子从他面前路过,然后走到一旁给兔子上药。
这一举动,让霍为感到不解和疑惑,直接上前询问:“你什么时候这么有善心了?”
“这是我的宠物,叫杂种!”
林不治这一本正经的回复,让霍为觉得他定是被那兔妖折磨的魔怔了,摇了摇头就离开了,任由他去。
元卿晚上正常的睡了一觉,醒来居然穿越变成了婴儿?前世她爹不疼娘不爱,这一世却有视她如珍如宝的阿法太太阿玛额娘还有四个哥哥。本想要平平淡淡过一生,却被太子惦记上了,成为位比太子妃的元侧福晋。废太子?不存在的!孩子少?更不存在的!多年后看着眼前这黑压压一片的娃用力过猛了!!不双洁但独宠清穿好孕太子难育我却怀了四胞...
昏昏沉沉中,薛凌从朦胧迷糊中清醒过来。这是哪儿?似曾相识的土胚房,残旧破烂不堪,老式窗户上贴着一对红艳艳的大红喜字,昏黄的小吊灯出微弱的红光。她躺在崭新却简陋的木床上,盖着一张薄薄的大红色喜被,床尾坐着一个挺拔冷峻的明朗男子。薛凌愣住了!他是程天源!!是他!竟真的是他!程天源,那个小时候疼她呵护她的邻家大哥哥,那个娶了她却当了一辈子鳏夫的丈夫,那个默默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八零年代追夫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豫西南一个小伙在广东改革开放去广东打工,经过时间的经历,留在东莞长安一个小镇的创业经过,本书主要讲述在广东每个省的打工者,书中描述主人公的勤奋,努力,生活习惯,感情,创业过程!...
考上大学的林泽被一把剑带到了天魂大6,赶上了群穿的大潮,这里所有人都在释放天性,不仅有武当少林,还有项羽吕布,姜子牙为修魔功大搞封神,诸葛亮居然是大高手,那还等什么,林泽手持天杀剑,开始了尽情的杀戮。天魂杀神...
作品简介...
作品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