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对了,你的歌的署名打算用真名还是艺名?”
宋绝琢磨了一下,点头道:“用艺名吧,就叫曙光。”
“曙光?挺文艺的,有想法。”
宋绝一笑,在黑暗中苦苦挣扎的时候,还真的是靠周董的歌咬牙坚持,对他而言,周董的歌是在那个黑暗的时代,拯救他内心希望的唯一的光。
曙光,是对周董的致敬,以及信仰。
当天回到家后,宋绝急急拿来纸笔,激情澎湃地在纸上写下了《以父之名》和《夜的第七章》。
他几乎是红着眼疯狂地写乐谱,把各个乐器的编曲部分都写了下来。
周董的暗黑三部曲,当初在尸山血海中冲杀,为了保持心头的一点清醒,他都是在心里循环唱着这三歌,每个细节,都可谓烂熟于胸足可倒背如流。
既然要去演唱,不管是街头还是舞台,绝对不能落了周董的面子,定然是要表现到极致的完美程度才对得起他的伟大作品。
在我唱周董的歌的时候,我就是周董在这个世界的投影!宋绝下定决心暗道。
张珅再度接到宋绝一叠乐谱的时候,眼睛都快掉下来了:“卧槽,不是吧?这么快就写好了?才不到三天。”
“刚好灵感如尿崩,激情汹涌之下爆了一波。”宋绝有气无力地摆了摆手,瘫在沙上,“我现在处于爆后的虚弱期,贤者时间你懂吧?编曲拜托你帮忙了。”
“啧啧,佩服佩服,我这就研究你这两新歌去。”
陈波接到张珅的电话之时,一听之下不由无语:“这货在音乐方面不至于天才成这样?说爆就爆,才多少天?一下子爆出三,而且后面两听你说水准还在第一上,这让那些娱乐公司的作曲人情何以堪。”
“歌曲很有点哥特式的暗黑风格,在歌坛上都不多见。”张珅赞叹道,“很难想象这是一个人写的,特么编曲简直牛得不行。”
“看来让宋绝去丽妍那边的演出得推迟一下了。”陈波笑道,“也好,有三歌的话更有排面。”
“反正那酒吧是她老哥的,好安排。”张珅道,“林哥估计也头疼,自己老妹学习不好天天闹着做主播,家里又宠得很,管不了。”
“叛逆期的少女,过了这段时间就好了,大伙帮忙盯着别出事就是。”陈波一笑,都是圈子里的老朋友,兄弟姐妹都熟悉。“丽妍玩玩都有三四万粉丝,以她唱歌的水平也算不错了。”
“可能受了咱们这帮伙计的影响,她从小就喜欢上了音乐。”张珅道,“也没什么不好,反正她家里也不差钱,培养些才艺不是什么难题。”
陈波和张珅讨论的丽妍是何人宋绝完全不知道,富二代的圈子里人脉宽得很,宋绝也就在音乐领域和他们有些交集,完全没到融入他们生活的程度,不过对于宋绝来说,他也没想跟人有太深入的交往,本身他就是独来独往不爱凑热闹的性格。
枪火酒吧是位于香市西环酒吧街的一座酒吧,占地面积堪比大型的咖啡厅,装修以美式街头酒吧的风格为主,布置得很有故事感。
卡座围绕着舞台呈半月形分布,没有乐队表演的时候会拉下洁白的幕布放放电影,大多时候开着暗黄的灯光,放些民谣mV,营造着富有怀旧感的酒吧氛围。
下巴蓄着优雅小胡子,后脑绑了个短马尾的林叙穿着典型的酒保制服,拿着块干净的白毛巾擦拭了一下手中的高脚杯,放到吧台后边一整片的酒墙第一排酒杯架中,顺便无奈地看着正在舞台那边摆弄直播设备的小妹。
不务正业林丽妍,爷爷奶奶的掌上明珠,爸爸妈妈头疼的小魔女,清秀可人的一米六元气少女,网名叫爱唱歌的鹿鹿,逗音还算有点人气的小主播一枚。
家里同意她玩这个,也是觉得顺便可以帮有着文艺青年毛病的哥哥林叙宣传宣传他这个民谣酒吧。
“波哥,珅哥,你们来啦。”
随着林丽妍的欢笑声,林叙抬头朝门口一看,微微一笑。
都是自己那几个小,除了架子鼓和钢琴,或多或少每个人都带着自己的乐器过来,倒不是酒吧里没有吉他贝斯,而是他们更喜欢用自己的乐器。
其中有个戴着鸭舌帽的新人引起了林叙的注意,稍微想了一下,便知道那是陈波他们口头常提起的天赋惊人的小家伙,宋绝。
陈波他们远远和林叙打了个招呼,便去了舞台那边调试设备,张珅是键盘手,没带乐器过来,对他来说酒吧的电子钢琴也足够用了,笑嘻嘻朝林丽妍道:“等下记得帮我们录视频哈,妍妍。”
“珅哥你放心吧,都是相当高级的摄影设备,保证够清晰够专业。”林丽妍牛气哄哄地拍了拍身边担当摄影师的好伙伴,“我堂哥叶澄,横店专业摄像五六年了,刚好没档期被我拉了过来。”
摄影师叶澄,苦笑摇头,与张珅握了下手:“小姑奶奶一个电话,我敢不来,家里能把我拆了。”
“哈哈哈哈,辛苦辛苦,妍妍的家庭地位立马彰显出来了。”
简介关于带子逃离后,冷戾锦衣卫追妻万里什么!赐婚?她一个现代主厨怎会让古代人左右她的婚姻。名场一夏侯瑾,我我给你绣了一个香囊,希望你能收下。夏侯瑾冷脸走人。名场面二夏侯瑾,我给你准备的情歌你喜欢吗?叶媚儿继续表演着花痴女。夏侯瑾眼神阴冷看着她。这哪是情歌,分明就是嚎丧。当丞相夫妇死后,叶媚儿离开了叶家,机缘巧合进了神狐门。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神狐门的门主破天荒的收了她做徒弟。门规有一条便是不能嫁人。正好她也是不婚一族,这条件她满口答应。突然有一天,叶媚儿现她这不婚族女主喜欢上了这个古代师父,思索再三,既然嫁给他不可能,那就偷他个种好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她看着浑身无力的师父,对他施行了她的恶行,事后便连夜逃了。在她以为要带着偷来的种过一辈子时,那个倒追过的锦衣大人总找她麻烦。有一天,某大人想跟她进一步时,叶媚儿一脸严肃道大人,我有喜欢的人。某大人俊脸一黑他是谁?他是我师父,虽然我们不能在一起,可我喜欢他。某大人闻言,嘴角抑制不住的笑了你不觉得为师眼熟吗?...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沈颜当我男朋友。韩洋不,我们还是结婚吧!马路上捡到一枚快递小帅哥,准备参加前男友婚礼时撑撑场面,结果帅哥竟帮她办一场婚礼,婚礼上快递小哥秒变天价总裁。。。。婚后,沈颜以为韩洋和她结婚仅仅只是一场契约婚姻,可是他却对她百般呵护。夕阳下,两大两小在海边散着步子,哥哥拉着妹妹的手在海边捡贝壳。沈颜你看孩子super婚礼狼性总裁太嚣张...
简介关于穿成女频年代文里的男炮灰末世的第一异能者成为了一本年代文里面的炮灰。在饥荒的年代,还带着两个拖油瓶,自己又是个身体不好的主。苏寒表示这都不用慌,带着两个小豆芽吃饱穿暖,然后承包整座山,给我搞种植业。饥荒,在木系异能眼中,这算什么问题。肥硕的野鸡,还有新鲜的菌子,吃不完的美味。苏寒咽了咽口水,这个开局我喜欢。两个拖油瓶养着养着,一个去搞科研,一个去经商。成功之后,记者采访他们俩。科研大佬妹妹都是大哥教得好。富弟弟都是大哥教得好。苏寒本人勿cue,种田中!无cp...
作品简介...
交换人生敬业爱岗系统穿书女VS重生女沈云姝穿书了,穿进一本以沈云秀为女主的年代文里,书里,沈云秀是重生的,重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堂姐换亲,她设计嫁给和堂姐互相喜欢的食品厂厂长儿子孟珏,而堂姐则代替她冲喜嫁进大杂院季家,倒霉的是,沈云姝就是女主的堂姐!沈云秀没想到自己会重生回到1977年,既然重生了,那这一次,她绝对不要嫁给季淮南。上辈子,因为婚约,她嫁进季家冲喜,没想到当天晚上,季母就死了,大杂院的人都说她是克星,没多久,季淮南又出任务走了,沈云秀没耐住寂寞和一个回城的知青跑了,却被卖了直到死的那一刻,她才电视上看到自己那嫁给孟珏的堂姐沈云姝,如今当了首富夫人有多幸福。重来一次,沈云秀发誓,要夺走孤女堂姐的一切。首先就从换亲开始吧沈云秀如愿嫁给孟珏,沈云姝也冲喜嫁进了季家,只是为什么后面的发展和她上辈子看到的不一样。为什么季母没有死?还能乐呵呵帮沈云姝和季淮南带孩子?为什么季淮南没有死,而是转业当了刑侦大队队长,还屡破奇案?为什么原本会考上大学的孟珏,考了三次都考不上,甚至对妻子一心一意的他,居然和他的青梅搞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