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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人善用行不行呀?”陈柔樱对谭丽莎压低声音,又刚好能让她哥哥听到:“看看这个人,自己能干,就总看不起别人。”
正说着话,一个红衣黑裙的女孩走了过来。她剑眉红唇,妆容干净利落,梳着个高马尾,深红色的上衣两袖绣着白色的飞鸟,而头用一条同色同纹的带系住。黑色的百褶裙腰部有同样的飞鸟刺绣,下摆飘逸,就像古装片中英姿飒爽的女剑客。
这是nete。若论先天的姿色,她远不及眉目如画的陈柔樱。但这别出心裁的扮相,让她站在陈柔樱身边,不但未曾相形见绌,反而别有一种惊艳之感。
谭丽莎自卑地看着自己,套着个深蓝色印花的汉服开衫,简直像是日餐厅里分割鱼肉的厨工。也亏姚望还毫不嫌弃地穿着她买的这件“帮佣服”。一股熟悉的、巨大的自卑感向她袭来。就像很多年前,第一次见到姚望的时候。就像听说他高考失利转头就去了美国。就像看到了他牵着那笑容明媚的女孩的手。
他和他身边的人都太优秀了。自己是从哪里来的勇气,居然一度产生了如此不自量力的妄想?灰姑娘的故事终究是童话。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未曾出生时就已经注定。
她正在自卑,nete却先叫了她的名字:“莎莎,你这么早就来啦?你这件衣服很漂亮哦!”
“谢谢。”谭丽莎勉强笑笑:“是你出的主意好。”
nete对姚望打:“咦?我都差点认不出来了,难得看见你愿意穿这个。你这是跟服务员借了一件吗?我记得你一直不喜欢这种衣服,说穿上奇奇怪怪的。”
姚望脸微微一红,说:“我没有不喜欢这种衣服,我只是不太习惯。莎莎帮我在网上一块买的。”
nete嫣然一笑:“早知道你要穿,我就帮你买了。”这才又把目光落在陈柔樱身上,赞美道:“天啊,这衣服可真好看,我猜肯定不是网上随便买的吧?”
陈柔樱高兴地说:“你真有眼光,这是我的设计师朋友给我定制的。”
nete惊呼:“这么好?什么设计师?可以介绍给我吗?”
说着她就拿出手机:“我叫nete,是姚望和莎莎的朋友,加个微信?”
陈柔樱与nete互换了微信,分享了设计师,就讨论起衣服来。nete在穿衣打扮方面颇有心得,又极擅长恭维,也将自己的一些资源交换给陈柔樱。几分钟的功夫,两个女孩子已经快要以闺蜜相称。
姚望在一边,反而插不上话了。他从小习惯了女孩子都喜欢他,只要他稍微表现出一点好感,对方总是立刻热情回应。遇到对他不热情的女孩,他其实比很多条件普通的男孩子还要笨拙得多,只会本能地做一些讨好之事。比如,帮她干活。
而nete今天却是有备而来。她早就看出姚望突然对一个莫名其妙的茶室过分关心必有缘故。看到请柬上要求穿汉服,她已经猜到了主人大概是那种精致的古典女孩,在打扮上就特意别出心裁,做帅气利落的打扮。
对于nete来说,姚望就是一个志在必得的标的物。他是她所有相识男性里综合条件最好的结婚对象:家境富裕,是家中独子,外形也好。最难得是人比较单纯,不是那种满身恶习,天天挎着个小网红的纨绔子弟。
她自知并非姚望天生喜欢的类型,可并不气馁。她相信婚姻从来都不是只靠所谓的爱情,而她的综合条件也无可挑剔。而且,她妈妈和姚望的妈妈是好朋友,姚望的父亲对她印象也不错。所以,她坚信姚望早晚会现,她才是他最好的结婚对象。
好强的她,见到姚望喜欢的是这样的美女之后,反而燃起了强烈的斗志。她看出陈柔樱对姚望并无特别的感觉,立刻施展手段对陈柔樱示好。这既是为了得知情敌的底细,也是为了搞清楚,姚望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陈明硕看陈柔樱只顾着和nete说话,就略带歉意地对谭丽莎和姚望说:“小柔就是这样,听见穿衣打扮的事就跑到一边。招待不周,二位不要介意。”
陈明硕视姚望为客户的儿子,但他派头十足,又是陈柔樱的哥哥,在姚望眼里,几乎就是个需要讨好的未来岳父。姚望赶紧说:“没关系没关系。nete认识的人很多,和她多聊聊,对以后茶室的经营有好处。”
陈明硕笑一笑:“哪里还敢指望她能经营好,别赔钱就行。好在没有房租压力,就当给她点正经事做。”
nete带着陈柔樱往一边走去,介绍朋友给她。姚望也不由自主地跟了过去。谭丽莎看在眼里,心中难受,只想马上离开这个不属于她的,每个人都过分伶俐漂亮的地方。
那一瞬间,她甚至都想到了辞职。她不想再见到姚望了。
陈明硕笑道:“谭小姐这样的事业女性,一定觉得这种芭比娃娃似的聚会很无聊吧?”
“怎么会?”谭丽莎苦笑一下:“我只是不得不工作,不是什么事业女性。”
陈明硕说:“事业女性不在于赚多少钱,在于做事的态度。谭小姐,我看得出你做事态度一流。比如这些点心,你选得就很用心。没有重复的款式,品相也很好。”
谭丽莎自嘲地说:“要不我胖呢。都是吃出来的。”
陈明硕虽然擅长洞察世事,但感情方面却并不敏锐。他以为谭丽莎只是普通女孩在名媛云集之所的那种失落和不自在,没有联想到姚望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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