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章 当年那个女孩(第1页)

我叫王东,34岁,有车有房,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收租,因为我在十几年前有过一段不一样的经历,了一财,回到老家之后,在县城买了十二套房子,靠收租过日子。

我很满意现在的生活,平静祥和,没有那么多纷纷扰扰。

也很庆幸在这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还能有这样的生活水平,哪怕当初我财的手段的不是那么光彩。

但我不后悔。

就算让我重选择一次,我也会走上当年的老路,只不过在某些事情上,稍稍做出一些改变,让自己的良心不是那么难受就是了。

原本这样的日子应该很平静,平静到让我幸福又美满地度过这一生,可没想到刘威却找到我,让我帮个忙。

刘威跟我是小,小学同学,关系很好,也有些本事,趁着前些年房地产热潮,搞了砂石料的生意,赚了不少钱。

但他这人不够低调,有点钱就飘,管不住下边,经常在外面拈花惹草,为这事他媳妇没少跟他闹腾。

这次他突然来找我,也是为了这点破事儿。

他看上了一个妹子,想弄上床,让我帮忙,我当然不会帮他干这种丧良心的事,可他却在我耳边说了一个名字。

秦雪。

我心里咯噔一下,埋藏在内心深处的那段往事涌上心头,脸色都有些不自然。

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忘了秦雪,虽然她已经死了,可在遇到我之前,她是一个很好、很干净的女孩,而我却为了钱,把她推进了万丈深渊。

她死在病床上的那一幕,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忘掉。

刘威拍着我的肩膀,冲我挤眉弄眼,“要不是去年同学聚会你喝多了,我送你回家,我还不知道你小子有这本事呢!帮帮我,不让你吃亏!”

我这才想起来我去年确实喝醉过一次,没想到我竟然还说了这么多不该说的事。

喝酒真踏马误事!

我摇头,还是拒绝了。

我之前是做过很多混蛋事,但在秦雪死了之后,我就不做了,因为我过不了心里那道坎。

用我表哥的话说,就是我的心还不够冷。

如果我的心足够冷的话,或许我现在会拥有更多的财富,而不是在一个小县城里当包租公。

当然,也有可能步了我表哥的后尘,死得不明不白。

打了刘威,我依旧心绪不宁,哪怕过了这么多年,当秦雪这个名字再次闯入我的世界的时候,我依旧心理慌,觉得我应该做点什么。

直到我坐到书桌前面,提写下这一切的时候,那种心慌的感觉才消散了一些。

或许是冥冥之中,秦雪也希望我把当年的事情记录下来,给后来人一些警示吧。

那是十六年前,我十八岁,高考失败,不想跟着父亲去工地搬砖,就偷偷摸摸跑出来,一个人坐绿皮火车来到h市,投奔了据说混得还不错的表哥。

这个过程没有那么多花里胡哨,表哥很热情地在火车站接到了我,带我去了他住的地方。

那是一套一百多平米的大房子,宽敞、明亮、干净、整洁,空气里还有淡淡的香味,比我在老家的房子要好太多太多了。

但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是这套房子,而是一个女人从卧室里走了出来。

她上身只有一件白色衬衫,下摆随着两条长腿晃动,看得我眼睛都直了,但很快就反应过来,红着脸把头扭到一边。

虽然我已经记不清那个女人长什么样子,但她当时给我的印象真的很惊艳,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女人,更没有承受过这样的视觉冲击。

“呦!宁哥,你这是从哪找了个雏啊?还害羞呢!”

我心脏碰碰乱跳,忍不住用余光去看。

女人大大方方地坐在沙上穿丝袜。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她的动作很慢,好像怕我看不清楚一样。

我感觉鼻子里有一股热流,急忙用手掐住,但鲜红的鼻血还是顺着指缝流了出来,惹得女人花枝乱颤。

表哥瞪了女人一眼,让我去卫生间洗洗。

等我出来的时候,刚好看到表哥从钱包里掏出来五张红色的钞票塞进女人的胸口。

这一次我关注的重点不是女人雪白的胸口,而是那五百块钱!

那是o6年,在老家,五百块钱能做好多事了,甚至有些人辛辛苦苦一个月,也就这点钱。

而在表哥这里,这五百块钱却是如此的随意。……

而在表哥这里,这五百块钱却是如此的随意。

热门小说推荐
带子逃离后,冷戾锦衣卫追妻万里

带子逃离后,冷戾锦衣卫追妻万里

简介关于带子逃离后,冷戾锦衣卫追妻万里什么!赐婚?她一个现代主厨怎会让古代人左右她的婚姻。名场一夏侯瑾,我我给你绣了一个香囊,希望你能收下。夏侯瑾冷脸走人。名场面二夏侯瑾,我给你准备的情歌你喜欢吗?叶媚儿继续表演着花痴女。夏侯瑾眼神阴冷看着她。这哪是情歌,分明就是嚎丧。当丞相夫妇死后,叶媚儿离开了叶家,机缘巧合进了神狐门。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神狐门的门主破天荒的收了她做徒弟。门规有一条便是不能嫁人。正好她也是不婚一族,这条件她满口答应。突然有一天,叶媚儿现她这不婚族女主喜欢上了这个古代师父,思索再三,既然嫁给他不可能,那就偷他个种好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她看着浑身无力的师父,对他施行了她的恶行,事后便连夜逃了。在她以为要带着偷来的种过一辈子时,那个倒追过的锦衣大人总找她麻烦。有一天,某大人想跟她进一步时,叶媚儿一脸严肃道大人,我有喜欢的人。某大人俊脸一黑他是谁?他是我师父,虽然我们不能在一起,可我喜欢他。某大人闻言,嘴角抑制不住的笑了你不觉得为师眼熟吗?...

穿到三千小世界里当炮灰

穿到三千小世界里当炮灰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super婚礼:狼性总裁太嚣张

super婚礼:狼性总裁太嚣张

沈颜当我男朋友。韩洋不,我们还是结婚吧!马路上捡到一枚快递小帅哥,准备参加前男友婚礼时撑撑场面,结果帅哥竟帮她办一场婚礼,婚礼上快递小哥秒变天价总裁。。。。婚后,沈颜以为韩洋和她结婚仅仅只是一场契约婚姻,可是他却对她百般呵护。夕阳下,两大两小在海边散着步子,哥哥拉着妹妹的手在海边捡贝壳。沈颜你看孩子super婚礼狼性总裁太嚣张...

穿成女频年代文里的男炮灰

穿成女频年代文里的男炮灰

简介关于穿成女频年代文里的男炮灰末世的第一异能者成为了一本年代文里面的炮灰。在饥荒的年代,还带着两个拖油瓶,自己又是个身体不好的主。苏寒表示这都不用慌,带着两个小豆芽吃饱穿暖,然后承包整座山,给我搞种植业。饥荒,在木系异能眼中,这算什么问题。肥硕的野鸡,还有新鲜的菌子,吃不完的美味。苏寒咽了咽口水,这个开局我喜欢。两个拖油瓶养着养着,一个去搞科研,一个去经商。成功之后,记者采访他们俩。科研大佬妹妹都是大哥教得好。富弟弟都是大哥教得好。苏寒本人勿cue,种田中!无cp...

换亲后,绝色美人成大杂院团宠

换亲后,绝色美人成大杂院团宠

交换人生敬业爱岗系统穿书女VS重生女沈云姝穿书了,穿进一本以沈云秀为女主的年代文里,书里,沈云秀是重生的,重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堂姐换亲,她设计嫁给和堂姐互相喜欢的食品厂厂长儿子孟珏,而堂姐则代替她冲喜嫁进大杂院季家,倒霉的是,沈云姝就是女主的堂姐!沈云秀没想到自己会重生回到1977年,既然重生了,那这一次,她绝对不要嫁给季淮南。上辈子,因为婚约,她嫁进季家冲喜,没想到当天晚上,季母就死了,大杂院的人都说她是克星,没多久,季淮南又出任务走了,沈云秀没耐住寂寞和一个回城的知青跑了,却被卖了直到死的那一刻,她才电视上看到自己那嫁给孟珏的堂姐沈云姝,如今当了首富夫人有多幸福。重来一次,沈云秀发誓,要夺走孤女堂姐的一切。首先就从换亲开始吧沈云秀如愿嫁给孟珏,沈云姝也冲喜嫁进了季家,只是为什么后面的发展和她上辈子看到的不一样。为什么季母没有死?还能乐呵呵帮沈云姝和季淮南带孩子?为什么季淮南没有死,而是转业当了刑侦大队队长,还屡破奇案?为什么原本会考上大学的孟珏,考了三次都考不上,甚至对妻子一心一意的他,居然和他的青梅搞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