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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绯烟目光深沉,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记不起第一次见到赤末炎是什么时候了,是两个月,三个月,还是四个月之前?
那个时候的赤末炎身材高大魁梧,一袭黑色紧身骑马装更是将他衬的越发俊朗非凡,他坐在高高的骏马之上,神色严谨,一身凛然正气,举手投足之间,都是不出来的阳刚迷人。
那时候的赤末炎,当真是鲜衣怒马,少年啊。
整个楚州城想要嫁给他的姑娘能从城门口排到四海镖局后院,甚至曾传言有姑娘为了一个给赤末炎端茶递水的活计而大打出手,争得那叫一个惨烈,双双打的头破血流不,还闹上了公堂,当真是可笑又可怜。
而当时的自己呢,嗯,颜楼余孽,天性,完完全全一个反面角色。她对男色有着偏执的爱好,她喜欢一切好看的事物,不管是东西还是人!
她故意接近赤末炎,她对他亲亲摸摸搂搂抱抱,他自然是奋力反抗,可抗着抗着也就莫名其妙的习惯了。
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当赤末炎习惯了落绯烟的时不时出现,习惯了她的动手动脚,甚至习惯了她的存在,他就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沦陷了,“”了。
落绯烟自认为不是个好人,她喜欢刺激,喜欢新鲜,她厌倦一成不变,墨守成规。
其实通俗来,就是喜新厌旧,吃着碗里看着锅里。
当她得到了赤末炎之后,她觉得索然无味了,一个成天板着脸让你改邪归正的男人,你可不可恶,你烦不烦。
反正落绯烟是厌烦了,所以她头也不回的离开了。不过春风一度,图个彼此快活罢了,啧,还能当真不是。
事实上,赤末炎当真了,他一边唾弃自己的无耻卑贱,一边又不可遏制想要见她,想要跟她在一起,他像是吃了毒药一样,不能自已。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喜欢听话的男人——”落绯烟话音方落,身体却已经靠在了罗汉椅上,她的手轻轻轻抚上了赤末炎的脸颊,若有似无的搔弄着。
赤末炎浑身僵硬如铁,他的眼神越过落绯烟,看向窗外,夕阳,只留下了一抹残余的光辉,安静的阁楼里只能听见彼此的心跳声。
落绯烟轻笑一声,柔软的身体好似一条蛇一样,很快就缠上了赤末炎的胸膛,她的手指顺着赤末炎凌乱的领口滑了进去,手指擦过他的锁骨,停在了他的脖颈处,她的声音妖魅迷离,“这一次,我原谅你的不敬,若有下一次,我就杀了你再一次,本宫主只喜欢听话的男人”
落绯烟的穿着本来就暴露,这样一个折腾之下,更是,一片凝白如脂的胸、脯软软的抵在了赤末炎的胸口,她那修长白皙的更是紧紧勾住了对方的,慢慢的蹭着他的身体。
赤末炎的脸色白了又青,青了又红,放在袖下的双手紧紧握拳,他的身体不再僵硬,反而微微颤抖起来,他痛苦而又无奈的闭上眼睛,猛吸一口气,重重的推开她,咬牙道,“落绯烟,我不是你的男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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