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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坚持送他去医院检查,他却到此刻仍念念不忘食堂的大排,直到人家同意帮他留一块才心平气和的跟着去挂急诊。好歹是同学,我舍弃了没做好的作业陪同去了医院。学校离医院很近,老板娘还是坚持用车送,一路上她圆滚滚的脑门上汗珠熠熠生辉。“这起码说明我们食堂的玻璃擦的很干净。”老板娘倒不乏黑色幽默,可惜我俩没有配合的性质,相视,无语。医生听说受伤经过,先是不相信,而后坚持让他拍个片子。林风和老板娘都觉得没必要,说没什么严重的。我不满老板娘敷衍塞责的态度,拉着林风谆谆善诱,添油加醋,把可能出现的后果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一遍,只差说你要是现在不检查,今后半身不遂客死他乡可没人负责。可怜的小孩被我唬得一楞一楞的,立刻改弦易帜,旗帜鲜明地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前我怎么没发现自个儿有做托的潜质。老板娘扫射我的眼神“嗞嗞儿”带着电弧,我立马打定主意,以后就算麻烦点也要上二楼吃。好在检查结果皆大欢喜,老板娘明显比我们还舒了口气。医生却怎么也不相信致伤原因了,还笑得高深莫测,“小伙子,年纪轻轻不要随便动刀子。”然后若有所思地打量他油光瓦亮的光头。我憋不住笑了,我就说光头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回到教室,林风受到了凯旋归来的将军的待遇,人人嘘寒问暖,打听具体情况。在这短短的数小时间,他的丰功伟绩已经迅速传遍了这数万平方米的菁菁校园,连别的年级也有人跑来获取教我们历史的老师是一位刚从素以盛产美女而著称的n师大毕业的年轻女教师。她长着一张讨喜的娃娃脸,一笑起来,双颊浅浅的梨涡便隐隐若现。也许是工作没多久的缘故,她上课时极富激情,总是希望班上的同学能倾力配合她,将一堂课上的热闹纷繁。我很喜欢历史,加上身为班长,自觉有积极协助老师的必要,在认清自己的历史水平尚还可以勉强拿出手的情况下,也就不愿意走含蓄主义路线了,上课时手举的倍儿勤。我闲暇无聊时爱翻看语文历史教科书当课外读物看,看的次数多了,对书本自然是了如指掌,很多段落甚至可以背诵下来,(这样的好习惯不知道为什么一进大学就遗失殆尽了。)文史方面,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也不能胡编乱造,如此这般,熟稔书本的我,面对老师的提问,十之八九是可以回答出来的。时日久了,老师都不愿意叫我回答问题了,可是那时候我执著的莫名其妙,微笑着看着老师,手依然不会放下。于是老师无奈地跟我大眼瞪小眼,班上同学开始大笑。期中复习的时侯,老师为我们提纲挈领。她用“中国的资本主义是如何发展的”作为开篇的引语,本意并没有想叫同学回答这个有点难度的问题。结果我当时低着头没有注意到老师的表情和语气,一听到“如何”二字立马条件反射的举起了手。历史老师愣了一下,还是叫我起来回答问题了。这个问题,书上没有专门的章节给出具体详尽的答案,回答的要点几乎散落在近代史的每一章里。彼时我没有额外为自己购买文史政地参考书的习惯,我也不擅长文科的总结归纳,甚至在我举手的时候,答案根本还没有在我脑海中成形。我慢腾腾的站起来,迅速在脑子里搜索相关的章节段落,把涉及到的部分一点点的说了出来。平心而论,这样的零散无明确的条理性在考试回答问题时是很要不得的;可这同时也说明了我的答案完全没有借助任何参考资料的帮助。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这样回答问题其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对很多事,我迟钝的令人匪夷所思。)它意味着对书本的熟悉程度已到可以信手拈来的地步。所以老师目瞪口呆的看着我的时候,我还有些莫名其妙地摸了摸自己的脸,喝粥的时侯,我没把饭粒粘脸上吧。“你们若是能回答出任书语说出的一半,我就了无遗憾了。”历史老师重重的叹了口气,挥手示意我坐下,班上照例发出一阵复杂暧昧的嘘声。老师接着讲授下一个问题。晓谕夸张的掏出她精美的歌词本,让我在上面给她签名留念,被我哭笑不得地瞪了一眼。下课了,我跟着历史老师去她的办公室拿练习册,各科课代表生病有事的时侯,这些苦力的干活就统统落到了我这个班长的肩上,还真是人民的公仆。我们学校以理为本,上行下效,大家对文科的态度当真忽悠的紧,练习册倘若老师不收不检查,根本就不会有什么人去写。高一的语文历史老师都在同一个大办公室里,语文老师见了我,笑笑,道:“任书语,走的时候帮我把默写本也带回去,告诉他们下堂语文课默《项脊轩志》。”我一听,傻眼了,历史练习册已经重的可以,再加上默写本,我下意识的看看自己的胳膊,虽然不细,但也没那份力气。不等我表示为难,历史老师帮我解了围。她笑道:“许老,小丫头小胳膊小腿的,哪能搬的动这么多东西。我不管,他们班的历史练习册我还指望她带回去呢。”另外一个正在跟学生说着什么的老师抬起头来笑:“你们平常不总夸这孩子聪明听话懂事,课堂就靠她一个人撑着,原来是支使人家干活太多,自己都不好意思了。”“陈老师你别说,教这样的学生既欣慰又悲哀。欣慰的事无论如何班上总还有一个学生在认真的听讲,积极的回答我的问题;悲哀的事好像全班也只剩下这一个人在搭理我了。”历史老师无奈的叹了口气。她话音刚落,许老师立刻附和:“深有同感,而且感觉越来越深刻。”办公室里的老师都笑了起来。先前说话的那位笑言:“总算还有个人在理你们,我上课的班好了,从头到尾都是我一个人在唱独脚戏。秦歌,你别笑,你说,除了那次的公开课你还算配合我以外,上我的课,你小子哪次不是一声不吭。”被唤做“秦歌”的男生笑道:“那还不是王老师你课上的太精彩了,我不忍心打断。”他抬起头来,往我们的方向看了眼。因为背向我们的缘故,直到此刻,我才注意到他的相貌,竟然是晓谕的帅哥。他对我礼貌的微微一笑,我也轻轻的点了点头,原来他叫秦歌。高二年级的风云人物秦歌。传说中,这个秦歌曾获得全国英语竞赛特等奖、高一时就拿了省物理奥赛的第三名,是我们学校历史上开天辟地的人物。就她的学妹,我们班的英语课代表所言,当年她上初中时曾有幸在校广播里聆听他的得奖感言(那时他获得了一个全市口语竞赛的第一名),结果“除了那句‘goodafternooneveryone’,我什么也没听懂,从此以后我发愤图强,死命学习英语。”传说中的人物和现实生活对上了号,总觉得有点不真实。我好奇地又多看了他几眼。难得有才貌双全的男生,我们学校的女生真是幸福。“我帮你把历史练习册送到班上去吧。”帅哥会错了意,在我的注视下主动学雷锋。我有些尴尬又有些庆幸,还好他没有理解成我在犯花痴。“谢谢你,学长。”我笑了笑,接受了他的好意,否则不出我的意料,老师肯定会让我再跑一趟。教学楼和办公楼可隔着老远的一段距离,我们的教室还在四楼。办公楼的楼梯漫长而静谧,比起教学楼的喧嚣,这里安静的可以听见脚步的回声。“你是十一班的?”他看了看手中练习册的封皮上的名签,“我有几个认识的人在你们班。”“晓谕是不是,她是我同桌。”我偷偷在心里笑,说不定我以后还得叫你一声姐夫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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