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雷纳德大步向前,兰斯抬着一把弩跟在身后,老兵提锤架盾在队伍末尾,负责保护兰斯还有防备敌人。
果不其然刚才外面的动静惊扰了里面的人,一个身穿胸甲的小队长带着两个护卫冲了出来,正好遇上。
兰斯见状毫不客气抬手就是一箭,只不过和迪斯马那可怕的准度不同,哪怕两者相距不过十米依旧射偏了。
他瞄准的是躯干,但是直接射到了一個护卫的膝盖上。
但问题在于他瞄准的是另一个护卫……
现场情况也轮不到他慢慢回味,那个中箭的护卫抱腿倒地哀嚎不止出凄厉的惨叫,鲜血不受控制一般流出。
那小队长见状不由得怒吼一声,也不知道是真的满腔怒火还是为了壮胆,但是他真的冲了过来。
看来优先集火远程是所有人的共识。
雷纳德可没有这么花里胡哨,见到敌人过来直接将双手大剑劈了过去逼停小队长。
另一个护卫见状也鬼叫一声朝着兰斯冲了过来,虽然看起来毫无章法,但是那光亮的短剑可不是好惹的。
只不过兰斯可没有近战的意思,赶紧后退一步躲在老兵身后装填弩箭。
面对莽撞的护卫,老兵用盾牌将短剑挡开,那隐藏在后面的钉头锤甩出直接撞在了胸口之上。
靠得足够近的兰斯甚至能听到骨裂的声音,下一秒那个护卫便后仰倒地,手上的短剑也脱手掉在地上,能看到胸口直接凹陷了一块,虽然还没断气,但是那嘴角咳出的碎肉和鲜血就说明没救了。
兰斯还是很仁慈的,直接抽出匕给他来上一刀,免除了他的痛苦。
反手就献祭掉,不敢给老祖一点补充营养的机会。
而另一边雷纳德的战斗也分出了胜负,小队长一条腿被卸下,然后长剑直接戳进了他的脖子。
膝盖中箭那个也被雷纳德一剑带走,在这种时代严重受伤基本没有活命的机会。
至于神术~
那是给有钱人准备的。
同样兰斯也不会将珍贵的【馈赠】浪费在敌人身上。
兰斯没有半点动摇,上去平静的将尸体献祭掉,然后继续展开行动。
和计划之中一样,农庄内部只有一队护卫,剩下的全都是仆人之类的。
一个女仆被声响惊动出来查看,只是一个照面便吓傻了,只顾着大叫然后转头逃跑,口中呼喊着。
“土匪!是土匪来了!”
“拦下她。”
指挥声刚落雷纳德便冲了上去,抬剑横拍将她打倒在地。
兰斯当即冲上去揪起衣领问道:“农场主在什么地方?”
女仆在巨大恐惧之下根本就没听到兰斯说什么,只是哭了起来大喊:“不要杀我!”
现在正是争分夺秒的时候,兰斯哪里有时间跟她慢慢耗?
上去就是两巴掌,看你还不癫。
“告诉我农场主在哪里!”
疼痛让她恢复了一点理智,兰斯这一声贴近耳边的暴喝更是让她本能服从。
“在走廊尽头左转第二个房间里。”
“带上她。”
雷纳德一手拖拽女仆前面开路,兰斯和老兵快步跟上。
只是来到这个房门却看到上面有一个门锁,相比于房间更像是杂物间,兰斯下意识看向女仆。
“真的!真的在里面。”女仆见到那是吓得不清,只是继续强调,“老爷被大卫关在里面。”
三人都有些意外,但兰斯最快反应过来连忙追问。
“大卫呢?在不在这里?”
“他不在这里,在外面训练。”
听到这话兰斯不由得皱眉,怪不得刚才要卸甲不带武器,而且三个护卫是从里面出来,这他妈是个陷阱,只不过针对的是那个小队长,正巧他们撞了上去。
兰斯什么情况没见过?当即顺着开口。
“赘婿噬主,我们是过来营救农场主的佣兵,快点把人救出来。”
雷纳德等人也反应了过来,老兵上去一锤砸扁了门锁,然后提盾撞开房门。
贪财的客栈老板居然退休的魔教教主,打杂跑腿的小二却身怀佛门神通,作为一个曾经无敌于天下的风云人物,王野需要隐藏自己的身份和实力,在纷扰的江湖中生活下去。普通人追求的地位武学名声他都不在意。他只想做个混吃等死的大闲人。硬刚天下第一大帮,指点醉酒的破落书生,制止武林浩劫退休之后,怎么反倒更忙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教主的退休日常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简介关于贵妃娘娘宠冠后宫女主视角云清一朝穿越,不仅有一个手握重兵的哥哥,还有一个行事张扬的弟弟,选秀进宫直接封了正二品昭仪,不仅这样,还有一个从小青梅竹马的皇帝哥哥。这样她都不能在后宫横着走,那还有谁能?宫斗对她这个21世纪的影后来说,更是简简单单。于是云清一生的荣宠之路就此展开。男主视角君明霄作为皇帝的这一生,清乱党,除余孽,收复边关,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皇朝盛世。可谁也不知道,他也曾有过后悔,后悔把那个小丫头留在边关三年。还好,还有补过的机会。排雷这是一篇宫斗文,男主不洁。...
我是一个军统间谍,当日本人对我的祖国亮出獠牙,我在乎的只有国家利益和民族大义。唐屠夫唐阎王活死神无论你们叫什么都无所谓。骂我辱我想要杀我?我,不在乎!...
外企小白领赵飞,奇妙地穿越到两千多年前的战国,化身为那纸上谈兵的赵括。长平之战,秦将白起坑杀赵国降卒四十余万,自命为赵武灵王之后的赵飞,穿越后能否阻止这一悲剧的生?赵武灵王惨死沙丘宫,赵国变法中...
宋巷生一直拿的都是女二的剧本,却喜欢上了云泥之别的天之骄子。在南风瑾心里,宋巷生是想起来时就给个甜枣吃的那个人。南风瑾不爱她,谁都看得出来的事情,她却总喜欢装傻。她以为一颗心再冷,总有可以捂化的时候,可直到她自己的那颗心都凉了,都没能做到。她声名狼藉的时候,他怀里抱着心头的白月光。她哭着问他,可不可以回头看她一眼的时候,他说宋巷生,不要得寸进尺。后来有人问宋巷生忘记一个人需要多长时间?宋巷生说需要多长时间我不知道,但我可以告诉你,最后一次想他的时候,需要多少钱。两千块。五百块钱买一场醉,一千五百块钱洗了胃。至此,那卑微的爱恋,那个卑微的人,就消失了...
力荐穿到异界当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