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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快的时间洗澡、清洗衣物,处理好一切之后,我坐在小小的铜镜前梳理头发,做一个杀手太久了,对着镜子里的我,有时候会觉得格外的陌生,好象在看一个不相干的人一样,镜子里的容颜在雪白的衣裙衬托下,美,眉如远山,神似秋水,肤如凝脂,只是眉宇间那种忧伤是怎样都去不掉的,是的,我的忧伤,是注定了要伴随一生的,去不掉。如果镜里这如画的丽人只是平凡人家的一个女孩子,会怎样呢?这个问题我问过自己无数遍了,但是,依旧没有答案,我会嫁给方云天吗?也许我的身份和他相配了,清白的家事,纯洁天真的心灵,不过,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孩,又怎么有机会遇到这样的让人心动的人呢?所以,我的结论就是没有结论。对着镜子,直到外面开始有了人的走动,又是一天了,距离下次行动的时间,又近了,忽然有人在外面叫门,我想都没想的就跑了出去,拉开大门,方云天微笑着站在那里,手里还托着我最喜欢的醉仙居的点心,看来,他心里还很惦记我。欢欢喜喜的接过点心,才发觉方云天一直愣在原地,怎么了?我低头一看,立刻也明白了,雪白的裙裾,泄露了一个我准备永远不说的秘密。方云天还是站在那里,不动也不说话,我的心在一点一点的下沉,从没有过的尴尬,为什么要这样看着我,为什么不说话,这是怎么了?也许这样对视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但是在我,却好象一百年那样的难受,我不喜欢这样的感觉,所以我,决定离开。二十三、最遥远的距离一口气跑回自己的跨院,外面晾着的衣袍还有些潮潮的感觉,但是也顾不得了,三下两下的全部摘下来,都是这些衣服,如果昨夜没有洗他们,或是早点出去再买几身就好了,今天就不用这样的尴尬了,赌气的团了团手里的衣服,用力的甩上了房门。好久,外面的院子里始终是一片寂静,方云天没有来找我,也没有和我说任何一句话。我继续坐在c黄边发呆,直到我的肚子开始咕咕的叫,我才发觉,快到中午了。一整个上午,方云天的表情始终在我的脑海中徘徊,那目光不能称为是惊艳,毕竟我们认识这么久了,每天朝夕相对,换一身衣服对我的外貌没什么特别大的影响;那目光也不是一种疑惑,倒像是这是一个他老早就知道的事实一样。那目光究竟该怎样的形容呢?就像是,就像是一个可怕的事情被证实了。可怕的事情,会是什么可怕的事情?难道是我真实的身份?如果是那样的话,麻烦就比较大了,明月山庄的人,如今在任何一个地方现身,恐怕都会被人乱刀砍死,因为我们身上、手上,沾染的鲜血实在是太多了。一想到这个可能性,我的心紧了又紧,如今丐帮和江南的多少武林中人都在寻找我报仇,如果我的真实身份被证实,方云天会不会引来那些人向我报仇呢?我是不该怀疑他的,他不会出卖我,但是,我的心确实是不安的,自从我在那个小镇受到伏击之后,自从我开始觉得真正的危机就潜伏在我左右以来,我已经不那么相信自己的眼睛甚至是自己的心了,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感受到的,当然也并不可信。又一次,我谨慎的把各种暗器放好,如果要面对一场杀戮,总要有充分的准备才是,如果方云天真的知道了他不该知道的东西,那他的结局也只有一个‐‐死。拿着剑走出了我住的房间、我住的跨院,穿过假山和回廊,来到了前面的庭院,四周都是很安静的,反而是我的心,不安到了极点。&ldo;你要出去吗?&rdo;在我发现了方云天的同时,他也发现了我,此时,他正安静的坐在树下的石椅上。我不说话,因为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当然,另一个方面也是我想看看方云天究竟发现了些什么。见我一直无语,方云天从石椅上慢慢站了起来,低着头,一步一步的走过来,我听得到自己的心&ldo;砰砰&rdo;的跳动声,不过我依旧要命令自己沉住气,暂时不要做任何的事情,当然,握住长剑的手却开始一点点的握紧,只要方云天有任何的举动,如此近的距离,我一定可以在他身上制造一个透明的窟窿。还好,在距离我两三步远的地方,方云天站住了。我的全身绷了起来,做着马上要出手的准备,是的,我不要去相信任何一个人,我只能相信自己,相信我手里的长剑。方云天抬起了头,意料之外的是他眼中那份平静,清的如太湖最深处的湖水般的眼眸,此刻闪烁的,依旧是平静、柔和的神采,我紧绷的神经渐渐的放松了,我刚刚实在是太紧张、太敏感了,是马上要面对难以应付的敌人的关系吗?还是我太害怕了,我太害怕被方云天厌弃和出卖了。现在好多了,方云天的目光,从来就有一种可以让人心情平稳的力量,正是这样呢。
2o11年的夏天,最后一个留洋球员离开德甲,此后五大联赛再无中国球员,如果按照现实的轨迹,要到整整7年半后才会有另一个全村的希望踏上西班牙的赛场。而在这个世界中,2o11年的12月份,一个16岁的少年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从此,一个传奇的故事正式拉开了帷幕。这是一个要成为世界第一的故事。我要当世界第一...
简介关于穿成反派亲妈,我在娃综打酱油作为万年光棍的温瑾想要体验一次无痛当妈感觉,威逼利诱自己的作家闺蜜在她的新书加入自己的名字。谁料,在小说中,她是渣了病娇富的恶毒前妻,她忍了她是模儿子的炮灰亲妈,这可忍不了。正打算第二天拿着她三十米的长刀杀到闺蜜家,结果她穿书了!穿书了!!!开局便是社会死,上一秒在市中心富人区,下一秒在贫民窟两室一厅上有前期植物人后期黑化老公,下有纨绔败家大儿砸,而温瑾也是他们落难时的过渡标签。可怜的温瑾跟着他们过了一年贫苦日子,结果她一死,他们就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一个做富,一个做模,感情她是垫脚石!温瑾表示这样亏本的买卖她不干,于是唐子翊被迫担起养家的责任。唐子翊望着比他以前房间厕所还小的家犯愁道,妈妈,你是不是没钱了?温瑾云淡风轻地摇摇头。唐子翊暗自庆幸两秒钟,下一秒就被温瑾打回原形,错,是我们两个没钱正当母子两混的风声水起时,某位植物人开始疯狂刷存在感。温瑾让唐子翊和他老爸谈判。谁料,大儿砸语出惊人,爸爸,你这么穷,妈妈不会喜欢你的,还有,你那么穷,你和妈妈离婚后我是要跟妈妈的。某位富爸爸?他这是被嫌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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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书读的少,你别骗我,咫尺之间人尽敌国的意思分明是说我站在这咫尺之间不动,可以一人之力毁灭一个敌对国家。可是,我记得,这句话的意思好像是形容两个人很近时,另一人即便背后有一个国家都没用。假的。百里青锋一剑平举,雷霆真气运转形成的电磁场爆出庞大的安培力,推动手中导体赤神钢铸成的神剑,以二十倍音撕裂大咫尺之间人尽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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