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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开路,冲在最前面的随从往往是最强的,因为要杀开一条血路。
若是跑路,落在最后的随从则是最强的,因为要负责断后。
现在断后的那名随众戴着一顶草帽,下面半张脸全包在一条白色绢布中,只露出一双漆黑的眼睛,以及眼中明显的不满与杀气。
他毫无顾忌地直视她的眼神,这不满与杀气显然是针对她的。
北狄不产丝绸,丝绸从江南运到北狄,身价涨的飞快,尤其是现在两国关闭了互市,每一匹丝绸放在北狄都可以换取等量的黄金,因此用得起的皆是贵族。
而白色则是北狄人心中至圣至纯之色,只有祭司与王族能用。
也就是说,这个人绝不是普通的随从。敢如此明目张胆地显露对她的不满,这人的身份就算高不过王子阿都,也差不多到哪儿去。
“阁下改头换面,扮成央人,混进赛马会,就是为了劫走我么?”姜雍容道,“能让阁下如此兴师动众,我真是愧不敢当。”
“哪里哪里,美人儿当不起,谁当得起?”阿都道,“我问过人了,他们说你叫姜夫子,嗯,夫子,这名字怪好听的。”
“……”姜雍容,“阁下已经知道我的名字,我却不知道阁下的名字,有点不公平。”
“告诉你也无妨,我的名字叫——”
“少爷!”后面那名随从打断了阿都,纵马上前,“央人低贱,不配听到少爷的名字。”
姜雍容心说不单是你们少爷的名字,连你们王庭的所在我都知道了。
“塔师有所不知,这位美人儿可不单只是生得美,性子还辣得很,跟那些软唧唧的央人女人不一样。”
阿都说着,握住了姜雍容的手,将之按在自己的胸膛上。
夏日单薄的衣衫下,姜雍容感觉到了他有力的心跳声。
正是她上回簪尖刺中过的位置。
“夫子,那是你头一次杀人吧?刺得不大准啊。”阿都道,“若是你刺得再准上那么两三分,大狄伟大的王最心爱的小儿子阿都王子可就没命了。”
“你是王子?”姜雍容表现出恰到好处的吃惊,且明显流露出一丝懊恼。
“哈哈哈,怎么?后悔了是不是?”阿都道,“那个风长天是个有勇无谋的蠢货,一群沙匪能成什么大事?就算是看守得再严实,还不是让本王子逃回了大狄!”
“所以王子把我掳来,是准备报仇的么?”
“哈哈哈,那是当然!”阿都说着,用力将姜雍容的腰一搂,让她贴紧了自己的身体,“你是第一个伤到我的女人,不好好找你报报仇,我怎么甘心?”
姜雍容低下头:“那……你是要杀了我么?”
阿都凑到她的耳边,低声道:“相信我,我有很多种法子,会比杀了你还让你难受,又难受,又舒服,欲死欲仙。”
姜雍容心里知道这种时候越顺着他越好,可是身体无法控制,全身都僵硬了起来,耳边只觉得有蛇爬过,一阵恶心。
她从前很不习惯旁人的碰触,人身上的温度、触感以及气息,一旦接近,都让她觉得不快。
是风长天改变了她这个毛病,他握着她的手,让她愿意碰触整个世界,也愿意让别人来碰触她。
可这一刻,旧日的毛病复发,且比当初更厉害十倍,耳边温热的气息直让她想作呕。
两人离得这样近,她身体的变化哪能瞒过阿都的眼睛?
阿都盯着她,眼中饶有趣味:“这么紧张?你别告诉我,放你这么个大美人在身边,风长天没碰过你?”
“阿都王子和风长天很不一样。”姜雍容强制命令自己放软身体,也放软一点语调,“和王子比起来,风长天好像还不够坏。”
这话显然取悦到了阿都,阿都仰天大笑。
“王子,”那位被称作“塔师”的随从又开口了,“我们着急回去,带着这女人只会拖慢了脚程,万一被人追上就不好了。”
阿都冷哼了一声:“谁追得上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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