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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璇看得有趣,要知道,莎莎以前对着庄渊完全是小媳妇,可不敢这么放肆。看来昨天两人之间发生了什么,进展很不错。
被莎莎一瞪,庄渊却没有为自己理论,只讪讪地摸了摸鼻子。他自己也觉得理亏,毕竟两人久别重逢,感情刚有了突破,
他更应该多陪陪她,他却要去为了建立暗杀小队奔波。
乘着时间早,太阳还没那么毒辣,等莎莎一吃完早饭就出发了。
“说说看,昨晚你和庄大哥发生了什么事?”走在去交易场的路上,千璇凑到莎莎耳边问道。
千璇口中的热气呼到她耳根,让莎莎想起昨晚的情景,脸颊一红,支支吾吾地道:“就是,就是他向我求婚了。”说到最后,声音越来越小,脑袋已经垂到了胸口。
“啊!”千璇忍不住尖叫,还好莎莎眼疾手快地捂住了她的最,没有让两人在大街上丢脸。
确定千璇不会再叫了,莎莎才把手从她的嘴上拿开。
千璇的情绪虽然平静了下来,眼睛却仍旧瞪得圆圆的,“不会吧?”动作太快了,昨天才下定了决心,她都以为庄渊要准备一段时间,却没想到对方这么神速。
莎莎满脸羞涩,微不可见地点了点头。
千璇追问:“那你的回答呢?”这个时候,千璇心中满是好奇。
“我答应了。”莎莎的声音就比蚊子大那么一点点。
“你就这么简单的答应了?”千璇很是不可思议。
“哪有,”莎莎这会的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我要求要等我姐和二哥回来了才能结婚。”
“那不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吗,还需要要求?”千璇的语气很是恨铁不成钢,“你忘记了你以前的壮志豪言了?”
“什么壮志豪言?”莎莎很是迷糊。
“你果然忘了
!”千璇叹息,“你第一本书出版的时候,我、你、小敏和洛洛四个人聚在一起为你庆功。那个时候是谁喝得酩酊大醉,在酒吧里大喊:‘999朵玫瑰,高级西餐厅包场,烛光晚餐,三克拉以上的钻石戒指,缀满珍珠的复古豪华婚纱,还要下跪,对了,我还要他说一大堆甜言蜜语哄我。要是有一点做不到,我就让他一辈子打光棍!’?”声音中满是揶揄。
莎莎囧,她真的说过这种话吗?她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只是,她也不会以为是千璇瞎编的。
“我那不是喝醉了吗?我自己都不记得了。”莎莎呐呐道。
“酒后吐真言啊。”千璇似笑非笑地瞥了她一眼,“你可别说你真的没那么想过。”就算你说没想过我也不会相信。
莎莎很明白她话中的隐意,不自在地为自己找借口,“那,现在不是末世吗?就算我想,条件也不允许。”难道她能说昨天晚上月亮太漂亮了,照得庄渊那张脸更加有魅力,那厮又笑得太温柔,所以她一不小心被美色迷惑了?
“那庄大哥下跪了?用甜言蜜语哄你了?”千璇不怀好意地反问。
莎莎词穷,最后耍赖了,“我不管,反正我都答应了,难不成还能反悔?现在这世道,能够有个人喜欢你,你又喜欢他,你们又都没有变成丧尸,这已经很好了。”
千璇一愣,“是啊,真好!”语气里满是感叹和怅然。
莎莎一怔,才想到千璇和那个叫莫七的男人之间的破事,一时间很是纠结。可能人总是贪心的,就像她,自己获得了幸福,就希望身边的人也都能获得幸福。对于莫七,这个让千璇付出过爱情的男人,她的心情非常复杂。有隐隐的敌意,因为他是千璇受到伤害,性情大变的根源。她甚至有时候会想,如果千璇没有遇到过他,是不是还是那个快乐的千璇。可是她又感激他,感激他曾经一心一意爱过千璇。同时对于这个只听说过的男人,她也有着深深的好奇,好奇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以至于让千璇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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