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4节(第3页)

这片别墅区附近住的基本全是有钱人,非富即贵,所以附近建设的学校也是全是私立的贵族学校,从幼儿园到高中一应俱全,小少爷原来是在这儿的幼儿园上学,后来升到了同所学校的小学部,身边的同学基本还是幼儿园里的那一批,同学的家长还是原来的那种家长,相当于他的读书环境压根没变过,歧视和孤立一直在,只不过是从幼儿园换到了小学而已,他同学对他的歧视肯定还是受他们父母的影响。

有钱人不一定有心,而且无论有钱没钱,歧视一直都在,我是不明白为什么那些成年人一定要用成年世界的眼光去攻击一个孩子,父母离婚怎么了?离异家庭的小孩就一定有暴力倾向吗?最起码我们家少爷有涵养,没有躲在树后面用石头砸别人后背,那天下午我气得都想去打他们几个,但是我一走过去他们几个熊孩子就跑了,后来我问少爷为什么不骂他们?你知道少爷怎么回我的么?他只回了两个字‘没用’,而且说这话的时候他连眉头都没皱一下,说明这种事他已经经历过很多次了,但我们都不知道。

当时我就哭了,心疼的不行。我记得特别清楚,他那年才八岁,后来我只把这事告诉了老爷,都没敢告诉太太,她怕难受,再后来老爷就给小少爷办了转学,去了一所普通学校,虽然没再发生过以前那种事,但是小少爷的性格还是冷冷的,不爱跟人说话,也不爱交朋友,除了喜欢画画,也没什么别的爱好,说句不好听得,有点像是自闭少年。”言及至此,刘妈长叹了口气,“父母和家庭对孩子的影响真的很大,小少爷是个可怜孩子,爸妈不负责,又经历过那么糟心事,老爷和太太临走前最放不下的就是他了,不断叮嘱我要照顾好他。”

刘妈的话才说到一半的时候,北佳的眼圈就红了,整颗心像是被针扎了一样疼。

她以前一直认为徐临风的童年只是因为缺少父母的陪伴才会变得残缺不全,却从来没想过幼时的他竟然还经受过歧视和孤立。

那些已为人父人母的成年人,为什么要对一个孩子带有这么大的恶意?

北佳心疼,愤怒,更替徐临风委屈,他明明什么也没做,却要承受那么多恶意,凭什么?而且父母离婚那年他才是个五岁的孩子,又不是他的错,那些人为什么这么针对他?

越想越气,心也越疼,然后北佳没忍住哭了,像是受委屈的那个小孩就是她自己一样。

刘妈一看她哭了就慌了,这才意识到自己失言了,赶忙安抚道:“别哭别哭,你还怀着孩子呢,哭了对孩子不好,我一激动就管不住自己的嘴,怪我!你别难受,那些事都过去了,少爷现在也走出来了,该高兴才对!”

北佳也知道自己现在不能哭,点了点头,做了几组深呼吸,努力调节自己的情绪。

刘妈继续安抚道:“老爷和太太走了之后,少爷的那颗心就一直悬着,我知道他为什么不愿意回家,因为他觉得这已经不像是个家了,就是个空房子,不过现在好了,他遇到你了,有归宿了,也马上有自己的小家了,老爷和太太的在天之灵也能安心了。而且我能明显的感觉到少爷现在变了许多,他以前不爱说话,不爱笑,也从来没朋友带回过家,整个人都是冷的,心房是关着的,现在他的心门打开了,人也变暖了,原来有股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现在可算是有个烟火气了。”

北佳被刘妈最后一句话逗笑了,不食人间烟火,要成神仙了,但是转念一想,原来她跟徐临风不熟悉的时候,他在她心中的形象确实是个高冷范儿禁欲系男神,白衬衫加西服裤,简直能把她迷到死,然而跟他在一起之后她才发现,其实这人一点也不高冷,不仅喜欢耍无赖,还是个幼稚鬼,跟个长不大的小孩一样,一点也不高冷,更别提禁欲了,他就是个衣冠禽兽!

但无论如何,他永远是她心里那个能把她迷到死的男神,这辈子都不会变。

看北佳不再哭了,刘妈才算是放心了,舒了口气,然后道:“少爷第一次带朋友回家,还是隆重点吧,我去酒窖拿瓶酒。”

北佳一惊:“家里还有酒窖?”她上次来只在这栋房子里住了一天,所以还不熟悉环境,压根不知道家里还有地窖,而且说这话的时候,她脑补出的画面是一个阴森森的地下室里并排放着好几座扎了红泥封的大酒缸,就像电视剧上演的那样。

刘妈并不知道北佳的脑部画面,笑着回答:“是啊,老爷身前喜欢喝酒,没事就爱喝几口。”

然而当北佳跟着刘妈来到酒窖的时候才发现现实情况并不是她想象的那样,酒窖是在地下室没错,但却不阴森,反而金碧辉煌的,大气而又不失典雅——天花板上挂着北欧风格的大吊灯,四壁全是实木装修的格子酒架,酒架上分门别类的放置着各种各样的酒。

酒窖的面积不小,中间还铺了张红色地毯,地摊上摆着一对欧式风格的单人沙发,沙发中间还有张实木方桌,桌子上放了一张围棋棋盘,但是旁边却有两套棋子,一套围棋,一套象棋。

“这棋盘是两面的,一面围棋一面象棋,桌子下面的抽屉里还有国际象棋呢。”刘妈解释道:“姥爷以前喜欢下棋,什么棋都会下,还最喜欢边喝酒边下,家里除了少爷没人会下棋,所以这爷孙俩经常凑在酒窖里琢磨棋局,少爷的酒量也是从小陪着老太爷下棋练出来的,都快成千杯不醉了。”

北佳现在一听见“千杯不醉”这个词脸就红,还心虚地揉了揉自己的肚子,不过幸好刘妈忙着找酒,并没有发现她的异常。

但很快她就反应过来了一件事——徐临风那么能喝,那天晚上他肯定没醉,醉的只有她自己,她不是占便宜的那个,而是被占便宜的那个!

这个狗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北佳:“以后应该给孩子取什么名字?”

徐临风:“徐千杯和徐不醉你觉得那个好听?”

北佳:“……”我不生了!!

第56章

飞机晚点了将近一个小时,徐临风和陆启到家的时候已经七点半了。北佳和刘妈早就做好了晚饭,一直在等他们俩回家。

可能是因为太想见到徐临风了,北佳的耳朵简直变得比狗还灵,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都能听到院外的汽车声,刘妈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她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激动地朝着大门走了过去:“徐临风回来了!”

院门外停着一辆出租车,车后站着两位正在从后备箱里往外搬行李的小伙子,北佳一走出家门就看到了徐临风,激动的不行不行,一边朝着小院大门跑一边喊:“徐临风!”

read_xia();

热门小说推荐
诡秘:我的马甲遍布时间线

诡秘:我的马甲遍布时间线

作品简介从柯学世界穿到诡秘之主后,林恩获得了把马甲投放到不同时间线的能力。一号马甲落地即天使,除了半疯没有别的毛病,林恩决定用祂跟着远古太阳神混吃混喝。二号马甲出生在地球文明时代,林恩表示杜绝群星归位,守护高质生活从他做起。三号马甲,林恩选择在所罗门帝国上班打卡,成功达成流水的帝国,铁打的林恩成就。最后一个马甲,林恩混入塔罗会,手撕坏剧本,揍阿蒙,坑真造,联手小克,共谋外神,最终林恩在这个过程中明悟自身的本质,登临神位。林恩是时间的旅者,他见证一切,记录一切,背负一切,亦掌控一切。于是,过去在他,现在在他,未来皆在他。ps主角本体泡泡,为泡泡意外诞生的一缕人性,最终脱离泡泡,成为独立的个体。若听风声所写的诡秘我的马甲遍布时间线无弹窗免费全文阅读为转载作品章节由网友布。...

最初的血族

最初的血族

畏光,嗜血,不死穿越而来的柯林发现,自己似乎很符合血族的特点。但问题是,这个异世界却没有任何关于血族的记载!难道我是这个世界最初的血族?没有前辈指引,也没有系统帮忙。为了搞清楚这个世界中血族的设定,柯林只好不断观察记录着自己身体在各种情况下的反应阳光直射下,实力削减约30咽喉心脏大脑已不再是致命弱点普通食物无法充饥,只有鲜血才能恢复体力圣水嗯?谁给我灌的圣水!!!PS这是关于一个非典型血族起源和发展的故事。...

大佬在星际养崽修荒星赚钱钱

大佬在星际养崽修荒星赚钱钱

搞科研把自己作死的屠优优,灵魂穿到星际被判流放的同名十六岁少女身上,身边还带了个奶团子。少女带着捡来的孩子,孤零零流放到废弃星球服役。身为科研大佬,她不怕,撸起袖子把这废星变成宝地。突然有一天,一架小型飞行器轰然坠落而下,连滚带爬出来一个满身是伤的人。正在欢快种田的屠优优和咪咪疑惑看着这有趣一幕,‘轰’的一声,那艘从天而降的小飞行器轰然爆炸。大小两人相视眨眨眼,小心翼翼靠近狼狈不堪的家伙。他们默契的没说话,但内心的想法彼此都清楚。又掉下一个免费劳动力。只是,画风突变,那人一见屠优优,就激动的抓住她我可算找到你了,那个孩子呢?屠优优什么孩子?咪咪优优妈妈,你怕不是当人家瞎子。男人当年我在雀羽星给你的那个孩子,让我见见他,临死前,我得告诉他自己的身世。没多久,这颗废星上多了一个死皮赖脸的家伙。成天追着屠优优优优,我是咪咪的亲叔叔,让我们一起培养咪咪成长。没你我也能培养他,实在不行你带着他走。咪咪我要跟着优优妈妈。屠优优转身忙去了。咪咪送小叔一个爱莫能助的表情,快步跟上去优优妈妈,你若不喜欢,咱就找机会把他送走。刘经略...

王爷太妖孽:腹黑世子妃

王爷太妖孽:腹黑世子妃

世人骗我,谤我,欺我,害我,何以处之?原玥的答案是你便辱她,蔑她,欺她,压她,看准时机弄死她!金牌卧底一朝穿越,往日里呆傻的自闭儿,忽变聪慧无双,扮猪吃老虎,将挑衅的人放倒!一朝重生,破茧化蝶,惹来天下美男追逐,却不知何时惹来一只腹黑妖孽,一朵朵的掐掉她的桃花!女主皱眉我们好像不太熟?腹黑一笑亲过算不算熟?小说关键词王爷太妖孽腹黑世子妃无弹窗王爷太妖孽腹黑世子妃txt全集下载王爷太妖孽腹黑世子妃最新章节阅读...

重生后,叱咤华夏股市

重生后,叱咤华夏股市

简介关于重生后,叱咤华夏股市一个不务正业,修自行车的年轻人,人称唐破轮。突然有一天被穿越了,从此一飞冲天。从期货市场到a股,凭借一己之力,开创打板模式,涨停敢死队都服了。带起游资江湖新的浪潮,人们称他为游资总舵主。从股市到实业,整个资本圈唯他马是瞻。突然,有一天唐破轮销声匿迹了直到有一天,华尔街传来中国枭雄的事迹...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