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3页(第1页)

  吴可也是初中搬的家,她还带陈彦东回家吃过饭。当然,母亲没有往那方面想,毕竟,他们从小一起长大。

  父母离婚后,母亲回了老家,她和父亲住了一段时间,后来找了工作就搬出去了。他还有工作能力,她不想管他。互不干扰,是最好的状态。

  吴可掏出钥匙,进门两脚互相踢掉鞋子,先换上在家穿的宽松T恤和热裤,把沾了火锅味的衣服扔进洗衣盆里。

  她怎么会费那个劲,榨柠檬,然后喷在衣服上呢?

  吴可四仰八叉地窝进沙,看起电视来,桌上还堆着昨天晚上没吃完的鸡爪、鸭脖,抓来就能吃。

  每天下班后,最惬意的就是这样的状态。

  一室一厅,厨房和浴室都很小,还时不时出现热水问题,但她把屋子布置得很有“家”的味道。偶尔的,还能请几个同事来家里吃饭。

  生活所迫,她学会了做饭,从最开始的蛋炒饭,到现在的各类菜系。

  有的人,是自然而然地成长,有的人,是被推着长大。她就属于后者。分手、父母离婚、工作,她过得总是不如意。

  小时候,母亲找人给她算过命,算是和她的遭遇契合上了。但算命先生又说,只要渡过这些,就能长命百岁。

  日子还是得日复一日地过,今天不过是段插曲罢了。曲有终时。

  她长叹了口气。

  周末过完,明天又要上班了。

  就当是为了长命百岁而奋斗吧。

  ☆、番外3

  夏晓喻从小就是天之骄女。

  和她比起来,枝子就显得太普通了。这也是她不喜欢她的原因之一。她觉得自己有资本瞧不起别人。

  结果先瞧不起她的,居然是林越泽。

  她有时候,强势得不像个女孩子。她看中了什么,是势必要得到的。

  为什么被林越泽吸引?很简单,他长得帅,符合她的审美。人是视觉动物,她更甚,这点她承认。结果他没有通过她的好友申请,三番两次,她都快急眼了,还是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才加上他。

  大概越是求而不得,越执着。要不是林越泽坦白说自己有女朋友,她大概会一直死缠烂打下去。

  这时,同部门的一个学长对她表示出好感。

  他叫常照。也是她们的直系学长。

  说实话,他并不是夏晓喻喜欢的类型,她本质慕强,可常照一副老好人的样子,她嫌他“窝囊”。

  可他对夏晓喻实在好。总是嘘寒问暖,又帮她这帮她那的,明眼人都看得出他的心思,见他俩同框,还会打。

  夏晓喻归根结底还是个女生,一颗芳心不是石头打造的,在某次被他的言行触动后,她忽地说:“学长,要不然咱俩试试吧?”

  常照傻在了原地。

  她倾身在他脸上亲了亲,“你追我这么久,我总该给你点回应吧?”

  敢作敢为才是夏晓喻,她不稀罕吊着别人玩那一套。

  夏晓喻没有多喜欢常照,但和他谈恋爱,是投入了身心的。

  常照是部门的副部长,又是他们班的班长,很忙,但他总关切着,她有没有吃饭,冷不冷。

  他身上也有学中文的人的浪漫在。

  他们聊音乐,聊小说,聊电影,聊天南地北的风景,恋爱之后,她才知道,他们有这么多共同爱好。看他们的聊天记录,不像情侣,倒像同好。

  他们第一次一起看的电影,是Beforesunrise、Beforesunset、Beforemidnight三部曲。在私人影咖。

  著名的“话痨”电影,大片大片的对白,他们不看字幕也听得懂。不过,更多时间,他们在聊天。屏幕里的人在聊爱情、理想,屏幕外的人却在聊待会吃什么。

  也是在那次,常照吻了夏晓喻。

  强势如夏晓喻,她反客为主,占据上风。她实在不喜欢他的温吞吻法。她带着把他拆吃入腹的气势,啮咬着他的唇,软舌勾挑缠绕,灵活得很。

  吻毕,她抚着他的唇角,说:“吻要这样接,知道吗?”

  “再让我试试。”

  接下来的时间,消磨在接吻里。

  从包厢出去,两个的唇瓣都是红肿的,欲盖弥彰的,她故意说:“买的什么鸭脖呀?辣死了。”

  常照但笑不语。

  因为常照,得知林越泽就是枝子的男友时,她一时心情复杂,惊讶、嫉妒,但也就那么一瞬间。她有常照,为什么要嫉妒别人呢?

  约莫是恋爱真的会潜移默化地改变一个人的观念,想通了之后,她好像也没那么不喜欢郑枝子了。所以,和常照元旦出去旅游,还给她买了特产,算是一个缓和关系的契机。

  夏晓喻和常照的关系中,一直是她比较强,出门也多是他听她的。夏晓喻有时候觉得好累,觉得他太没主见,什么都“随便”。也就只有结账时,他爽快得不行。

  虽然,夏晓喻一直风风火火,但她也想有个人能制得住她。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心理。显而易见,常照不是这么个人。

  有时候憋了一肚子气,晚上回到酒店,他帮她按摩小腿时,又消了。

  她开玩笑说,我适合赚钱养家,你就在家剪剪花。

  分手是有预兆的,只是彼时的他们,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性格的不合,在这次旅行中,初露端倪。但正处于热恋,爱情高于一切,这些小问题,似乎也就不是问题了。

热门小说推荐
带子逃离后,冷戾锦衣卫追妻万里

带子逃离后,冷戾锦衣卫追妻万里

简介关于带子逃离后,冷戾锦衣卫追妻万里什么!赐婚?她一个现代主厨怎会让古代人左右她的婚姻。名场一夏侯瑾,我我给你绣了一个香囊,希望你能收下。夏侯瑾冷脸走人。名场面二夏侯瑾,我给你准备的情歌你喜欢吗?叶媚儿继续表演着花痴女。夏侯瑾眼神阴冷看着她。这哪是情歌,分明就是嚎丧。当丞相夫妇死后,叶媚儿离开了叶家,机缘巧合进了神狐门。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神狐门的门主破天荒的收了她做徒弟。门规有一条便是不能嫁人。正好她也是不婚一族,这条件她满口答应。突然有一天,叶媚儿现她这不婚族女主喜欢上了这个古代师父,思索再三,既然嫁给他不可能,那就偷他个种好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她看着浑身无力的师父,对他施行了她的恶行,事后便连夜逃了。在她以为要带着偷来的种过一辈子时,那个倒追过的锦衣大人总找她麻烦。有一天,某大人想跟她进一步时,叶媚儿一脸严肃道大人,我有喜欢的人。某大人俊脸一黑他是谁?他是我师父,虽然我们不能在一起,可我喜欢他。某大人闻言,嘴角抑制不住的笑了你不觉得为师眼熟吗?...

穿到三千小世界里当炮灰

穿到三千小世界里当炮灰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super婚礼:狼性总裁太嚣张

super婚礼:狼性总裁太嚣张

沈颜当我男朋友。韩洋不,我们还是结婚吧!马路上捡到一枚快递小帅哥,准备参加前男友婚礼时撑撑场面,结果帅哥竟帮她办一场婚礼,婚礼上快递小哥秒变天价总裁。。。。婚后,沈颜以为韩洋和她结婚仅仅只是一场契约婚姻,可是他却对她百般呵护。夕阳下,两大两小在海边散着步子,哥哥拉着妹妹的手在海边捡贝壳。沈颜你看孩子super婚礼狼性总裁太嚣张...

穿成女频年代文里的男炮灰

穿成女频年代文里的男炮灰

简介关于穿成女频年代文里的男炮灰末世的第一异能者成为了一本年代文里面的炮灰。在饥荒的年代,还带着两个拖油瓶,自己又是个身体不好的主。苏寒表示这都不用慌,带着两个小豆芽吃饱穿暖,然后承包整座山,给我搞种植业。饥荒,在木系异能眼中,这算什么问题。肥硕的野鸡,还有新鲜的菌子,吃不完的美味。苏寒咽了咽口水,这个开局我喜欢。两个拖油瓶养着养着,一个去搞科研,一个去经商。成功之后,记者采访他们俩。科研大佬妹妹都是大哥教得好。富弟弟都是大哥教得好。苏寒本人勿cue,种田中!无cp...

换亲后,绝色美人成大杂院团宠

换亲后,绝色美人成大杂院团宠

交换人生敬业爱岗系统穿书女VS重生女沈云姝穿书了,穿进一本以沈云秀为女主的年代文里,书里,沈云秀是重生的,重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堂姐换亲,她设计嫁给和堂姐互相喜欢的食品厂厂长儿子孟珏,而堂姐则代替她冲喜嫁进大杂院季家,倒霉的是,沈云姝就是女主的堂姐!沈云秀没想到自己会重生回到1977年,既然重生了,那这一次,她绝对不要嫁给季淮南。上辈子,因为婚约,她嫁进季家冲喜,没想到当天晚上,季母就死了,大杂院的人都说她是克星,没多久,季淮南又出任务走了,沈云秀没耐住寂寞和一个回城的知青跑了,却被卖了直到死的那一刻,她才电视上看到自己那嫁给孟珏的堂姐沈云姝,如今当了首富夫人有多幸福。重来一次,沈云秀发誓,要夺走孤女堂姐的一切。首先就从换亲开始吧沈云秀如愿嫁给孟珏,沈云姝也冲喜嫁进了季家,只是为什么后面的发展和她上辈子看到的不一样。为什么季母没有死?还能乐呵呵帮沈云姝和季淮南带孩子?为什么季淮南没有死,而是转业当了刑侦大队队长,还屡破奇案?为什么原本会考上大学的孟珏,考了三次都考不上,甚至对妻子一心一意的他,居然和他的青梅搞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