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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第2页)

吕大娘只开口道:“好事情,说起来咱京城也许久没这样大快人心的事情发生了,就上回南风馆里头死了一个小倌那事情,害的彩凤差点儿被那些坏人害了,如今凶手抓住了,原来是诚国公府家的六爷,这个六爷无恶不作,还做拐卖孩子的生意,把京城里头走丢的孩子卖到南方去,你说这天高路远的,这辈子能找回来才怪呢!”

赵彩凤一听,便知道是宋明轩那办法奏效了,那替罪的人犯肯定是被他讹出了什么来,赵彩凤一时高兴,就往宋明轩那边看了一眼,却不想宋明轩这时候正好也抬头看她,两人便心照不宣的笑了笑。

吕大娘只接着道:“原来那顶罪的汉子是诚国公家的远房亲戚,听说诚国公家给钱就来了,并不知道却是这种腌臜的事情,自己都悔青了肠子,直说那六爷是个禽兽居然做出这种事情来。”

吕大娘脸上的表情又丰富,说的越发生动了起来,赵彩凤只笑着道:“这就叫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一旁的杨氏听了,也不知道这句话啥意思,只知道平常宋明轩念书的时候,大多是四个字四个字的往外蹦,那必定这也是很有学问的几个字,只夸奖道:“咱家彩凤和明轩在一块儿才多久呢,就也学会了四个字四个字的说话了。”

赵彩凤一时就红了脸颊,往宋明轩那边递了一个眼色道:“娘,这些都是宋大哥教我的。”

杨氏听了,越发就高兴了起来。

第二天晌午,杨氏把赵彩蝶托付给了对门的余奶奶,带着赵彩凤一起去广济路上的几家富户家里送衣裳。赵彩凤也顺便往广济路那边看一看,研究一下那边铺子的行情。

广济路上住着的大多都是外地来的商贾,所以商业气氛比较浓厚,大街两边到处都是做各种生意的杂货店,有卖南北货的、有做糕点生意的、有开绸缎庄的、首饰店的、还有各地不同口味的菜馆。

杨氏和赵彩凤送完了衣服,两人便在广济路上逛了起来,杨氏也是才来京城不久,瞧着样样都很新鲜,每家店都想进去看看,可是到了门口,却又害怕了起来,觉得自己身上穿着的衣服太过寒酸了,会不会被人给赶出来?

赵彩凤瞧着杨氏这模样,心里就暗暗下定决心,以后要是有钱了,一定要让杨氏尝一尝有钱随便花,有店随便逛的滋味。

杨氏在一家首饰店的门口停了下来,因为地段问题,所以里头摆着的主要商品都是银器,看来这一个路段上人群的消费能力还没有能达到随随便便买金子的地步。可是瞧着那些炸得亮晶晶泛着银光的首饰,杨氏倒是有些挪不动脚了。

杨氏只回过头,看着扎了一个总角在上头包着一块包头布的赵彩凤,又忍不住心疼了起来。

这个闺女她是疼到了骨子里的,小时候就长的讨喜,长大了又是一个美人坯子,奈何生在了她们这样的穷人家,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更别提什么金银首饰了。

赵彩凤以为杨氏自己喜欢这些,见她不走了,只上前看了一眼,见门口摊子挂着几个看上去似乎便宜一点的耳坠,便开口问那老板道:“掌柜的,这个怎么买?”

那掌柜的看了一眼,只笑着道:“姑娘好眼力,这一副耳坠子又便宜又好看,只要五十文钱!”

五十文钱都够他们一天的菜钱了,赵彩凤听了,也只皱了皱眉头,把东西放下了道:“算了,我还是不卖了,也没什么好的。”

杨氏见赵彩凤问了价格,以为她喜欢,见她又皱了眉头放下,当下更心疼了几分,只摸了摸刚才洗衣服换来的那一串钱,开口道:“掌柜的,这耳坠子,我买下了。”

赵彩凤以为杨氏真心喜欢,见她执意要买下来,便开口道:“既然娘喜欢就买下吧!”

杨氏听了这话,顿时就反应了过来,只开口道:“你不喜欢吗?那你刚才还问价格?”

赵彩凤这才明白过来,只开口道:“我还没耳洞呢,要这些干什么,我以为娘您喜欢,所以才问的价格。”

母女两人都弄清了对方的心意,忍不住也笑了起来,杨氏这才把耳坠给放下了,对那掌柜的说:“掌柜的,那这耳坠我们先不买了,下次再来。”

两人从首饰店出来了,又到了隔壁的绸缎庄,这回赵彩凤并没有只看看而已,而是认真的选了几块面料,让掌柜的包了起来。

杨氏见了,只开口问道:“彩凤,你买这么多面料做什么,如今哪里还有闲钱买这些?”

赵彩凤只劝杨氏道:“彩蝶身上都没有几件像样的衣服,她是小姑娘,自然要穿的齐整一些,虽说隔壁余奶奶给了几件小淼的衣服给她,可如今穿着还嫌大,这会儿改了又不划算,不如留着明年穿,今年做几件新的吧。”

杨氏觉得赵彩凤说的很有道理,也不再推辞了,又听赵彩凤继续道:“还有小武,如今在私塾里头念书,要是穿的太寒酸,也会被同学欺负,少不得得让他穿的好一些。”

杨氏便感叹道:“别老想着你弟弟妹妹,还有你自己呢,也做一件新衣服吧?”

“我要什么新衣服呢,上回你改的那几件,就够我穿的了,还是存着银子做冬衣吧,别到时候天气凉了,没钱做夹袄可就冻死了。”赵彩凤还没在古代过过冬天,也不知道会是一个什么光景,在现代她是一入冬就躲在暖气房里不肯出门的,也不知道要怎么过这没有暖气的冬天了,想到这里,赵彩凤只忍不住颤抖了一下。

两人从广济路回到讨饭街的时候,已经差不多快午时了,杨氏只急急忙忙的赶回去要做午饭呢,就听见门里头有哈哈大笑的声音,原来萧一鸣从八宝楼带了好酒好菜过来,特意来谢宋明轩来了。

两人见赵彩凤和杨氏回来了,只喊了两人一起上桌吃东西。杨氏是恪守妇道的人,家里有客人是绝对不会上桌吃饭的,所以只喊了赵彩凤两人一起又回灶房里头吃去了。

宋明轩只送了一些菜进去,出来的时候就看见萧一鸣在那边抿酒,两人也算是不打不相识的交情,如今接触下来,倒是觉得萧一鸣确实是一个不错的人,没有那些纨跨子弟的不良习性,还保留着一个为国为民的赤子之心。

“宋兄,你是不知道,那于老三被我唬的,上了公堂话都说不清楚了,后来我告诉他说,这尸体屁股上本来就没有那胎记,你为什么要认呢?他自己也傻眼了,只糊里糊涂道:‘这不都跟人说好了吗?有啥认啥!咋又不对了?’没把我给笑岔气了。”

宋明轩这时候也跟着笑了起来,再看看萧一鸣那张脸,似乎也没有以前那样严肃了,宋明轩只想了想,有些不好意思开口道:“萧公子,听说宫里头的贵人们有一些东西,用过之后可以去腐生肌,让皮肤光洁如新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原来有一回赵彩凤不在家,宋明轩遇上了在宝育堂打工的余大嫂,便向她打听打听有没有去腐生肌的膏药,那余大嫂就暗中透露出来,说是听她们在宝育堂的人说,宫里头有这么一种东西,可以祛疤的。宋明轩再不清楚这些豪门关系,也从刘八顺的口中知道这萧家有一位在宫里头当贵妃的姑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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