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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长弓或戒指即将上架求追读求首(第5页)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乐队肯要一个脾气很臭、水平随着心情变化时高时低、从来不把乐队的公开活动当回事的鼓手了,不过,雷蒙德的实验室津贴倒是刚够少女买一套全新的架子鼓。

如果是雷蒙德自己花这笔钱,肯定是先要从那个偏远而破烂的小卧室里搬出来,换一套房子再说——但格温,只能说格温有自己的想法。

少女戴着耳机在狭小的卧室内放纵自我,将有关家庭破裂以及和父亲反目成仇的情绪用手中被磋磨得光滑的鼓槌宣泄出来,一直到隔壁大婶开始用力拍门控诉格温打扰她的日间美容觉,并且差点把那扇卧室门给拆下来,格温才最终放下鼓槌。

然后少女就将自己扔到了床上。

说实话,她还没准备好面对自己的父亲。

如果格温抛开乔治父亲的身份,直指缺点的话,那是一个经典的、自以为是且喜欢自欺欺人的中年白人男子,他鲁莽地将自己的前途、对女儿的爱与对老友梅·帕克的愧疚全部倾注在追捕一个蒙面能女子上——在他对自己要追捕的对象几乎一无所知的情况下。

坦白来说,格温甚至不知道自己老爹到底是用怎样的脑回路,做出这简直像是脑子被水泡了的操作的。

但无论怎么说,乔治·斯黛西也只是第一次身为父母,格温知道他爱自己,他只是笨手笨脚到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爱。

笨手笨脚——该死!

格温又想到了雷蒙德,本来以为这家伙不会愚蠢到像自己老爹那样不知道如何表达感情,但她旋即现,他俩最终还是殊途同归:格温想不到这一个大男人却像个含羞草一样,一碰他就自己缩回去了,自从那天自己强调了一次师生身份后,他就恢复到那副公事公办的冷漠态度。

格温越想越气,甚至开始有点后悔那天说的话了。

她望着天花板,一些叛逆的胡思乱想在脑子里不受控地肆意横飞……

她一跃而起穿上衣服,用蛛丝荡去那栋豪华公寓,再次破窗而入,在雷蒙德还来不及问她是不是又出了什么事时用蛛丝把他吊起来,质问他到底对自己是怎样的感情,然后不等他回答,就疯狂地吻上他,第二天早上再当做一切都没生……

格温最终只是叹了口气,她闭上眼睛,抓着被角盖住自己的脸。

雨丝透过未关闭的窗户打了进来,湿湿凉凉地打在她露在外面的胳膊上。她起身去关窗,却没想到一个声音和雨丝一起飘了进来:

“格温妮~昨天晚上休息得还好吗?”

少女悚然一惊,自己在这里的住处是绝对机密中的最高秘密,除了雷蒙德·徐之外,本不该有任何人知道自己的住处。她后退了一步,抬头向上看,正与刚刚从房檐上跳下来的菲利希亚·哈代对上了眼。

平日里总是一副都市丽人打扮的菲利希亚今天戴着一副颇具科幻感的眼镜,长长的银白色头在脑后扎成高马尾。她穿着黑色的紧身衣,勾勒出那与芭蕾少女格温·斯黛西截然不同的丰满身躯。

“蜘蛛小姐。”不管不顾格温的警戒,黑猫单手撑住窗台,翻身从格温的窗户跳进来,然后关上窗户,“或者称你为幽灵蜘蛛侠?还是兜帽头少女?”

“你是怎么知道的?”格温声音冷冽,“以及,我应该怎么称呼你,哈代小姐?”

“嗯——”菲利希亚一边转悠一边打量着格温破败的卧室,最终,黑猫将目光停留在格温那套崭新的、和这个破旧卧室格格不入的架子鼓上,“看来徐教授给你的工资不低嘛。”

想到同样进了实验室得不到什么重视的自己,黑猫略带幽怨地叹了口气:“谁让本猫只是个三线反英雄呢?”

“你在说什么?”格温退到床后,一边迟疑着问,一边为在右手手腕上戴上蛛丝射器。

“我喜欢你的战衣,无论是新的还是旧的,把小臂整体从白色改成粉色的设计太棒了。”黑猫旁若无人地靠在格温的架子鼓上,“那是你设计的吗?还是?”

“这和你有什么关系?”戴好了蛛丝射器的格温缓缓与菲利希亚拉开距离,少女走到了房子对角处,纤细的手腕在翻转中瞄准。

“那我明白了,是徐教授设计的。”黑猫嘴角轻轻上扬,“我看他的审美品味倒不错,无论是对女人还是对衣服。”

“不过,”菲利希亚站起身来,步步逼近墙角的格温。她的步子如猫一般轻柔而优雅:“格温,你跟他,没那么简单吧?”

所以格温其实叫来福233333

快意恩仇之后,也许雷蒙德·徐因为文化背景会选择去喝白酒吃牛肉。但由于格温并没有喝酒的习惯,因此快意恩仇之后她选择了去打架子鼓。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乐队肯要一个脾气很臭、水平随着心情变化时高时低、从来不把乐队的公开活动当回事的鼓手了,不过,雷蒙德的实验室津贴倒是刚够少女买一套全新的架子鼓。

如果是雷蒙德自己花这笔钱,肯定是先要从那个偏远而破烂的小卧室里搬出来,换一套房子再说——但格温,只能说格温有自己的想法。

少女戴着耳机在狭小的卧室内放纵自我,将有关家庭破裂以及和父亲反目成仇的情绪用手中被磋磨得光滑的鼓槌宣泄出来,一直到隔壁大婶开始用力拍门控诉格温打扰她的日间美容觉,并且差点把那扇卧室门给拆下来,格温才最终放下鼓槌。

然后少女就将自己扔到了床上。

说实话,她还没准备好面对自己的父亲。

如果格温抛开乔治父亲的身份,直指缺点的话,那是一个经典的、自以为是且喜欢自欺欺人的中年白人男子,他鲁莽地将自己的前途、对女儿的爱与对老友梅·帕克的愧疚全部倾注在追捕一个蒙面能女子上——在他对自己要追捕的对象几乎一无所知的情况下。

坦白来说,格温甚至不知道自己老爹到底是用怎样的脑回路,做出这简直像是脑子被水泡了的操作的。

但无论怎么说,乔治·斯黛西也只是第一次身为父母,格温知道他爱自己,他只是笨手笨脚到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爱。

笨手笨脚——该死!

格温又想到了雷蒙德,本来以为这家伙不会愚蠢到像自己老爹那样不知道如何表达感情,但她旋即现,他俩最终还是殊途同归:格温想不到这一个大男人却像个含羞草一样,一碰他就自己缩回去了,自从那天自己强调了一次师生身份后,他就恢复到那副公事公办的冷漠态度。

格温越想越气,甚至开始有点后悔那天说的话了。

她望着天花板,一些叛逆的胡思乱想在脑子里不受控地肆意横飞……

她一跃而起穿上衣服,用蛛丝荡去那栋豪华公寓,再次破窗而入,在雷蒙德还来不及问她是不是又出了什么事时用蛛丝把他吊起来,质问他到底对自己是怎样的感情,然后不等他回答,就疯狂地吻上他,第二天早上再当做一切都没生……

格温最终只是叹了口气,她闭上眼睛,抓着被角盖住自己的脸。

雨丝透过未关闭的窗户打了进来,湿湿凉凉地打在她露在外面的胳膊上。她起身去关窗,却没想到一个声音和雨丝一起飘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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