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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沈慕泽却是要去亲自下厨。

  跟老板说几句话后,沈慕泽洗了手,干净利落地选了几种食材,然后直接在案板上切起肉来。切完了肉,又到炉子旁开火,用大漏勺烫粉。

  从宋霖希的角度看过去,沈慕泽好看侧脸在缓缓升起的白烟里,多了一层仙气。

  仿佛《天堂烟火气》的男主又出现了。

  几分钟后,沈慕泽端来了挂着猪骨浓汤的米粉,热气腾腾,特别适合冬天的早晨。

  “海鲜和猪肉我都放一起了,”沈慕泽将陶瓷大碗从餐盘里端出,轻放到宋霖希面前,“按你爱的口味调的,没放味精。”

  坐下后,沈慕泽又给他递上餐具:“汤是大骨熬的,我看过了,老板的食材很鲜,放心吃。”

  米粉里加的菜码都是宋霖希平时最爱的剁辣椒、酸豆角、萝卜条,一看就让人流口水。

  宋霖希有些吃惊,往常这些事都是他做的,没想到沈慕泽留心记下了。

  “沈哥,谢谢你。”他接过沈慕泽手里的餐具,下意识抿了抿嘴。

  “快吃。”

  这碗汤粉宋霖希吃得很暖,高汤浓郁,米粉细滑,嫩猪肉带着油但肥而不腻,海鲜把汤味提鲜到了另一个层次。还有各种他最爱的菜码,沈慕泽加的量不多不少,恰到好处。

  最重要的是,吃饱之后刚刚的那一点惆怅一扫而光。

  “沈哥,好好吃啊,你怎么做得这么熟练?”

  “老板的食材好,我只是配了一下。”沈慕泽看着他恢复气色的脸,安心了不少。

  宋霖希手里还端着比脸大的碗,看着沈慕泽:“不是。你别谦虚了,你学什么都快,做什么都厉害。”

  沈慕泽看着他吞下了最后一口汤,抽了张纸巾给他,“我们宋宋身上那么多闪光点,我只是照葫芦画瓢学一学。”

  宋霖希望着晨光中的沈慕泽,鼻子突然有点酸,于是吸了吸鼻子。

  “沈哥,你是不是担心我不能胜任剧本?做吃的来安慰我。”

  沈慕泽笑得暖:“没有,我相信你可以。但是如果你不想,公司可以拒绝。”

  按照沈慕泽工作室和天漫的咖位,的确可以做到,但这其中有多复杂多麻烦,宋霖希在这些天已经看明白了。何况他觉得更重要的是另一个问题。

  “沈哥,你觉得改过的剧本,怎么样?”

  沈慕泽看着他,猜出了他想说什么,但没有马上答话,他不想给宋霖希压力。

  但宋霖希从他眼神中看出来了:“你也觉得改过的更好是不是?”

  刚刚读到剧本时,宋霖希就现是真的比原版好。只要演技不拖垮,对主角的人设和对剧情来说,都是加分项。

  “沈哥,我想试试。”宋霖希盯着远处看了一会儿,眼中迷雾渐渐散去,“我一定努力做到最好。”

  就在两小时前,他是犹豫不决的。戏是好戏,但他对自己能力很怀疑。不过现在,他决定去努力一把。

  做了这么久的准备,他觉得自己已经是这个角色了。现在角色的要经历一些的旅程,那他也得一起经历。

  当时沈慕泽让他给人物写小传,出身家庭、人物背景、社会经历……连从小到大爱吃的食物他都设计好了。写了小几万字后,宋霖希突然就融入了这个角色。

  还有一个原因,他也是刚刚才意识到的。

  沈慕泽这么闪闪亮,却依旧如赤子一般拼尽全力奔向那团光,他也想努力再靠近他一点。

  他从小就容易被追逐太阳的人吸引,所以当年第一次在黑夜里看见萤火虫时,才会万分兴奋地循着光爬上树去。

  哪怕最后留下了童年阴影,也从没有后悔追着萤火虫的那一晚。

  *

  一整天,路尚都在拍别的演员,沈慕泽带着宋霖希去了深夜餐吧的取景地。

  地方在小镇准备开的游客街,那是一条保留了古色古香风格的商业街。路尚找的这个场景很别致,是一间老式建筑改造而成的,不仅是餐吧,还是个小酒馆。

  宋霖希花了一上午的时间,将餐吧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了解布局和细节,包括厨房和仓库都不放过。

  沈慕泽告诉过他,想要入戏,就要在镜头拍不到的地方做足功课。

  小镇长大的年轻人,子承父业继承餐吧,所以这里对他来说不仅仅是生意,也是从小到大玩耍吃饭的地方,是他的家。对自己的家,自然是要亲历亲为、事无巨细地打理。

  宋霖希做完这些事后,终于有一点感觉了。

  *

  第二天他六点就到了场地,煮了一锅云吞面。在他写的人物小传里,餐吧老板每天开门营业前,都会先吃一碗云吞面,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

  沈慕泽饰演的男主叫齐加,而宋霖希的这角色,在原剧本里根本没有给出全名。但改版之后,他叫于宁。

  最初的剧本里,逃犯人格的齐加只是来吃了一顿宵夜,于宁并没有现什么异常。但疑心过重的齐加认为于宁认出了他,并且报了警,冲冲忙忙又逃了出去,继续他永无止境的“逃犯生涯”。

  这个人格永远在路上,他不信任任何人,需要用逃跑给自己制造短暂的安全感。

  不过在剧本里,这一部分变了。

  齐加现于宁做的食物有他小时候家乡的味道,唤起了他童年的记忆,能带来内心平静。他在小镇住了下来,甚至来到了店里给于宁免费帮工。渐渐地,他产生了独占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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