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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夜,离开了筑前,进入长门境内的狗兄弟寻了块干燥的地方过夜。

  晚食过后,缘一背着头巾、足袋、小毯跑向溪边,认真地搓洗起来。拍打、搓揉、拧干,缘一架起长绳将织物挂上,让篝火将之烘干。

  “少爷,这些……都是用什么做的,看着好眼熟?”冥加挠头,“我随你进城多次,也没见你买过这些。”

  缘一摊开织物:“是兄长赠与我的皮毛。”

  “诶?”

  缘一回忆道:“我帮兄长梳了毛,梳下来的皮毛都归我了。我不想浪费,所以做了这些织物。”

  简言之,他用杀生丸的狗毛做了头巾、足袋和小毯,还搓了两根晾衣服的长绳。

  冥加:……

  他已经不敢回头看杀生丸少爷了!难以置信,杀生丸少爷才两百岁,居然已经开始愁到掉毛了吗?

  还掉得这么严重!

  接着,冥加就瞧见他家少爷从背篓里抽出一条长长的、白色的绒尾,学着杀生丸一样绕在自己的胳膊上,再缠过脖颈。

  在毛茸茸的皮毛衬托下,他家少爷更是可爱了几分。

  “很温暖。”缘一摸摸皮毛,觉得卷着过冬没问题,“像兄长的一样。”

  倒是杀生丸瞥了他一眼,别过头不再说话。

  愚蠢的半妖,说到底,还是在嫉妒他有尾巴。

  第38章

  晨曦初露,早醒的缘一扒开草丛,寻觅可口的野菜。

  松软的小绒尾环在身上,纵使缘一穿着普通的袖袴,也不会再感到寒冷。

  不过,还是得重置一些衣裳了。常在林间行走,又总遇妖怪与恶鬼,就连火鼠裘也会沾点儿味道,更何况是常服。

  等去了下一座大城再……对了,不知兄长需不需要衣?他的红枫衣也穿了许久。

  缘一正想着采买衣服的事,冥加倒是窝在绒尾中打了好几个滚,声音既是怀念也是惬意:“啊,原来杀生丸少爷的绒尾是这个触感。”

  哪怕是褪下的皮毛,也比老爷的绒尾软乎多了,许是随了凌月王。

  “冥加爷爷没有抱过兄长的尾巴吗?”

  “谁敢啊!”冥加嚷道,“会被杀掉的!白犬的尾巴哪有那么好摸,我曾经也是追随了老爷很长一段时间,才得到抱尾巴的殊荣。”

  “很难吗?”缘一回忆道,“我跟着兄长离开的第一晚就摸到了绒尾。”

  冥加:……

  “那不一样!”冥加坚定道,“少爷肯定是占了血缘和幼崽身份的便宜,要不然,少爷早就被宰了。”

  “哦。”不是很在意的声音。

  冥加觉得很有必要给自家少爷讲清楚“绒尾之于白犬的意义”,否则,傻孩子遇到一只陌生的白犬还上手摸了对方尾巴,怕不是要被打死。

  “少爷,白犬的尾巴可不止尾巴那么简单,它象征的意义可多了。”冥加叹道,“绒尾是白犬化为人形后挂在身上的尾巴,也是皮毛的一部分。”

  “它的长度和力量、颜色与漂亮,都是白犬甄别另一只白犬各种状态的标志。”

  缘一提着小篓回程,专注地听着。

  “白色的绒尾象征着犬妖最纯正的血统。”冥加道,“要是血脉不够纯正,绒尾上的杂毛也多,颜色也会有变化。有黑灰,有棕黄,但只要犬妖变成人形后有绒尾,就意味着实力不错。”

  “那些化形后没有绒尾的犬妖,注定实力有限,一般充作兵役和仆从,有点本事的才能成为家臣。”

  缘一不语,他作为半妖生下来,注定不会有尾巴。

  也就是说按照白犬的阶层划分,他在兄长族里是最末位的“犬妖”,生来只能做杂役,未来一眼就能看到头,难怪兄长的态度阴晴不定,看来……

  兄长身为纯血大妖,唯一的手足却身处末位,是一件很伤面子和自尊的事吧?

  “而且白犬寻找伴侣也要看绒尾。”冥加道,“他们虽然维持着人形,但仍然是白犬。白犬看白犬,挑力量与血脉。绒尾作为露在外面的皮毛,能够让他们很快找到心仪的伴侣。”

  简言之,狗看狗,看的就是皮毛亮不亮、血脉纯不纯、力量有没有。不像人类中的贵族,选择伴侣时要挑太多除了人之外的东西。

  “老爷的妻子——也就是杀生丸少爷的母亲,能看上老爷便是因为他最强,绒尾也最漂亮。”

  当年的凌月王追求者甚多,但她一眼看中了斗牙的血脉。不过她极为谨慎,并不觉得一条纯白的绒尾能代表什么,而是放出话让追求者内斗,谁赢了就是她的伴侣。

  而那一日,老爷凭实力击败了所有对手,赢得了凌月王的青睐。

  纯血与纯血的结合,再生下更强的纯血是白犬的宿命。而从拥有十七道妖纹的杀生丸诞生起,斗牙王与凌月王的姻缘也逐渐走到了尽头。

  身为家臣,冥加不敢妄议两位王的感情,他看不懂……

  似乎有,又似乎没有。

  “……总之,少爷,白犬的绒尾很重要,不能乱摸。”冥加道,“杀生丸少爷不可能不在乎这个,你如今是幼崽,他不会计较,但等你成年的话,再摸他尾巴是会被杀死的。”

  “不过,少爷已经很受优待了。”

  “杀生丸少爷允许你用他掉落的皮毛做绒尾,算是把你划分到他的地盘中了。”冥加蹦跶了几下,“绒尾上带了他的味道,就算少爷你遇到陌生的白犬,对方想揍你也得掂量杀生丸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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