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世最后还是没有让小白女王出手。
虽然他也很想一刀把这个所谓的黄科给宰了,但是这家伙现在可杀不得。
这条狗在原着剧情中也算是个承上启下的家伙,还需要靠干掉他激主角和战神领主的矛盾。
没错,绝望都市里面的boss正是ss级别的战神领主。
反正有人收拾他,就让他再蹦跶几天。
自己这边的人把他宰了,到时候又要歪剧情了。
现在剧情已经被自己歪的有些太厉害了,千万不能再歪了!
黄科浑然不知道自己刚刚因为嘴臭,差点直接狗带。
他现在还嚣张的在黑玫瑰的办公室里面肆意妄为,将人性的丑恶展现的淋漓尽致。
从黑玫瑰的办公室里面出来,李世现今天的黑色玫瑰团可真热闹,第三远征军足足有小一千人。
这群家伙都是战神领主养的狗,负责的都是最危险的物资收集和战斗任务,因此有放松的时候,这些家伙简直就跟丢掉束缚的野兽一般。
看着他们一个个双眼赤红的看着黑色玫瑰团小姐姐的样子,李世的心中分外的不舒服。
不过没办法,人家黑色玫瑰团就是做这个的,他现在还不是黑色玫瑰团的老板,改变不了什么。
不过,等他把这群小姐姐全部买下来之后,那就再也不需要她们继续卖肉了。
穿过充满靡靡之音的宿舍楼,李世径直来到了楼底,楼底还有两三个守卫正在驻守着。
虽然第三远征军大部分人都在楼上玩女人,但依旧留有哨兵守卫,仅此一点,可以看得出来,这群家伙的战斗素养比金不乐的城卫军高了不止一点半点。
因为李世是从黑色玫瑰团里面出来的,所以守卫并没有盘查他,而是直接放行,不过李世却没有直接离开,他只是朝着守卫扔过去了一根鲜嫩的玉米,然后询问道。
“兄弟,找你打听一个你们第三远征军的人。”
守卫接过玉米,轻轻一嗅,清香四溢,绝对的好东西。
他忙不迭的将玉米收进自己的衣服口袋里面,藏严实了之后才热情的说道。
“打听谁,不是我吹牛,整个远征军,就没有我刘大志不认识的。”
“苏天,你认识吗?”
李世询问道。
苏天?
牛大志闭上眼睛仔细思考了一下。
三秒钟之后,他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我想起来了,我们第三远征军好像还真的有这么一号人。”
“你说的他是不是用一柄长刀,明明是个男的,长得却娘们儿兮兮的那个。”
用刀,娘们兮兮!
没错,就是苏天了!
在原着中,苏天在后期被称为刀皇,一柄长刀玩的那叫一个所向披靡。
外形更是遗传了苏小小那张精致的俏脸,所以尽管用的是刚猛的长刀,看起来依旧有些阳气不足,略显阴柔了。
“没错,我要找的就是他,他今天跟你们一起过来了吗?我找他有点急事,你能帮我把他带过来这里吗?”
李世说道。
一说到这里,牛大志的脸上顿时露出些许为难的样子。
他搓了搓手指头说道。
“原本兄弟你让我帮个忙,我多多少少肯定是要尽全力的。”
“但是你现在看到的,我现在还需要守着大门,实在是寸步难行。”
李世看着他这幅样子就知道他有什么打算,再从自己的背包里面摸出来一根玉米,然后塞进了牛大志的衣服里面。
元卿晚上正常的睡了一觉,醒来居然穿越变成了婴儿?前世她爹不疼娘不爱,这一世却有视她如珍如宝的阿法太太阿玛额娘还有四个哥哥。本想要平平淡淡过一生,却被太子惦记上了,成为位比太子妃的元侧福晋。废太子?不存在的!孩子少?更不存在的!多年后看着眼前这黑压压一片的娃用力过猛了!!不双洁但独宠清穿好孕太子难育我却怀了四胞...
昏昏沉沉中,薛凌从朦胧迷糊中清醒过来。这是哪儿?似曾相识的土胚房,残旧破烂不堪,老式窗户上贴着一对红艳艳的大红喜字,昏黄的小吊灯出微弱的红光。她躺在崭新却简陋的木床上,盖着一张薄薄的大红色喜被,床尾坐着一个挺拔冷峻的明朗男子。薛凌愣住了!他是程天源!!是他!竟真的是他!程天源,那个小时候疼她呵护她的邻家大哥哥,那个娶了她却当了一辈子鳏夫的丈夫,那个默默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八零年代追夫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豫西南一个小伙在广东改革开放去广东打工,经过时间的经历,留在东莞长安一个小镇的创业经过,本书主要讲述在广东每个省的打工者,书中描述主人公的勤奋,努力,生活习惯,感情,创业过程!...
考上大学的林泽被一把剑带到了天魂大6,赶上了群穿的大潮,这里所有人都在释放天性,不仅有武当少林,还有项羽吕布,姜子牙为修魔功大搞封神,诸葛亮居然是大高手,那还等什么,林泽手持天杀剑,开始了尽情的杀戮。天魂杀神...
作品简介...
作品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