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看着天坑,显得十分开心。
她就好像感受不到伤痛,对自己身上的伤口一点都不在意。
她旁若无人的笑着,随后摸了摸有些瘪的小腹。
“好饿啊……好不容易活下来了,得奖励自己两个素牛排!”说着,她往口袋里掏了掏,然后身体一僵。
“诶?诶?!诶?!!”她惊恐地看向自己的口袋,却现,廉价短裤的口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破了,她用针线缝在口袋里的钱已经不见了踪影。
哦不对,也不是全不见了,还剩下了两个钢镚顽强地挂在口袋的内兜上。
一个一块,一个五毛,一共一块五。
“我的小钱钱……”
她旁若无人地自言自语地,随后连忙朝天坑底下看去,企图看到从自己漏了的口袋中,掉出来的226块5毛钱。
但显然,看不到了。
她脸上露出了犹豫的神情,竟是在犹豫要不要爬下去找。
由于天坑是地陷造成的,底下中心就是灵境之门,所以天坑采用悬空作业,都是工人吊索和吊机等专业设备施工,天坑内沿只有一圈脚手架用于固定。
她爬上来足足花了一夜,她不想再爬一次了……
可是那226块5毛钱是她攒了好久的,她想用那些钱给自己买一个小手机,先前那个老爷机之前被车撞的时候压坏了,得换一个。
两百多块钱,得捡多少瓶子啊……
本来喜悦的心情一下就被冲淡了不少,但望着手里仅剩的一块五,她沉默了片刻,竟又一次露出了笑容。
“还好剩了一块五块,还是可以买两个素牛排!”
“不过得先把自己洗干净。”
说着,她就蹦蹦跳跳地往外跑去。
一路上,哪怕她身上满是血污,哪怕她身上都是泥泞,哪怕路上人来人往,哪怕常常有人驻足于此看着天坑施工,也没有一个人看向她。
就仿佛她不存在一般……
她先是回了那被她称之为家的地方,在不远处的一条小溪边洗了澡和衣服。
把自己洗干净了的她,浑身雪白,不论是皮肤,睫毛,还是头,都是纯净的白色。
只是,那些伤疤和已经结痂的伤口,让她看起来有些狰狞……
换上了新的一套廉价衣服,她开开心心地出门了。
不过她并没有立刻去包子店。
虽然很饿,但是因为只有一块五,只能吃一顿,所以她决定留到晚上再吃,这段时间则用来干活儿。
干什么活儿呢?
很多,比如捡瓶子啦,捡废纸盒啦,或者到处走走,看看有没有别人丢掉的家具什么的。
一个上中午的时间,她捡了一大堆的瓶子和废纸箱。
熟练地将其收好,她就带回了家,准备第二天的时候再拿去换钱。
这就是她主要的收入来源。
做完这一切,她身上的伤口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要知道早上这些伤还在渗血呢,现在连痂都脱落了,只剩下淡淡的伤疤,若是让张天彦等人知道,怕是会惊掉下巴。
这是何等的恢复力?
不过这强大的恢复力,也是需要能量支撑的,用了近半天恢复好了伤势,她的肚子也早就饿得咕咕叫了。
于是她决定吃晚饭了。
很快,她来到了一个包子铺前,包子铺上的一屉屉大肉包子散着香甜的气味,她看着那些大包子,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但是肉包子要两块五一个呢,豆沙包和菜包只要一块五,但一个又吃不饱……
于是她朝老板娘喊道“老板,要两个馒头~”
那热情好客的老板娘,笑嘻嘻地迎接着客人,却始终没有看向她。
她也毫不在意,而是来到铺子内,学着老板娘的口吻,道“好嘞~”
然后她小心翼翼地摘下一个塑料袋套在手上,然后趁老板娘打开蒸笼的时候,拿了两个馒头。
“呼呼呼,好烫好烫~”
“好啦,钱放这哈。”
说着,她把两个硬币放进了老板娘放钱的抽屉。
两个馒头一块钱,塑料袋五角钱,刚刚好。
提着两个热腾腾的大白馒头,她一脸开心地朝家的方向走去。
简介关于带子逃离后,冷戾锦衣卫追妻万里什么!赐婚?她一个现代主厨怎会让古代人左右她的婚姻。名场一夏侯瑾,我我给你绣了一个香囊,希望你能收下。夏侯瑾冷脸走人。名场面二夏侯瑾,我给你准备的情歌你喜欢吗?叶媚儿继续表演着花痴女。夏侯瑾眼神阴冷看着她。这哪是情歌,分明就是嚎丧。当丞相夫妇死后,叶媚儿离开了叶家,机缘巧合进了神狐门。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神狐门的门主破天荒的收了她做徒弟。门规有一条便是不能嫁人。正好她也是不婚一族,这条件她满口答应。突然有一天,叶媚儿现她这不婚族女主喜欢上了这个古代师父,思索再三,既然嫁给他不可能,那就偷他个种好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她看着浑身无力的师父,对他施行了她的恶行,事后便连夜逃了。在她以为要带着偷来的种过一辈子时,那个倒追过的锦衣大人总找她麻烦。有一天,某大人想跟她进一步时,叶媚儿一脸严肃道大人,我有喜欢的人。某大人俊脸一黑他是谁?他是我师父,虽然我们不能在一起,可我喜欢他。某大人闻言,嘴角抑制不住的笑了你不觉得为师眼熟吗?...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沈颜当我男朋友。韩洋不,我们还是结婚吧!马路上捡到一枚快递小帅哥,准备参加前男友婚礼时撑撑场面,结果帅哥竟帮她办一场婚礼,婚礼上快递小哥秒变天价总裁。。。。婚后,沈颜以为韩洋和她结婚仅仅只是一场契约婚姻,可是他却对她百般呵护。夕阳下,两大两小在海边散着步子,哥哥拉着妹妹的手在海边捡贝壳。沈颜你看孩子super婚礼狼性总裁太嚣张...
简介关于穿成女频年代文里的男炮灰末世的第一异能者成为了一本年代文里面的炮灰。在饥荒的年代,还带着两个拖油瓶,自己又是个身体不好的主。苏寒表示这都不用慌,带着两个小豆芽吃饱穿暖,然后承包整座山,给我搞种植业。饥荒,在木系异能眼中,这算什么问题。肥硕的野鸡,还有新鲜的菌子,吃不完的美味。苏寒咽了咽口水,这个开局我喜欢。两个拖油瓶养着养着,一个去搞科研,一个去经商。成功之后,记者采访他们俩。科研大佬妹妹都是大哥教得好。富弟弟都是大哥教得好。苏寒本人勿cue,种田中!无cp...
作品简介...
交换人生敬业爱岗系统穿书女VS重生女沈云姝穿书了,穿进一本以沈云秀为女主的年代文里,书里,沈云秀是重生的,重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堂姐换亲,她设计嫁给和堂姐互相喜欢的食品厂厂长儿子孟珏,而堂姐则代替她冲喜嫁进大杂院季家,倒霉的是,沈云姝就是女主的堂姐!沈云秀没想到自己会重生回到1977年,既然重生了,那这一次,她绝对不要嫁给季淮南。上辈子,因为婚约,她嫁进季家冲喜,没想到当天晚上,季母就死了,大杂院的人都说她是克星,没多久,季淮南又出任务走了,沈云秀没耐住寂寞和一个回城的知青跑了,却被卖了直到死的那一刻,她才电视上看到自己那嫁给孟珏的堂姐沈云姝,如今当了首富夫人有多幸福。重来一次,沈云秀发誓,要夺走孤女堂姐的一切。首先就从换亲开始吧沈云秀如愿嫁给孟珏,沈云姝也冲喜嫁进了季家,只是为什么后面的发展和她上辈子看到的不一样。为什么季母没有死?还能乐呵呵帮沈云姝和季淮南带孩子?为什么季淮南没有死,而是转业当了刑侦大队队长,还屡破奇案?为什么原本会考上大学的孟珏,考了三次都考不上,甚至对妻子一心一意的他,居然和他的青梅搞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