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再皮了个埃斯:如果没有沈默的一击神枪,将军必死在那名杀手枪下。再再皮了个埃斯:容四知道林建白会死在北站,他打算做好事,让沈默赶过去,两人一起死在那里。因为他自己目前经历的是爱人死了,他活着,太痛苦。啊哈哈哈,每卷都不会有番外,乃们猜是为什么【因为某作者懒成一坨有人嫌进度慢,有人嫌进度快,噜啦啦,某作者只能按照自己的大纲写了【摊手,满足不了所有人☆、卷四沈默看着面前的戈壁荒漠,已经没了最初的震惊,他淡定的环顾陌生的地方。一眼望不到边的黄沙,残阳如血,孤寂荒凉。&ldo;嗷---&rdo;一声狼啸冲入耳膜,沈默神色一紧,他僵着脖子侧头,对上一双充满审视和锋利的蓝色眼睛。&ldo;叮,恭喜沈先生正式开启《大风起,菊花黄》,任务,在乌力罕巴图的大婚之夜取代公主,与他行夫妻之事,协助物品,菊花灵三颗,顶级蒙汗药一包,多柯勒草原地图一张,随想随到。&rdo;&ldo;把这副身体的具体情况告诉我。&rdo;在脑中冷静询问,沈默不敢动,仍由着面前的银狼伸出舌头在他脸上舔着。动物有时候比人还要敏锐,尤其是生活在沙漠里的野狼。&ldo;叮,阿呆,年龄15,天朝人氏,父母经商,在商队经过柴木尔沙漠时出生,遭遇罕见沙尘暴,被遗弃之后侥幸存活下来,在狼群长大&rdo;沈默绷着神经听脑中的声音,他得出几点信息。一,这副身体在从漠南迁徙到漠北的途中遭遇强盗,几经磨难,终究没有活着看见绿洲。二,天朝和亲的队伍将会在十日后抵达,他必须赶在前面混进巴伦族落,接近乌尔罕巴图。理清所有思绪,沈默微微阖了一下眼帘,不知道那个男人现在怎么样,希望抽屉里的东西能起到帮助。身下的黄沙经过一天的烈阳晒烤,残留的温度灼人,沈默动了一下身子,身边那匹狼突然发出一声响亮的喷鼻。似是确定了什么,银狼蹭着他的胳膊,之前的警惕消失,这会像是在表达某种欢喜。沈默脸上浮现犹疑,缓缓伸出手,随即就见银狼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他的手心。绷着的神经松懈,他在心里舒了口气,这匹狼是当年救下原身的两匹狼之一,另外一匹是它的老伴,已经在两年前老去。可以说世上与少年最熟悉的就是这匹老狼王了,好在对方没有从他的气息里察觉出什么。狼王昂着头,引颈长啸,悠长的啸声彻响,让这片无边沙漠愈发萧瑟荒芜。下一刻沈默就见黑压压一片从四面八方出现,近了才看清是一头头野狼,没见过真狼的沈默头一次见到一匹,已经惊吓不小,这会有上百头朝他的方向狂奔而来,着实震撼了一把。所有的狼围着沈默呼啸,声音之大,刺激的耳膜发疼,他抬手把身上脏乱的古怪衣服整理了一下,试图直立行走。没有人教少年像人一样走路吃饭,活了十五年,他一直以为自己是狼,四肢在地上爬着走动。老狼王伏在地上安静下来,余下的上百头狼像是接到狼王的命令,在沈默周围跑了几圈就转头分散跑开。天边不知何时有一轮明月,皎洁的月光洒在无垠的细沙上,覆盖了一层清冷的银色,有风徐徐而来,卷起的风沙宛如一缕轻纱飘舞。沈默趴在狼王身上,双手轻拂着它两边的银色鬓毛,这副身体极为虚弱,不知道能撑多久。晚上的时候他忍着恶心喝了几口野狼叼上来的沙狐血,又咬住一块血淋淋的肉吞下去,剩下的都给狼王吃了。在沙漠里,活着最重要。六天后,一个少年出现在巴伦部落外围的多柯勒草原,他的身边还跟着一头年老的银狼。沈默蹲在河边,把头埋进水里不停的喝水,直到感觉肚子撑了才抬起头,抹了把脸上的水珠,他满足的叹息。看着同样俯在水边喝水的狼王,沈默把它眼睛周围的沙土洗干净,&ldo;多喝点水,能不能成功就看晚上了。&rdo;夜晚,万籁俱静。沈默紧了紧脏破的衣服,跟着狼王沿着隐秘的小路,避开巴伦族外守夜的几个族民,从后面的帐篷那里躲进去。今天是巴伦族一年一度的摔跤节,族人们聚集在篝火旁载歌载舞,为今天得胜的勇士们呐喊。沈默跟狼王没敢靠近,偷偷躲在远处山丘那里瞭望。巴伦族的男女在长年累月的狂风烈阳下皮肤粗糙,身材健硕魁梧,他们奔放热情,尤其是女子,看到仰慕的勇士,就会送上烈酒,在族人们的鼓舞中示爱。
贪财的客栈老板居然退休的魔教教主,打杂跑腿的小二却身怀佛门神通,作为一个曾经无敌于天下的风云人物,王野需要隐藏自己的身份和实力,在纷扰的江湖中生活下去。普通人追求的地位武学名声他都不在意。他只想做个混吃等死的大闲人。硬刚天下第一大帮,指点醉酒的破落书生,制止武林浩劫退休之后,怎么反倒更忙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教主的退休日常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简介关于贵妃娘娘宠冠后宫女主视角云清一朝穿越,不仅有一个手握重兵的哥哥,还有一个行事张扬的弟弟,选秀进宫直接封了正二品昭仪,不仅这样,还有一个从小青梅竹马的皇帝哥哥。这样她都不能在后宫横着走,那还有谁能?宫斗对她这个21世纪的影后来说,更是简简单单。于是云清一生的荣宠之路就此展开。男主视角君明霄作为皇帝的这一生,清乱党,除余孽,收复边关,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皇朝盛世。可谁也不知道,他也曾有过后悔,后悔把那个小丫头留在边关三年。还好,还有补过的机会。排雷这是一篇宫斗文,男主不洁。...
我是一个军统间谍,当日本人对我的祖国亮出獠牙,我在乎的只有国家利益和民族大义。唐屠夫唐阎王活死神无论你们叫什么都无所谓。骂我辱我想要杀我?我,不在乎!...
外企小白领赵飞,奇妙地穿越到两千多年前的战国,化身为那纸上谈兵的赵括。长平之战,秦将白起坑杀赵国降卒四十余万,自命为赵武灵王之后的赵飞,穿越后能否阻止这一悲剧的生?赵武灵王惨死沙丘宫,赵国变法中...
宋巷生一直拿的都是女二的剧本,却喜欢上了云泥之别的天之骄子。在南风瑾心里,宋巷生是想起来时就给个甜枣吃的那个人。南风瑾不爱她,谁都看得出来的事情,她却总喜欢装傻。她以为一颗心再冷,总有可以捂化的时候,可直到她自己的那颗心都凉了,都没能做到。她声名狼藉的时候,他怀里抱着心头的白月光。她哭着问他,可不可以回头看她一眼的时候,他说宋巷生,不要得寸进尺。后来有人问宋巷生忘记一个人需要多长时间?宋巷生说需要多长时间我不知道,但我可以告诉你,最后一次想他的时候,需要多少钱。两千块。五百块钱买一场醉,一千五百块钱洗了胃。至此,那卑微的爱恋,那个卑微的人,就消失了...
力荐穿到异界当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