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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来是他适应能力强。
二来是顾珏喜厌旧,坑刚开了三天就变成旧爱,长期码字会萎掉,只能通过不断更换码字软件和字体颜色来欺骗大脑保持鲜感。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上辈子,他把腱鞘炎、颈椎病和干眼症一样不落的作家职业病大礼包拿全了。这辈子拥有光脑,这些毛病统共可以避免,让他不由感叹穿越还是得往前了穿的好处多,要是往后穿,他这会就该提着毛学写繁体字了。
也幸好这世界的宇宙通用字就是中文,节省了顾珏重学习的功夫。
在虚拟空间里,顾珏足足待了十个小时。
直至系统提醒用户再在光脑中待着,可能会对脑部造成损伤,他才停止码字。
十个小时,十万字。
这要是出现在上辈子的顾珏身上,编辑和读者全得怀疑他被穿越了。
完全可以想象出来,他的小说底下会出现【你被谁穿越了!?快把三天晒雨两天打网,今天外出取材明天称病,明明在签书会露过脸知道是男儿身,还敢用大姨妈来了啦这种破理由请假的珏爷还给我们……呃,算了,还是别还回来吧,留下勤奋的这个就好。】的评论。
不见棺材不掉眼泪,不到死线不会工作。
在生存的压力下,顾珏终于爆了。
冲!
当然,构思剧情也是要时间的,顾珏取了个巧。
他抄上辈子自己写过的小说桥段。
文抄公,过不去心里那坎,用着不踏实,而且别人的智慧结晶,他就算用得舒坦,背后藏的知识细节他可是一窍不通的,不能给以后的家埋隐患。顾珏虽然是个狗血作家,但狗血得有傲气,别的作者能让主角做99件善事,他也敢让受被攻虐得流99次——
做99件善事,有意义,有难度,但始终是有实行可能性的。
让一个男人流产99次,只有在他的小说里能看到!
顾珏自知,他是这个哗众取宠的年代一股不可取代的泥石流。
他虽然爱拖稿,架不住写的时间长,也总会在死线前好好交稿。掰手指一算,写了也有三十来本长篇了。有些顾珏已经不记得具体的情节,连主角姓什么都忘掉了,可是总有几本记得特别清楚。
倒也不是特别喜欢。
只是自己赚得特别多,爆火得厉害的书,顾珏就会去琢磨当中的萌点,换个法子写,直至读者看腻。
这时候,他将卖得最好的小说回忆起来,捋一捋人设和剧情链,改成星际时代,又是一本爆款书。
自己的羊毛,顾珏薅起来没有一点心理负担。
甚至还有点爽!
一份稿子,赚两个世界的钱。
何等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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