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1章 早起锻炼(第2页)

它也不喜欢趴在床上,就是喜欢趴在赵明宇怀里睡觉。

包子一身洁白如雪的毛发,让家人和孩子们,很是喜欢。

一天被抱在怀里的时间,比自己在地上玩的时间还长。

在包子眼里,睡觉就应该在怀里睡,而不是在那破衣服的小窝里面。

包子也醒了,被赵明宇大手抚摸着毛发,很舒服,眯着眼睛,喵呜一声,小脑袋上下点动着。

赵明宇起身,靠着枕头。

双手抱起包子,毕竟胸口有些闷了,头对着头,盯着包子纯净的眼睛,温声说道:“包子,怎么那么喜欢和我睡在一起啊,以后我结婚了,你可怎么办啊。”

包子不知道赵明宇在说什么?

自己被抱起来了,感觉很好玩,一直喵呜着,包子现在很开心。

似乎在说;“好好玩啊,我还要玩。”

赵明宇再一次将包子抱在怀里,伸出右手的食指和大拇指,在包子的下巴挠痒痒。

太舒服了,又有些痒,包子也伸出小舌头,轻轻舔了一下赵明宇的手心。

玩闹一番后,赵明宇刷牙洗脸,下楼了。

母亲在厨房里做早餐,父亲应该在采摘荔枝。

赵明宇想吃过早餐再去帮忙采摘荔枝西瓜和蔬菜。

懒癌症犯了,这时候就想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不想做别的事情。

赵明宇抱着包子,走出客厅,就看到孙老拿着大剪刀,在修剪花枝。

“孙老,这么早就起来了,不多睡一会儿嘛?”

“明宇,起来了啊。”

“年纪大了,睡眠时间也变短了,现在习惯了。”

看着孙老,面色红润,也没有疲惫感,也就知道,休息得很好。

来到大枣树下,将包子放到摇椅上。

有客人在,今天就不修炼呼吸法了,赵明宇打起了掌法。

赵明宇现在修炼有成,打出的掌法,都伴随着,嗖嗖,嘘嘘,声音。

孙老看到赵明宇练习掌法,以为闹着玩呢,就锻炼身体,这下被吸引了。

心里想,就这打出来的声音,一掌打在人身上,不死也要重伤啊,肯定是从小就开始练习了。

没有想到,看起来俊秀的赵明宇,竟然还是个练家子。

练了几遍,筋骨打开了,也更精神了,就结束了修炼。

“明宇,你这是打的什么掌法?”

孙老对于赵明宇打的掌法很好奇,自己也练过一些,锻炼身体用的,可是看不出来。

“这是一个长辈教我的,从小就练习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掌法。”

赵明宇可不想自己被特别关注,就说道。

“明宇,真看不出来啊,这么俊秀的外表,还是个练家子,练习多少年了。”

孙老想知道,能打出声音,需要练习多久。

“从15岁开始,每天不间断练习,已经有7年了。”

赵明宇回忆着老祖第一次教导自己的样子,回神后说道。

“果然,练武还是需要持之以恒。”

孙老还幻想着,自己是不是也学一学,也能打出声音来,这下放弃了学习的想法。

任何一个人,练习一种武功,不间断练习七年,应该都可以做到这效果。

“明宇,孙老,可以吃早餐了。”

母亲走到门口,看到赵明宇已经修炼完了,在和孙老聊天就说道。

“孙老,走吧,先吃早餐。”赵明宇对旁边的孙老道。

“好,走吧。”孙老道。

喜欢躺平:我的悠闲田园生活请大家收藏:(xiakezw。com)躺平:我的悠闲田园生活

热门小说推荐
带子逃离后,冷戾锦衣卫追妻万里

带子逃离后,冷戾锦衣卫追妻万里

简介关于带子逃离后,冷戾锦衣卫追妻万里什么!赐婚?她一个现代主厨怎会让古代人左右她的婚姻。名场一夏侯瑾,我我给你绣了一个香囊,希望你能收下。夏侯瑾冷脸走人。名场面二夏侯瑾,我给你准备的情歌你喜欢吗?叶媚儿继续表演着花痴女。夏侯瑾眼神阴冷看着她。这哪是情歌,分明就是嚎丧。当丞相夫妇死后,叶媚儿离开了叶家,机缘巧合进了神狐门。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神狐门的门主破天荒的收了她做徒弟。门规有一条便是不能嫁人。正好她也是不婚一族,这条件她满口答应。突然有一天,叶媚儿现她这不婚族女主喜欢上了这个古代师父,思索再三,既然嫁给他不可能,那就偷他个种好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她看着浑身无力的师父,对他施行了她的恶行,事后便连夜逃了。在她以为要带着偷来的种过一辈子时,那个倒追过的锦衣大人总找她麻烦。有一天,某大人想跟她进一步时,叶媚儿一脸严肃道大人,我有喜欢的人。某大人俊脸一黑他是谁?他是我师父,虽然我们不能在一起,可我喜欢他。某大人闻言,嘴角抑制不住的笑了你不觉得为师眼熟吗?...

穿到三千小世界里当炮灰

穿到三千小世界里当炮灰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super婚礼:狼性总裁太嚣张

super婚礼:狼性总裁太嚣张

沈颜当我男朋友。韩洋不,我们还是结婚吧!马路上捡到一枚快递小帅哥,准备参加前男友婚礼时撑撑场面,结果帅哥竟帮她办一场婚礼,婚礼上快递小哥秒变天价总裁。。。。婚后,沈颜以为韩洋和她结婚仅仅只是一场契约婚姻,可是他却对她百般呵护。夕阳下,两大两小在海边散着步子,哥哥拉着妹妹的手在海边捡贝壳。沈颜你看孩子super婚礼狼性总裁太嚣张...

穿成女频年代文里的男炮灰

穿成女频年代文里的男炮灰

简介关于穿成女频年代文里的男炮灰末世的第一异能者成为了一本年代文里面的炮灰。在饥荒的年代,还带着两个拖油瓶,自己又是个身体不好的主。苏寒表示这都不用慌,带着两个小豆芽吃饱穿暖,然后承包整座山,给我搞种植业。饥荒,在木系异能眼中,这算什么问题。肥硕的野鸡,还有新鲜的菌子,吃不完的美味。苏寒咽了咽口水,这个开局我喜欢。两个拖油瓶养着养着,一个去搞科研,一个去经商。成功之后,记者采访他们俩。科研大佬妹妹都是大哥教得好。富弟弟都是大哥教得好。苏寒本人勿cue,种田中!无cp...

换亲后,绝色美人成大杂院团宠

换亲后,绝色美人成大杂院团宠

交换人生敬业爱岗系统穿书女VS重生女沈云姝穿书了,穿进一本以沈云秀为女主的年代文里,书里,沈云秀是重生的,重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堂姐换亲,她设计嫁给和堂姐互相喜欢的食品厂厂长儿子孟珏,而堂姐则代替她冲喜嫁进大杂院季家,倒霉的是,沈云姝就是女主的堂姐!沈云秀没想到自己会重生回到1977年,既然重生了,那这一次,她绝对不要嫁给季淮南。上辈子,因为婚约,她嫁进季家冲喜,没想到当天晚上,季母就死了,大杂院的人都说她是克星,没多久,季淮南又出任务走了,沈云秀没耐住寂寞和一个回城的知青跑了,却被卖了直到死的那一刻,她才电视上看到自己那嫁给孟珏的堂姐沈云姝,如今当了首富夫人有多幸福。重来一次,沈云秀发誓,要夺走孤女堂姐的一切。首先就从换亲开始吧沈云秀如愿嫁给孟珏,沈云姝也冲喜嫁进了季家,只是为什么后面的发展和她上辈子看到的不一样。为什么季母没有死?还能乐呵呵帮沈云姝和季淮南带孩子?为什么季淮南没有死,而是转业当了刑侦大队队长,还屡破奇案?为什么原本会考上大学的孟珏,考了三次都考不上,甚至对妻子一心一意的他,居然和他的青梅搞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