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最快更新极品纨绔(左妻右妾)!
“倾城,你大学毕业之后我还只见过你一次呢,所以今天特意来看看你。”电话里的男人说话依旧不疾不徐,语中正平稳。
“司徒轩,司徒董事长你是来做说客来了吧?”
叶倾城听着这个感觉不出情感波动的声音,问道:“你要是想做说客,那就不必了,学校是我爷爷的毕生心血所在,我肯定会继承下去,再说,我并不喜欢或者说不习惯商场的尔虞我诈。”
“倾城,除了请你加盟,我就不能来学校看看你,你别忘了我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叫司徒轩的男人在电话里笑了起来,不过这人连笑起来也是中正平稳的,笑里既没有欢喜,也没有做作,很是奇怪。
“那不浪费了你的时间?”叶倾城顿了顿问道:“你在哪里?我刚好没有课,如果你不是做说客,中午就在这里吃饭吧。”
“时间可以用来赚钱,当然也可以用来浪费,不过和你在一起是一种享受,倾城,我就在学校的喷泉广场这里,我等你过来。”
司徒轩的语气温和了起来,不过叶倾城依旧只感觉到了中正平稳。
学校喷泉广场那里,停着一辆宝马7,一个看起来很阳光的男人含着一根烟,斜倚着宝马车在抽烟,他穿着范思哲休闲服,身材高挑,白衣黑裤,皮鞋亮的泛光,而他稍微有些长的头也是油光可鉴,他的手里拿着最新款的豪华手机,他的手指修长,就像一个钢琴艺术家的手。
古人以鲜衣怒马来形容一个得志的帅气男人,那么形容这个男人就可以用鲜衣宝马来形容了,他就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却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这些人里面包括学校初中部的小萝莉们,也包括高中部的怀春少女,甚至还有带着黑框眼镜,穿着黑丝的火辣少妇老师,当然,这些人中也不乏男人,只是绝大部分男生和男人看到他之后心里多少会感到羞愧,因为这个年少多金的男人看起来是那么的有气度,是那么的引人注目,因为这个男人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却吸引无数关注的目光。
这个男人自然就是给叶倾城打电话的司徒轩,他是杭州著名儒商司徒浩的儿子。司徒浩曾经是叶倾城的爷爷叶重的学生,以前叶家和司徒家就在一个院子里,所以司徒轩和叶倾城是一起长大的,可谓青梅竹马。
叶倾城和司徒轩从小就被人看做是一对金童玉女,而他们从幼儿园就一起读书,一直到高中。
大学的时候,叶倾城考进了北京外语大学,而司徒轩则进了复旦大学。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两人的分别所在,叶倾城虽然生于江南秀美之地,却有点像一个北方女孩,相对来说,她更喜欢文化气息浓郁的北京,而司徒轩别看外表阳光,其实骨子里却是个地地道道的阴柔的南方人,他更喜欢全国经济中心上海这样的大城市。
大学四年,叶倾城勤勤恳恳,全部扑在了学习上,虽然追她的人多如过江之鲫,但是她却把这些当做了过眼云烟,不去搭理和招惹。她这四年不仅学精通了外语,经史哲学等书也看的很系统,她的心很静,她不用担心将来的工作,因为她明白自己将来是要继承祖父的事业的,所以说,叶倾城大学四年,是踏踏实实,勤勤恳恳,但又青春飞扬的四年,这四年她静心学来的知识,将会一辈子受用。
司徒轩大学的成绩并不必叶倾城差,但是他只读了两年就休学了,去开了一家公司。他没有靠他父亲司徒浩的帮助,而是独自筹资,办了一家生产压力容器容器的属于机械制造行业的公司。
在许多人看来,如今的机械制造行业,没有巨大的投资很难有巨大的回报,而一些技术含量不是很高的制造业,并不能赚多少钱。但司徒轩偏偏就开了一家这样的公司,这家伙脑子灵活,生产所用的设备是从杭州一些改制的国企买过来的,并不需要多少钱,而他因为熟知中央投资政策的缘故,拿下了新疆‘煤改气’工程中的大部分合同,当然单凭他办的公司,自然无法供应那么多的政府需要的产品,于是他就将产品分包给同行业其他企业做,他自己从中抽取高额差价。才两年多的时间,他就赚到了一个多亿。
在完全靠自己的本事赚钱的富二代当中,司徒轩在杭州无疑是个标杆般的存在,或者说是个图腾式的人物。
读大学的时候,司徒轩和叶倾城一个在南一个在北,他们的关系不像某些小别胜新婚的男女朋友,只是每个星期司徒轩按时给叶倾城打一个电话,他们虽然是一起长大的,但是只牵过手,连嘴也没有亲过,他们是大人眼里合适的一对,但是实际上更像一对兄妹。
司徒轩的父亲司徒浩是儒商,又是叶重曾经的学生,所以在明日中学的投资上,他前前后后砸进去的钱至少是过亿了,当然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投资,而是一种募捐,在叶倾城高中的时候,叶重就答应过司徒浩,说将来把叶倾城给他做儿媳妇。
在当时来说,两家关系极好,叶倾城和司徒轩就如青梅竹马,自然是最合适不过。
叶倾城深交的男生不多,甚至可以说除了司徒轩之外就再没有第二个,在叶倾城看来,她将来自然就如她爷爷所说的那样,嫁给司徒轩为妻,但是在她大学毕业之后,她的心有了一丝动摇。
叶倾城才毕业的时候,司徒轩亲自跑到了她所在的北京外国语大学,只是身为企业董事长的他不是去恭喜叶倾城的毕业,而是去邀请叶倾城加入他的公司,作为业务代表,和他一起打拼。
以前长时间不想见,并不会让叶倾城对司徒轩产生陌生感,但是这一次却是例外,因为叶倾城第一次觉得司徒轩并不了解她。她的人生理想就是将爷爷的教育事业继承甚至是扬下去,她最不喜欢的就是商场的尔虞我诈。
叶倾城第一次开始考虑司徒轩到底合不合适她这个问题。
当叶倾城来到喷泉广场,和司徒轩交谈了几句,并和司徒轩一起进了教师生活区几分钟之后,一个消息疯狂散布着:号称明日中学第一美女老师的叶倾城有了男朋友,她男朋友是个年少多金的级帅哥。
刚一下课,周易所在的高二三班在校的全体同学也马上听到这个骇人听闻的消息。
“现实总是太残忍,我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只是没有想到来得这么早。”某个暗恋叶倾城的男生终于忍不住了,仰天长叹。
“她有男朋友了?”周易却不急,心道:“挖墙脚就是,要她还是个原装货,我就收了,要是只破鞋,挖墙角成功后我就一脚踢开。
(今天还是争取更新了)
!!
简介关于带子逃离后,冷戾锦衣卫追妻万里什么!赐婚?她一个现代主厨怎会让古代人左右她的婚姻。名场一夏侯瑾,我我给你绣了一个香囊,希望你能收下。夏侯瑾冷脸走人。名场面二夏侯瑾,我给你准备的情歌你喜欢吗?叶媚儿继续表演着花痴女。夏侯瑾眼神阴冷看着她。这哪是情歌,分明就是嚎丧。当丞相夫妇死后,叶媚儿离开了叶家,机缘巧合进了神狐门。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神狐门的门主破天荒的收了她做徒弟。门规有一条便是不能嫁人。正好她也是不婚一族,这条件她满口答应。突然有一天,叶媚儿现她这不婚族女主喜欢上了这个古代师父,思索再三,既然嫁给他不可能,那就偷他个种好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她看着浑身无力的师父,对他施行了她的恶行,事后便连夜逃了。在她以为要带着偷来的种过一辈子时,那个倒追过的锦衣大人总找她麻烦。有一天,某大人想跟她进一步时,叶媚儿一脸严肃道大人,我有喜欢的人。某大人俊脸一黑他是谁?他是我师父,虽然我们不能在一起,可我喜欢他。某大人闻言,嘴角抑制不住的笑了你不觉得为师眼熟吗?...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沈颜当我男朋友。韩洋不,我们还是结婚吧!马路上捡到一枚快递小帅哥,准备参加前男友婚礼时撑撑场面,结果帅哥竟帮她办一场婚礼,婚礼上快递小哥秒变天价总裁。。。。婚后,沈颜以为韩洋和她结婚仅仅只是一场契约婚姻,可是他却对她百般呵护。夕阳下,两大两小在海边散着步子,哥哥拉着妹妹的手在海边捡贝壳。沈颜你看孩子super婚礼狼性总裁太嚣张...
简介关于穿成女频年代文里的男炮灰末世的第一异能者成为了一本年代文里面的炮灰。在饥荒的年代,还带着两个拖油瓶,自己又是个身体不好的主。苏寒表示这都不用慌,带着两个小豆芽吃饱穿暖,然后承包整座山,给我搞种植业。饥荒,在木系异能眼中,这算什么问题。肥硕的野鸡,还有新鲜的菌子,吃不完的美味。苏寒咽了咽口水,这个开局我喜欢。两个拖油瓶养着养着,一个去搞科研,一个去经商。成功之后,记者采访他们俩。科研大佬妹妹都是大哥教得好。富弟弟都是大哥教得好。苏寒本人勿cue,种田中!无cp...
作品简介...
交换人生敬业爱岗系统穿书女VS重生女沈云姝穿书了,穿进一本以沈云秀为女主的年代文里,书里,沈云秀是重生的,重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堂姐换亲,她设计嫁给和堂姐互相喜欢的食品厂厂长儿子孟珏,而堂姐则代替她冲喜嫁进大杂院季家,倒霉的是,沈云姝就是女主的堂姐!沈云秀没想到自己会重生回到1977年,既然重生了,那这一次,她绝对不要嫁给季淮南。上辈子,因为婚约,她嫁进季家冲喜,没想到当天晚上,季母就死了,大杂院的人都说她是克星,没多久,季淮南又出任务走了,沈云秀没耐住寂寞和一个回城的知青跑了,却被卖了直到死的那一刻,她才电视上看到自己那嫁给孟珏的堂姐沈云姝,如今当了首富夫人有多幸福。重来一次,沈云秀发誓,要夺走孤女堂姐的一切。首先就从换亲开始吧沈云秀如愿嫁给孟珏,沈云姝也冲喜嫁进了季家,只是为什么后面的发展和她上辈子看到的不一样。为什么季母没有死?还能乐呵呵帮沈云姝和季淮南带孩子?为什么季淮南没有死,而是转业当了刑侦大队队长,还屡破奇案?为什么原本会考上大学的孟珏,考了三次都考不上,甚至对妻子一心一意的他,居然和他的青梅搞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