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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起初见程烨然的那个在酒吧的夜晚。光线昏暗,男人抬起头来,五官带着些许锋利,但真正笑起来的时候,却令人感到如沐春风。
等面前的男人朝她招手,她才回过神来,急忙跑过去:“我之前同周颂聊天,问他你什么时候出差回来,他说他也不知道。”
“嗯。我没有跟他说。”程烨然道,“工作上的事情有些杂,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会回来。”
许知蕴点点头,表示理解。她同程烨然一起走回15栋。在路上,她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了,我之前说很喜欢你寄来的快递,这不是客套话。喏,你看,我把它们放在书桌上了……”
她掏出手机,翻出相册里的照片给他看。三只小恐龙排排坐,清澈无辜的豆豆眼望向电脑屏幕,无助得像个刚来实习就被塞了一大堆事情的苦命打工人。
程烨然虽然知道她很喜欢,却不知道能喜欢到“放在书桌上”这个地步。他很认真地同许知蕴道谢,许知蕴笑嘻嘻道:“明明是你送我东西,怎么是你说这话呢,应该是我道谢才是。”
程烨然摇摇头:“不。作为设计师而言,自己的产品被人喜欢,是一件很荣幸的事。我当然要向你说声谢谢。”
以前读书时,他参加过不少设计比赛。刚开始的时候,技术不到位,想象也颇为天马行空,结果得到的票数寥寥无几。他一位师姐的作品拔得头筹,不仅获得了奖金,还被一个设计公司看上,买下了版权。那时他很羡慕师姐,想的却不是那些高额的回报,而是想,如果有朝一日,也有那么多人能欣赏自己的作品,那该多好。
走进电梯时,他忽然侧头看了看旁边的人,笑着问:“那么,不知道你先前说‘请我吃饭’这句话,还算不算得数?”
许知蕴一愣,像是没想到他会问起一般,立马大声道:“算数算数,当然算数了!”
电梯运行到7楼,发出“叮”的一声脆响。又是一个说再见的场合。
然而两人都知道,他们总会再见的。
◎请你吃顿饭◎
许知蕴如愿以偿地请程烨然吃了顿饭。
地点当然是选在她喜欢的那家海鲜,只不过店面离城市有点远,要驱车差不多一个小时才到。
她不让程烨然开车,而是开了自己的车出来。深灰色的suv从车库里缓缓驶出,她摇下车窗,程烨然这才发现她不知什么时候戴了个墨镜。
“来来来,快上来吧。”她说,“车里有眼罩,有小零食,有矿泉水……”
在车里开小卖部么?程烨然笑笑,从善如流地坐了进去。
许知蕴有点懒,一般不爱出远门。平日里就算去市中心逛街或吃饭,也更喜欢坐地铁,而不是傻乎乎地开着车,在道上堵好几个小时。因此她很少开这辆宝贝爱车,只是放它在地下车库里吃灰。如今,总算是逮着机会开它出来兜风了。
窗外的景色如流水般从人眼前掠过。傍晚,多的是在路上三三两两的人们。写字楼里灯火明亮,夜市摊的烟火气伴随着吆喝声。隔着一道玻璃,什么都会变得朦胧,影影绰绰,像现代派的油画。他们驱车过了桥,越过城市里川流不息的河水,追着落日,到了一处海港附近。
海港的渔火,自远而近闪着幽幽的光亮。洁白的沙滩映着白炽灯的灯光,晃人眼睛。车里放着蒸汽波的音乐,许知蕴熟练地找到旁边一个棚子搭成的简易车库,找了个位置停进去。
虽然只是一处海港的停车棚,但棚里也有不少豪车。许知蕴一眼就能明白,是她买不起的类型。但她也并不觉得有什么,停好车后,就招呼程烨然下来。
两人都穿得很随意,程烨然换了一套连帽运动衫,显得颇为年轻,配上他的脸,像个还在大学读书的小伙。许知蕴披了件珍珠白的外套。程烨然注意到,她戴了条细细的银项链,将她的脖颈衬得很是修长。
“哪家?”程烨然的视线扫过这里颇为显眼的好几个招牌。
许知蕴神秘地说:“你看到的这些都不是。跟我来。”
他们在里边绕了一会,走到海边。一家规模不大,不太起眼的小店就坐落在这里。旁边还有一艘轮船,有些年头没开了,又没怎么保养,显得很是破旧。还没进门,就能闻到腾腾的香气。
许知蕴说:“喏,这里才是。”
“比起之前看到的几家店,它有点偏僻了。”
“是啊,我之前同表姐找到这里也费了点功夫。不过俗话说得好,酒香不怕巷子深嘛。”
外边的装潢虽然不起眼,但餐馆内里的装修却很素净。程烨然跟着她走进去,拿着菜单的服务小哥一看见许知蕴,就热情地招呼她到窗边能看海景的位置坐下。许知蕴来得多了,连老板都认识她,刚一落座,就免费送了他们一大瓶鲜榨的橙汁。
许知蕴把菜单给程烨然看:“有什么不吃或者过敏的吗?”
程烨然摇摇头,说没有,随后把菜单推过去给她:“我没来过这里,你来点吧。”
许知蕴朝他眨了眨眼睛,拿起笔,在菜单上勾画起来。
金鲑是现点现杀,肉质香甜润滑。大龙虾拿来清蒸,出锅后浇上蘸料,别有风味。春笋口感清爽,羊肚菌汤鲜美,喝一口下去,整个身体都暖融融的。
程烨然将四道菜都尝了一遍,最后在许知蕴亮晶晶的、期待的目光下,真心实意地说了一句:“好吃。”
紧接着又说:“我之前怎么没发现呢。”
他大学时就喜欢四处找好味的餐馆,并且一旦找到,就很是专情。就比如,不管城内开了多少家昂贵知名的烘焙店,他最喜欢的,还是老宅门口那家小面包店烤出的拿破仑。从上小学吃到去留学,口味一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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