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五章一天(第1页)

黄昏记得以前看着名作家路遥写过一篇文章,名字叫早晨从中午开始,是路遥最后一部小说平凡的世界的创作谈。路老先生写完这篇文章之后就去世了。

可以这么说,路遥的去世,中国现代最后一个传统的文人走了。最后一个对文学保持着敬畏,并且顶礼膜拜的苦行僧走了。

同路遥先生一样,黄昏的早晨也是从中午开始的。

春眠不觉晓,梦中有小鸟。等到阳光从轩窗投射进来,黄昏就起床开始一天的工作。这个时候一看表,大概是中午十点钟模样。这个时侯离吃午饭还有两个小时时间,也干不了什么事情。

自从牛歌舞剧的演员选拔完毕,院子里也清静下来。在这一个月时间内,公司也没有什么大事。

林玉婷的整部剧本的歌曲已经写作完成,现在正进入配器和编舞阶段。演员们都交给一个中央歌舞剧团的退休老师训练。反正他们都有舞蹈功底,训练起来都很容易。倒是王茹和孙芊芊的基础差点。不过,她们的舞蹈部分不多,主要是唱歌,也就可以做一做南郭先生,滥竽充数了。反正观众要看到不过是她们的明星脸。

吴青云回上海去准备和楚翔的婚礼去了,日子定在五一。现在是三月中旬,也就是,黄昏必须在剩余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尽快结束手头的两本书,开关而出。

时不待我。青春短暂。

十点到十二点时间是抄袭天龙八部的时间。反正做这事很简单,只需要不停地打字就行了。启点那边,天龙八部已经进入vip销售。故事情节也推进到枯井底,淤泥处。段誉和王语嫣终于确定了恋爱关系,读者都舒了一大口气,皆大呼过瘾。本来,刚开始的时候,读者对穿花蝴蝶般出现的人物意见很大,都发出“究竟谁才是主角啊”的疑问。本来,黄昏也做好了被读者痛骂甚至扑街的心理准备。就算被读者骂死,就算这本书销量不好也要写下去。只有写完这本书,射雕系列才算是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只有写完这本书,金庸先生的武侠体系才能完整地建立出来。

以前,黄昏在看金庸先生的小说时只感觉他的书非常好看,文笔和故事情节优秀得让人高山仰止。现在突然感觉,其实,金老先生最优秀最伟大的地方是凭空建立起一套完美的设定,建立起一套武侠写作的标准。从他开始,以后的作者不管写的如何优秀也不过是在他设定的范围之内鼓捣。

开创才是大师应该做的事情。

毫无疑问,黄昏现在所做的事情不过是挟金先生之余烈,将这一整套在这个世界建立起武侠效果的评判标准。

他知道,等天龙八部这本书一出完,其他写武侠小说的作者可以休息了。

他不知道这么做究竟是对还是不对,或者对错参半吧?(电脑阅读)

至少,有很多武侠作家要失业了,要转行了。

每小时一万字地抄袭,打字速度并不快,或者,黄昏仅仅是在享受那种文字从指端流出的快感。这一过程是美妙的,只听到“噼噼啪啪”的键盘声响声一片像是在打机枪。几乎不用思考,也没必要思考。一个灵魂在心底复活了。指挥着自己的手,让一个个人物一一出现。演绎他们的人生,生存、死亡、挣扎、呐喊、快乐或悲伤。

这是一种展示,黄昏有点迷茫,这些人的人生究竟是为什么。故事还是那些故事,人物还是那些人物。重复过一千年一万次,从第一个字开始,他们的人生都是注定的。但还是义无反顾地前进,像蛾子飞向那盏最后的油灯。

乔峰在第一次看到段誉大笑时,在抱着阿紫走在塞外草原时,他知道自己最后的命运吗?那个叫阿朱的姑娘,那片宁静的湖泊上,她知道自己会死在自己最心爱人怀里吗?还有那个浊世佳公子慕容复,他会知道自己最后会坐在坟墓上等到着孩子们的朝拜。而最后留在他身边的仅仅是那个一直被自己忽略的小丫头吗?

应该都知道的。从第一个字开始,他们都知道。

但还是起劲地活着。

这是黄昏每个上午都要写出来的故事。

中午的饭菜味道不错,不过刚起床不久,胃口一般都不太好。黄昏以前爱做运动,食量一直不小。顶峰的时候每顿可以吃八两米饭,一斤肉,四个一两点馒头。现在因为长期不运动,食量锐减,居然只能吃二两米饭了。身体也很快地消瘦下去。但胡子和指甲却是疯狂地长着。晚上睡觉一发热,头皮痒得难受。他以前一百三十多斤,闭关一个多月,小肚子不见了,身上再找不到半点脂肪。现在大概只有一百一十多斤吧?而且,在桌子前坐得久了竟然有点心慌的感觉。

发觉自己身体的异样,黄昏开始有计划地锻炼身体。

屋子内的空间有限,太剧烈的运动也做不了,只得弄些简单的。吃过午饭再休息一个小时,看看书,然后就开始一百个掌上压,再将自己挂在门楣上来两百个引体向上,等弄出一身臭汗后,才又开始新的工作。

不过,这样一来也有一个后患,汗水出多了,身体就臭得不行,也痒,却不敢去抓,怕抓到脖子上肥沃的土壤。有一日,黄昏一甩袖子,居然从袖口里甩出一个硕大的蟑螂。这让大极大地汗颜。看来,古时候王猛同学和符坚同志扪虱而谈是确有其事的。

将来,如果黄昏也写出一本惊天地泣鬼神的作品,没准后世史学家也会传为美谈古有王猛扪虱而谈,今有黄昏伏蟑创作。

下午的时间全是情人这本书的。黄昏地写作计划制定得很严密。先是弄出一个故事梗概,用三千字将大体的故事情节写出来。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上世纪三十年代,因为越南一直都是法国的殖民地,所以在这里积聚了大量的法国侨民。作为宗主国的公民,法国人在越南享有一切特权。大量掠夺本地的财富和土地,来的人很多都发了财。不过,还是有混得臭的。女主角一家就是这种废柴。她的父亲死得早,母亲拖着三个子女在这片东方的土地上苦苦挣扎。

她母亲用全家都积蓄在越南海边买了一片土地,开垦出来,种植橡胶。可是,一场海啸让她们破产了。这个时候,女主角正在一所中学读书。那时候,她还是一个孩子。

男主角出现了。他已经三十多岁了,是一个华侨。他父亲是有名的地产商人,非常富有。爱情产生在一个渡口。一场跨越年龄、人种和阶级的爱情让他们彻底地燃烧了,受伤了。

男人的父亲是一个很传统的中国人,在男主角很小的时候就替他订下了娃娃亲。这个时候,战争开始了,所有的法国人都从越南撤退回国。

于是,爱情的火焰也熄灭了。

他们在码头相互看着对方的背影渐行渐远,终至消失。

在很多年以后,他们在巴黎见面。这个时候,他们都老了。

他说,他还是爱着她,这爱情让他难以忘怀。时间的流水也不能将其冲淡。

故事写好,就要开始设定背景。

正统的纯文学来不得半点虚假。这不同于网络上的yy,出了什么纰漏作者都可以用这是架空,或者这是一个平行的异世界做为借口。既然要写严肃小说,就得接受无数作家学者和读者的检验,断断马虎不得。

幸好现在网络发达,也不用去图书馆。百度在手,天下我有。

开始准备工作了。黄昏直接打开百度的网页,输入“越南、法国、殖民地”三个关键词。一点鼠标,三十万多个相关信息就跳了出来。

实话说,相关资料并不是很多,才三十万。如果黄昏愿意,在上面输入“黄昏、射雕”两个关键词,至少就有一百多万相关资询。

好了,现在就开始阅读。一条一条点开,寻找合适的内容。然后一一复制,粘贴到自己新建立的文件夹之中。

这种工作持续了一周才完成,让黄昏吃足了苦头。眼睛里全是血丝,面色因为长时间盯着屏幕而变得有点苍白。一只新鼠标被他的脏手摸得全是污垢。

等收集完所有资料,一看文件夹,居然有三十多万字。这点字数对一本小说来说也许不算什么,两个小时就读完了。可这些资料可全是枯燥的数字以及相关背景描述,历史沿革,世界形式分析,读起来绝对不是一个愉快的过程。

一天时间,黄昏就将这些东西读完了。不过,这些东西要消化掉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黄昏在写作的时候将这个文件夹挂着,写到相关部分就去瞄一眼,看看自己有没有开黄腔。这种写作过程已经谈不上美妙了。黄昏也没有纯文学的写作经验,一开始就选择了一个非常踏实而笨拙的方法。

除了看这些资料,黄昏甚至还找出了世界地理和世界气候百年变化,已经洋流潮汐方面的资料阅读,甚至还自学了法语。反正他有超级强悍的记忆力,什么东西都只要看过一眼就忘记不了。

因为涉及到种植业,黄昏甚至还看了部分农业方面的资料。

这种工作一准备就用了将近一个月。

回头一看,自己的这边情人只写了开头的两三千字,后面的内容一点都没有写。

他不禁有点埋怨自己以前的阅读面太窄,书到用时方恨少。如果自己以前什么东西都看,现在何至于如此恼火。如果自己以前读过情人这本书,而不是仅仅去看了同名电影。直接抄袭就是了,又何必要自己动手写?

写作和码字是两回事情。这一点黄昏是深刻地认识到了。

热门小说推荐
带子逃离后,冷戾锦衣卫追妻万里

带子逃离后,冷戾锦衣卫追妻万里

简介关于带子逃离后,冷戾锦衣卫追妻万里什么!赐婚?她一个现代主厨怎会让古代人左右她的婚姻。名场一夏侯瑾,我我给你绣了一个香囊,希望你能收下。夏侯瑾冷脸走人。名场面二夏侯瑾,我给你准备的情歌你喜欢吗?叶媚儿继续表演着花痴女。夏侯瑾眼神阴冷看着她。这哪是情歌,分明就是嚎丧。当丞相夫妇死后,叶媚儿离开了叶家,机缘巧合进了神狐门。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神狐门的门主破天荒的收了她做徒弟。门规有一条便是不能嫁人。正好她也是不婚一族,这条件她满口答应。突然有一天,叶媚儿现她这不婚族女主喜欢上了这个古代师父,思索再三,既然嫁给他不可能,那就偷他个种好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她看着浑身无力的师父,对他施行了她的恶行,事后便连夜逃了。在她以为要带着偷来的种过一辈子时,那个倒追过的锦衣大人总找她麻烦。有一天,某大人想跟她进一步时,叶媚儿一脸严肃道大人,我有喜欢的人。某大人俊脸一黑他是谁?他是我师父,虽然我们不能在一起,可我喜欢他。某大人闻言,嘴角抑制不住的笑了你不觉得为师眼熟吗?...

穿到三千小世界里当炮灰

穿到三千小世界里当炮灰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super婚礼:狼性总裁太嚣张

super婚礼:狼性总裁太嚣张

沈颜当我男朋友。韩洋不,我们还是结婚吧!马路上捡到一枚快递小帅哥,准备参加前男友婚礼时撑撑场面,结果帅哥竟帮她办一场婚礼,婚礼上快递小哥秒变天价总裁。。。。婚后,沈颜以为韩洋和她结婚仅仅只是一场契约婚姻,可是他却对她百般呵护。夕阳下,两大两小在海边散着步子,哥哥拉着妹妹的手在海边捡贝壳。沈颜你看孩子super婚礼狼性总裁太嚣张...

穿成女频年代文里的男炮灰

穿成女频年代文里的男炮灰

简介关于穿成女频年代文里的男炮灰末世的第一异能者成为了一本年代文里面的炮灰。在饥荒的年代,还带着两个拖油瓶,自己又是个身体不好的主。苏寒表示这都不用慌,带着两个小豆芽吃饱穿暖,然后承包整座山,给我搞种植业。饥荒,在木系异能眼中,这算什么问题。肥硕的野鸡,还有新鲜的菌子,吃不完的美味。苏寒咽了咽口水,这个开局我喜欢。两个拖油瓶养着养着,一个去搞科研,一个去经商。成功之后,记者采访他们俩。科研大佬妹妹都是大哥教得好。富弟弟都是大哥教得好。苏寒本人勿cue,种田中!无cp...

换亲后,绝色美人成大杂院团宠

换亲后,绝色美人成大杂院团宠

交换人生敬业爱岗系统穿书女VS重生女沈云姝穿书了,穿进一本以沈云秀为女主的年代文里,书里,沈云秀是重生的,重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堂姐换亲,她设计嫁给和堂姐互相喜欢的食品厂厂长儿子孟珏,而堂姐则代替她冲喜嫁进大杂院季家,倒霉的是,沈云姝就是女主的堂姐!沈云秀没想到自己会重生回到1977年,既然重生了,那这一次,她绝对不要嫁给季淮南。上辈子,因为婚约,她嫁进季家冲喜,没想到当天晚上,季母就死了,大杂院的人都说她是克星,没多久,季淮南又出任务走了,沈云秀没耐住寂寞和一个回城的知青跑了,却被卖了直到死的那一刻,她才电视上看到自己那嫁给孟珏的堂姐沈云姝,如今当了首富夫人有多幸福。重来一次,沈云秀发誓,要夺走孤女堂姐的一切。首先就从换亲开始吧沈云秀如愿嫁给孟珏,沈云姝也冲喜嫁进了季家,只是为什么后面的发展和她上辈子看到的不一样。为什么季母没有死?还能乐呵呵帮沈云姝和季淮南带孩子?为什么季淮南没有死,而是转业当了刑侦大队队长,还屡破奇案?为什么原本会考上大学的孟珏,考了三次都考不上,甚至对妻子一心一意的他,居然和他的青梅搞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