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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这些人像是怕挨打,一溜烟跑开了。
叶龄仙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程殊墨最后走出来。他奔波了一天,脸上的汗也没来得及擦,很自然地牵住她的手。
叶龄仙感觉到,手心多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
她拿起来一看,是一颗用半透明的红色塑料纸包裹着的水晶硬糖。红色糖纸上,还印着一个大大的、金黄色的“囍”字。
刚刚那帮男知青,嘴里吃的就是这个,难怪一个个激动、兴奋成这样。真是幼稚啊,想想他们也不过是十几岁、二十几岁的大孩子。
不过,连喜糖都了,这回可真是照告天下了。
“好了,讨人嫌的都走了,快跟我进来。”
程殊墨笑着邀请。
这还是叶龄仙第一次,走进男知青的宿舍。
第26章求婚
男知青的宿舍,一眼望去也是连排的大通铺,倒是比想象中整洁许多。
当然主要还是因为穷,大家手里都没什么东西。除了铺盖和洗漱用品,每人最多两三套衣服,天热时穿一套,天冷时穿一套,平时就放在柜子里,这让他们的宿舍就算想乱,也没有什么可乱的。
唯一突兀的是,宿舍里有一股淡淡的烟草味,不用说,肯定是刚刚那帮男知青留下的。
程殊墨不动声色地打开窗户,又拉过椅子请她坐下。
叶龄仙皱着鼻子劝他,“程大哥,吸烟对身体不好。”
“嗯,以后在你面前不吸了。”程殊墨叹息,随手掀起床单,遮住零碎的卷烟和打火机。
他的床铺在宿舍最里面,不仅挨着窗户,床边还摆着一张小木桌。
叶龄仙努力不去看程殊墨的床,只把注意力放在唯一的书桌上。
他桌子上放着一只灰色的保温杯,旧旧的,一看就是用了很多年。下暴雨那晚,程殊墨就是用这只装热水的杯子,救了叶龄仙的命。
一想到那晚,他喂自己喝水的方式,叶龄仙就忍不住脸红。
好在,桌子上还有一本书,吸引了她的目光。
叶龄仙拿起来,看了一眼,惊喜道:“《牛虻》,这本书竟然真的在你这里?”
程殊墨又嗯了一声,不再像以前那样避讳,“我答应过你,会重学外语的。”
叶龄仙当然没忘,他答应学英语的条件就是,她得给他当媳妇儿,一辈子的那种。
“你现在没有工具书,英语好学吗?”她问。
程殊墨想了想,“不好,很无聊。需要有人亲眼看着,监督我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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