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好呀。”谁知林遥之却好似没有明白他的意思似得,笑眯眯的点了点头,“比一比也可以。”
好友闻言表情一愣,显然没明白,林遥之怎么会就这么答应了,这不是自取其辱吗?
“只是点到为止。”秦鹿看着林遥之说。
林遥之乖乖点头。
好友见到两人的互动,有些懵逼,他才不信自己掰手腕会输给眼前这个漂漂亮亮的小姑娘,从体格差距上来说这也是根本就不可能的事!
但秦鹿没有多说什么,转身找了张桌子,让两人在两边坐下了。
一只白皙柔软的手,和另外一只又黑又粗糙的手在桌面上握住,形成了十分强烈的对比。
好友笑了笑:“姑娘,那我就不客气啦。”
林遥之道:“自然。”
随后好友手臂开始力,想要迅的解决战斗。两人周围围了一圈看热闹的男人,这些人的眼里显然都是把这次掰手腕当成一场闹剧了,除了站在秦鹿旁边满脸络腮胡的程冕。
见过林遥之打拳的程冕,可知道眼前的小姑娘不是什么容易糊弄的角色,他拍了拍秦鹿的肩膀,一脸你真是个坏东西的表情。
秦鹿只当做没看见。
掰手腕开始时,大家都以为结果会飞快的出来,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众人的脸上却出现了变化,其中变化的最剧烈的,当属和林遥之掰手腕的唐文歌。
唐文歌手里握着的那只白净的小手,看起来一阵风就能吹倒,可无论自己怎么用力,却都如钢铁铸成的一般无法撼动分毫,他开始还担心自己会不会太过用力伤到了林遥之,可当所有力气都用上后,林遥之那只手依旧没有任何的变化,她眼神里带着些笑意,本来看起来十分柔软,只是此时此刻,这份柔软在唐文歌眼里却变成了嘲讽。
嘲讽着自己的不自量力和轻敌的态度。
起初周围的人还以为是唐文歌没舍得用力,但当大家看见唐文歌因为用力手腕上的青筋都爆出来了后,才明白唐文歌不是没有用力,而是眼前这个姑娘的实力深不可测。
现场的气氛好像凝固了一般,所有人的眼神里都带着不可思议和愕然,唐文歌心中微微一叹,想着自己是赢不了了,正欲认输,对面的林遥之却先松了手,嘴里哎呀了一声:“没有力气啦。”
唐文歌一愣,他是当事人,自然知道林遥之还有余力。
林遥之却已经站起来,委屈的凑到了秦鹿面前,把自己的手抬给他看:“你们怎么都那么厉害,我手都红了。”
秦鹿握住了林遥之的手,看见林遥之的手上果然出现了一个由于用力过度而出现的红痕,他道:“过来,给你冰敷一下。”
“好嘞。”林遥之高兴了。
唐文歌沉默的站了起来,此时他也反应过来到底是怎么回事了,他之前想给林遥之留一份面子,所以现在,林遥之也给他留了份面子,这姑娘人不错,长得可爱,情商也高,当然,重点是力气真的好大……
周围的人戳戳唐文歌的肩膀,问他到底怎么回事。
唐文歌叹息:“她真的不是陶瓷娃娃。”
“那是什么娃娃?”众人看热闹不嫌事大?
“钢铁娃娃?”唐文歌想了想,“也不知道秦鹿从哪里找来的这么个宝贝……”
那边林遥之跟着秦鹿去厨房找了冰块,秦鹿低着头正在认真的给林遥之冰敷,这算是两人第一次亲密接触了——请不要再提拉筋相关的任何字眼。
林遥之的手被秦鹿握在手里,心里也甜滋滋的,接着便听秦鹿道:“谢谢你给文歌留面子。”
“他人敬我一尺,我敬他人一丈。”林遥之说完嘟囔了一句,“况且赢了也没什么好处。”输了还能在你面前撒个娇呢。
秦鹿眼里浮起笑意,奖励似得轻拍了一下林遥之的脑袋。
“对了,你那个一米六的室友呢?”林遥之想起了自己来这里的正事,装作不经意问道,“我怎么没看见?”她进了花园就开始寻找目标,但是周围的男人们没一个低于一米七五的,个个高大威猛,哪有什么一米六的可爱男孩子。
“你提他做什么?”秦鹿疑惑道。
“我就是好奇……”林遥之道。
秦鹿道:“他还在睡觉,待会儿才会出来,你想去看?”
林遥之心想在睡觉啊,那就算了吧,毕竟把人家叫醒就为了自己看一眼也不太合适,然后随口问了句:“他在哪儿睡觉呢?”
“我卧室。”秦鹿道。
“哈?”林遥之如遭雷击,“在哪儿?”
秦鹿还未意识到自己回答的严重性,于是又重复了一遍:“我卧室,怎么了?”
林遥之呆住了,脑海里开始不停的回荡自己哥哥说的那个英文字母:gay……gay……gay……
像秦鹿这样的钢铁直男会和室友同住一间屋子吗??难道,自己真的喜欢上了一个gay???
秦鹿见林遥之的表情变化莫测,莫名其妙:“你想什么呢?”
林遥之抬眸深沉的看了秦鹿一眼:“比比,你一定不是的对吗?”
秦鹿:“……别叫我比比。”
林遥之:“那斑斑?”
秦鹿:“……”算了,随便你吧。
第12章原来是你
林遥之对秦鹿这个室友的好奇心已经浓郁的完全掩盖不住,连秦鹿都明显的感觉到了。他思考片刻后,问道:“你想看看他么?
简介关于带子逃离后,冷戾锦衣卫追妻万里什么!赐婚?她一个现代主厨怎会让古代人左右她的婚姻。名场一夏侯瑾,我我给你绣了一个香囊,希望你能收下。夏侯瑾冷脸走人。名场面二夏侯瑾,我给你准备的情歌你喜欢吗?叶媚儿继续表演着花痴女。夏侯瑾眼神阴冷看着她。这哪是情歌,分明就是嚎丧。当丞相夫妇死后,叶媚儿离开了叶家,机缘巧合进了神狐门。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神狐门的门主破天荒的收了她做徒弟。门规有一条便是不能嫁人。正好她也是不婚一族,这条件她满口答应。突然有一天,叶媚儿现她这不婚族女主喜欢上了这个古代师父,思索再三,既然嫁给他不可能,那就偷他个种好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她看着浑身无力的师父,对他施行了她的恶行,事后便连夜逃了。在她以为要带着偷来的种过一辈子时,那个倒追过的锦衣大人总找她麻烦。有一天,某大人想跟她进一步时,叶媚儿一脸严肃道大人,我有喜欢的人。某大人俊脸一黑他是谁?他是我师父,虽然我们不能在一起,可我喜欢他。某大人闻言,嘴角抑制不住的笑了你不觉得为师眼熟吗?...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沈颜当我男朋友。韩洋不,我们还是结婚吧!马路上捡到一枚快递小帅哥,准备参加前男友婚礼时撑撑场面,结果帅哥竟帮她办一场婚礼,婚礼上快递小哥秒变天价总裁。。。。婚后,沈颜以为韩洋和她结婚仅仅只是一场契约婚姻,可是他却对她百般呵护。夕阳下,两大两小在海边散着步子,哥哥拉着妹妹的手在海边捡贝壳。沈颜你看孩子super婚礼狼性总裁太嚣张...
简介关于穿成女频年代文里的男炮灰末世的第一异能者成为了一本年代文里面的炮灰。在饥荒的年代,还带着两个拖油瓶,自己又是个身体不好的主。苏寒表示这都不用慌,带着两个小豆芽吃饱穿暖,然后承包整座山,给我搞种植业。饥荒,在木系异能眼中,这算什么问题。肥硕的野鸡,还有新鲜的菌子,吃不完的美味。苏寒咽了咽口水,这个开局我喜欢。两个拖油瓶养着养着,一个去搞科研,一个去经商。成功之后,记者采访他们俩。科研大佬妹妹都是大哥教得好。富弟弟都是大哥教得好。苏寒本人勿cue,种田中!无cp...
作品简介...
交换人生敬业爱岗系统穿书女VS重生女沈云姝穿书了,穿进一本以沈云秀为女主的年代文里,书里,沈云秀是重生的,重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堂姐换亲,她设计嫁给和堂姐互相喜欢的食品厂厂长儿子孟珏,而堂姐则代替她冲喜嫁进大杂院季家,倒霉的是,沈云姝就是女主的堂姐!沈云秀没想到自己会重生回到1977年,既然重生了,那这一次,她绝对不要嫁给季淮南。上辈子,因为婚约,她嫁进季家冲喜,没想到当天晚上,季母就死了,大杂院的人都说她是克星,没多久,季淮南又出任务走了,沈云秀没耐住寂寞和一个回城的知青跑了,却被卖了直到死的那一刻,她才电视上看到自己那嫁给孟珏的堂姐沈云姝,如今当了首富夫人有多幸福。重来一次,沈云秀发誓,要夺走孤女堂姐的一切。首先就从换亲开始吧沈云秀如愿嫁给孟珏,沈云姝也冲喜嫁进了季家,只是为什么后面的发展和她上辈子看到的不一样。为什么季母没有死?还能乐呵呵帮沈云姝和季淮南带孩子?为什么季淮南没有死,而是转业当了刑侦大队队长,还屡破奇案?为什么原本会考上大学的孟珏,考了三次都考不上,甚至对妻子一心一意的他,居然和他的青梅搞在了一起。...